猞猁旗袍的简单介绍

qipaousa2周前Activity 活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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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满族的服装文化及特点是什么?

满族的传统服饰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我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历史上曾对我国的服饰发展有过很大影响。

古代,满族先世的服饰,一年四季皆穿袍服,分为光皮和毛皮两种。其后,“女工所织,只有麻布”。清初,在宁古塔地方,“满洲富者绩麻为寒衣,捣麻为絮;贫者衣狍皮,不知有布帛”。直到康熙年间,“今居宁古塔者,衣食粗足,则皆服绸缎,天寒披重羊裘,或猞猁狲、狼皮大呼。惟贫者乃服布”。这与从前衣皮的时代,不可同日而语。

明朝南迁到辽东地区的满族人,他们的服装是布、皮兼用。到努尔哈赤率部起兵后,他们的服饰杂乱无章,出现“上下同服”的现象。直到皇太极时代,冠服始有定制。入关之后,从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换,皆有定制,不可逾越。至于闲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绸缎或布制做,外套马褂,直到辛亥革命,一直是这样。满族妇女的旗袍,多有发展,喜用绸缎制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可算是清朝的时装。辛亥革命后,旗袍的样式由肥变瘦,并有长、短袖之分。经过不断改进,一般样式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我国妇女穿上合体的旗袍,既表现出身材美,又文雅大方,现已成为我国妇女所喜爱的中式服装。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后金政权,推行八旗制度以后,满族人均在旗,因此他们所穿的袍服便称为"旗袍"。满族贵族入关统治全国后,清太宗皇太极认为清朝帝王应当维持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传统习惯,尤其是维持统治者的民族标志的服饰制度,以此作为固国之本。于是便着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衣冠制,并三令五申,不许亲王大臣学汉人穿褒衣博带、宽袍大袖等。要求在宫廷里的侍女奴仆都着满族服装,汉人成年男子衣着发式必须遵从满族的习惯,只有在死后入殓殡葬时方可用汉人衣冠。

旗袍

旗袍是现代流行服装之一,在国际服饰橱窗里,享有很高的盛誉。旗袍是从满族古老的服装演变而来的。

旗袍,满语称“衣介”。古时泛指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男女穿的衣袍。清初衣袍式样有几大特点:无领、箭袖、左衽、四开衩、束腰。箭袖,是窄袖口,上加一块半圆形袖头,形似马蹄,又称“马蹄袖”。马蹄袖平日绾起,出猎作战时则放下,覆盖手背,冬季可御寒。四开衩,即袍下摆前后左右,开衩至膝。左衽和束腰,紧身保暖,腰带一束,行猪时,可将干粮、用具装进前襟。男子的长袍多是蓝、灰、青色,女子的旗装多为白色。

满族旗袍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旗袍外套上坎肩。坎肩有对襟、捻襟、琵琶襟、一字襟等。穿上坎肩骑马驰聘显得十分精干利落。

在满族南迁辽沈,入中原后,与汉族同田共耦,受汉族“大领大袖”服饰的影响,由箭袖变成了喇叭袖,四开衩演变为左右开衩。

至本世纪30年代,满族男女都穿直统式的宽襟大袖长袍。女性旗袍下摆至(左骨右干)(小腿),有绣花卉纹饰。男性旗袍下摆及踝,无纹饰。40年代后,受国内外新式服饰新潮的冲击,满族男性旗袍已废弃,女性旗袍由宽袖变窄袖,直筒变紧身贴腰,臀部略大,下摆回收,长及踝。逐渐形成今日各色各样讲究色彩装饰和人体线条美的旗袍样式。由于旗袍非常适合中国妇女的体形和贤淑的个性、民族的气质,后来这一源于满族的传统服装渐渐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朵苛葩,受到国内外妇女的青睐和赞赏。

马褂

马褂,是满族喜爱的服饰,在长袍外面套马褂,有“长袍马褂”的美称。马褂分为大襟、对襟、琵琶襟等多种形式。马褂是满族骑射时穿着的一种褂子,后成为日常罩于袍子外面的服装。高领对襟,四面开禊,长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将袍袖卷于褂袖上面,即所谓大、小袖。清朝沈阳满族诗人缪润绂描述说:“卷袖长衫称体裁,巧将时样斗妆台,谁知低护莲船处,争及罗裙一击来。”可见当时满族卷袖服饰极为时兴。清初,穿马褂仅限于八旗士兵,至康雍年间满族男子穿用马褂的习俗已盛行,青年喜着马褂以示武勇。以后,由于清帝提倡骑射,经常以马褂赏赐臣下,竟成为一种“礼服”。皇帝赏给“黄马褂”也成为极高的荣誉。

坎肩

清朝时兴穿坎肩,应当说是在进关之后,由于民族融合,受汉族衣着的影响的结果。坎肩并不是满族原有的服装,是由汉族的“半臂”演变来的。据记载“半臂”的样式始于隋朝,当时很简单,就是无领、无袖、对襟。坎肩还有背心、蔽甲方、披袄、搭护等名。坎肩分为对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种。妇女穿的坎肩还要绣花锒边。坎肩有棉有夹,或丝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有一种“巴图鲁”(满语勇士)坎肩在八旗子弟中很流行。后来有的加上两袖,被称为“鹰膀”,更显英武。

怎么描写古代服装

不一时,只见三个奶嬷嬷并五六个丫鬟,簇拥着三个姊妹来了,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才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其钗环裙袄,大家归了坐”在这里写的是三个姊妹的外貌与学习归来的装扮。从外貌上看出三个姊妹的大概性格,第一个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顾盼神飞、文才精华;第三个形容尚小。

贾宝玉: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 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 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

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根大辫,黑亮如漆,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角,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仍旧带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 下面半露松花撒花绫裤腿,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

王熙凤: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Ё袄, 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 身量苗条, 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

宝玉便邀着黛玉同往稻香村来.黛玉换上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罩了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里的鹤氅,束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绦,头上罩了雪帽.二人一齐踏雪行来.只见众姊妹都在那边,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独李纨穿一件青哆罗呢对襟褂子, 薛宝钗穿一件莲青斗纹锦上添花洋线番丝的鹤氅;邢岫烟仍是家常旧衣,并无避雪之衣.一时史湘云来了,穿着贾母与他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 头上带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黛玉先笑道: "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 个小骚达子来."湘云笑道:"你们瞧瞧我里头打扮的."一面说,一面脱了褂子.只见他里头穿着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Ё小袖掩衿银鼠短袄, 里面短短的一件水红装缎狐肷褶子,腰里紧紧束着一条蝴蝶结子长穗五色宫绦,脚下也穿着鹿皮小靴,越显的蜂腰 猿背,鹤势螂形.

第四十九回,李纨穿一件青哆罗呢对襟褂子,宝玉穿一件茄色哆罗呢狐皮袄子.写史湘云头上戴着一顶挖云鹅黄片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

第五十四回,袭人回家,凤姐命平儿将昨日那件石青刻丝八团天马皮褂子拿出来与了袭人。第五十二回,宝玉要到王子腾家去,贾母便命鸳鸯:“把昨儿那一件乌云豹的氅衣给也吧。”宝玉看时,金翠辉煌,碧彩闪烁,又不似宝琴所披凫靥裘。只听贾母笑道:“这叫作雀金呢,这是哦罗斯国孔雀毛拈了线织的。”

第五十三回,贾珍看着收拾完备供器,靸着鞋,披着猞猁狲大裘,命人在厅柱下石矶上太阳中,铺了个大狼皮褥子坐下,看各子侄们来领取年物。

第五十二回写贾母命鸳鸯把昨儿那一件乌云豹的氅衣给宝玉。鸳鸯答应了走去,果然取了一件来。宝玉看时,金翠辉煌,碧彩闪烁,又不似宝琴所披凫靥裘。只听贾母笑道:“这叫作雀金呢,这是哦罗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

第四十九回写史湘云穿着贾母与她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里子大褂子,大貂鼠的风领围着

第四十九回写黛玉罩了一件大红羽纱面白孤皮里鹤氅,薛宝钗是一件莲青斗纹锦上添花洋线番羓丝的鹤氅

刘姥姥见平儿遍身绫罗,插金戴花,花容月貌,

王熙凤是《红楼梦》中众多出场人物中写得最为出色的一个角色。曹雪芹对凤姐的服饰作了三次详细的描写。

第一次是林妹妹眼中看到的表嫂: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请看,紧腰身的袄是大红色,外面罩的褂子是淡灰青色,袄里子是银鼠皮的色彩,下面则是翠绿色 – “裙拖六幅湘江水”,何等的俏丽风骚!再加上满头珠围翠绕,又是何等的彩绣辉煌!按脂砚斋《红楼梦评》,其后还应有一句:裙边系着豆绿官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色彩就更加丰富。这就是凤姐出场的装扮,也是《红楼梦》中第一套着力描绘的服饰,活脱脱地表明了凤丫头与众不同的身份地位。这一段对人物服饰的刻意描写,曾得到舒芜等人的推崇。显然,丰富的色彩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二次是头一遭接待刘姥姥的荣府当家二奶奶身份。那凤姐儿家常带着秋板貂鼠昭君套,围着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撒花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大红洋绉银鼠皮裙,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等着接见乡下穷苦人。袄和裙是一对姐妹色,袄里和裙里又是一对姐妹色。再配上紫貂皮毛罩,石青披风,服饰色彩配合得如此协调又透出富贵娇艳。背景色彩还有大红柔帘,大红条毡,金线锁链图案锦缎,点缀品还有银色唾盒。耀眼争光的色彩明示着掌权者的高贵气派,直教刘姥姥感到光彩逼人气势逼人。诚如脂评所述“写来真是好看”。

第三次一反粉光脂艳的常态,呈现完全不同的色调。这一次是与尤二姐正式交锋的贾琏正室。只见她头上皆是素白银器,身上月白缎袄,青缎披风,白绫素裙。眉弯柳叶,高吊两梢,目横丹凤,神凝三角。俏丽若三春之桃,清洁若九秋之菊,正应了民间俗话所说的 “若要俏,一身素”。王熙凤和曹雪芹都懂色彩心理学。“红妆素裹”果然显得清素而又格外俏丽,出其不意的装扮同时也暗藏了来者不善的机心。一身素服,连青缎子上掐得都是银线,明摆着“国孝家孝,两层在身”,等于在宣读贾琏偷娶二姐的罪状。笑吟吟地上门亲迎,恶狠狠地暗设陷阱。琏二奶奶带着一对素衣素盖的仆从到花枝胡同叫丧,把个苦尤娘赚进了大观园。这一套素装银饰的色调,在渲染气氛和刻画性格上都发挥了独到的作用。

这几个帖子说得很详细,而且配上了图,包你满意

回答者:红发的金妮 - 试用期 一级 6-20 12:59

我需要一篇作文

一个(黑 )颜色的故事

那座山岭一直在远处诱惑着我。

那座山岭原本不叫那个名字,因为有人写了一本书,它便与一个土匪和一个英雄的名字连在一起,成为一座真实的山岭。

其实随着匪首就擒和英雄凯旋,那座山岭便在故事发生的那个大雪的早晨坍塌了。然而,那座山岭又永远地耸立着,成为一个见证,一个注脚。山东出响马,关东出胡子。响马和胡子都是土匪。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段,土匪确曾充斥了东北,人们在想象东北的时候,总会在那一望无际之中,看见一支支凶悍残忍的马队,看见一张张野性的布满杀机的脸。这或许就是我一定要去寻访那座山岭的理由吧。

我是从佳木斯去牡丹江的。小火车走得很慢,几分钟就停一次。车上没有女乘务员,只看见一个不到退休年纪就已经很老的老人穿着铁路标志的服装在过道上偶尔地走过去。那节卧铺车厢只卖了中下铺,我要的是中铺。我的下铺是一个壮实而且有点精明之气的老人,对铺两个是衣着还算体面的青年人。大家都不说话。这将是一天的车程,一天里为了不上厕所,我一口水也不喝,午饭是两颗香蕉。下铺的老人将这一天过得十分从容,刚坐下就在茶几上摆出一个装着小咸菜和花生米的饭盒,接着又摆出一瓶榆树大曲,一包力士牌香烟。我躺在中铺悄无声息地看书。一会儿,烟味上来了,那老人在抽烟。一会儿,酒味上来了,那老人在喝酒。一会儿,呼噜声上来了,那老人睡了。过一会儿,烟味又上来了,酒味又上来了,呼噜声又上来了。一天之中,它们周而复始。我根本没去注意那两个年轻人,他们太文弱,目光里似乎也有一丝怯意。老人身上却有一种原始的让人害怕的东西,他太像那本书里写的那个人物。但这一天什么也没发生。快到牡丹江时,我从中铺安全地下来,又安全地坐到过道的折叠椅上。当我面对面看着烟味酒味的老人时,我发现他的眉目之间大量散发着慈祥的内容。分别时我将佳木斯朋友送的一袋子水果转送给他,他说声谢谢,没有推辞。

我之所以要如此细致地描绘那节卧铺车厢的情景,是因为我从走进东北就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我以为,任何一个女子,当你独自一人在大东北的平原或山林里行走的时候,都会感到那种无所不在的恐惧。你总是被那个悠长的黑色的阴影笼罩着,并产生联想。

要知道,我前方要去的是威虎山呵!

那天,我约了牡丹江的两位朋友一起去做这次旅行。与我一样,威虎山在他们心中仍是传奇。对滨绥图佳保安第五旅旅长座山雕,仍是在那本书、那个电影、那个样板戏里获得的印象,对我千里迢迢的寻访既感到惊讶又表示赞赏。威虎山就在距牡丹江几十公里之近的海林,他们无数次去过海林却从未去过威虎山,所以他们撸胳膊挽袖子仿佛进山剿匪一般激动。

记得我是在小学5年级时从同桌的男生手里借到《林海雪原》。书主明令我必须在第二天早上打铃上课前把书还他,否则不借。那个晚上,我直等到母亲上炕睡下,才谎称复习功课把饭桌安放在母亲烧火做饭的灶坑前,添满了灯油,开始看那本盼望已久的大书。我一夜未睡,终于赶在母亲起来做早饭之前将书看完。照照镜子,脸让灯的油烟呛成黑色,两个鼻孔更黑。就在那个晚上,我与英雄和土匪相识。对英雄是爱,对土匪却也不只是恨。我更多是想,那片林海雪原里怎么会包藏了那样一种人生!

如今写土匪的书早已不止《林海雪原》,写土匪几乎成了时髦,成了东北人的一种炫耀。那团已经飘逝了的黑颜色,又重新被搅起。东北原本就没有士大夫文化,俗文化一直就是汪洋大海。城里的出租车司机,乡村的马车夫,每天最爱听的就是写张大帅吴大舌头的小说连播《乱世枭雄》。东北的土匪被以通俗的方式描写着,并以通俗的方式传播着。土匪成为东北俗文化里最叫座的文本。我再也不是初读《林海雪原》时的心情,打开东北,它有许多经历,许多故事,土匪绝对是它永远的尴尬和缺憾。

中午到达海林。海林因为县改市,又新建了不少高楼大厦,满街都是“威虎山”招牌。威虎山小吃店,威虎山大酒楼,威虎山牌啤酒,一个比一个逼人,让我觉得我已经进山了,已经离那个松柏参天、奇峰异洞、九群七十二地堡的匪窝很近了。这很可理解,那座山岭让这个毫无个性的小城市有了个性,让没有机会的今人有了机会,他们终于可以放纵地演绎现代欲望。曾经是灾难,现在变成吉祥。

带我们进山的海林朋友是位局长,他手中很奇怪地拎了一瓶红油漆和一只小刷子,我们坐上一辆北京吉普出发了。威虎山在《林海雪原》之前叫大夹皮沟,小说家在写这个故事时将吉林的威虎岭挪到了这儿,从此大夹皮沟就叫成了威虎山。然而吉普车跑了将近一个小时后,在距威虎山不远的地方,仍看见了一个名叫夹皮沟的小镇,临街的几间小店铺,门旁挂的牌子都冠以夹皮沟字样,好像怀旧似的,告诉你夹皮沟还在。吉普车没有停留,我的目光却久久地徘徊在那条寂静的街上。我想,李勇奇一家说不定还住在这里。

车继续向山的深处驶去。直到在一条幽长的被蒿草遮闭的毛毛道上实在开不动了,我们才下车徒步,大家拨着人一样高的蒿草又向前走了望二十分钟左右。终于,眼前出现了一块刻着“威虎山”三个大字的石碑。字是用黑色的漆涂的,快剥落干净了,可见这里已经很久没人来过,可见人们对威虎山的态度曾经是保守的。这时,局长朋友拿出了他带来的红油漆和小刷子,原来他此行的另一个使命就是把威虎山由黑字涂成红字。

然而,这就是威虎山?

它只是很远,却并不高峻。一条长长的山沟,两侧如壁的山岭,使它更像一个宅院。我们访客一般走到它的阶前,平常得让人倦怠。绕过那块石碑,局长朋友带我们向半山腰爬去。山腰的平坦处,有一个支离破碎的窝棚,附近还有一眼寂静的山泉。局长朋友说,这就是当年座山雕的威虎厅,不过是一个地窨子,座山雕被杨子荣抓了后,他的老窝就塌了。后来,因为出了那本书,林场工人怕人们忘了那地方,就在土坑上支了个窝棚。那块石碑也是后来才有的。

曾经是一个既令人惧怕又让人向往的诡秘之地,居然是如此的朴素无奇。原先的那种兴奋顿然消失,几个人在那座山岭上呆坐了很久。四周静极了,动的只有蝴蝶。草尖上,野花瓣上,无数的白蝶黑蝶花蝶飞来飞去。蝴蝶让我想到了女人。我明白了那个女人为什么叫蝴蝶迷,为什么这一带许多女匪首都叫蝴蝶迷,在清一色的山里,在清一色的男人堆里,蝴蝶的确是女性的。

那蝴蝶还让我想起另一座山岭上另一个女人的故事。她是二十年代吉林的一个著名女匪,被官兵捕获后在长春三马路东头荒地执行枪决。那个场面曾经震惊全国,上海《申报》写道:当其押赴刑场时,该匪身披大红库缎平金猞猁斗篷,内穿宝蓝狐腿旗袍,头戴白皮暖帽,面不改色,貌颇不恶,殊不知其杀人不变色之悍匪也。观刑者人山人海,该匪站立囚车上,向众人曰,我名张素贞,驼龙系我外号,今年二十五岁,奉天辽阳人,十九岁下窑子,大龙花三千元替我赎身,遂跟大龙前后为匪六年,死我手下者不知几千人,一个娘儿们,能纵横数百里,屡抗官兵,总算露脸了,今又承诸位盛情走送,谢谢......一个女匪,在这里被描写得凤鸦难辨,而且她一直就成为一个谜。东北的男人女人,几乎没人不知道这个大号驼龙的女人,她的人生在各种版本的书里翻印着,她成了史学家研究的课题,通俗小说家猎奇的对象。我只是不明白,那么美丽柔软的女人,灵魂为什么突然就能撕裂,手为什么突然就能杀人如麻。人是多么神秘呵。在人性深处,善不可测,恶更不可测。然而,让女人以这种方式沉沦,能说不是东北的悲哀吗?

称霸山岭的当然是男人,但我无论如何也难以想象眼前这座山岭曾经是一个有着四十年胡匪生涯的座山雕的巢穴,面对着它,我看见了一个老土匪的纯粹和顽强。在此之前,我去过沈阳张作霖的大帅府,读过一本描写吉林夹皮沟著名金匪韩边外家族的书,张氏韩氏都是由土匪起家,又由土匪而进入政治。他们双手沾着血从山岭上堂而皇之地走进城市,走进官场,走进大庭广众,走进东北的野史。他们是另一种土匪。座山雕却是一个真正的土匪,他永远守在山岭,山岭是他的信仰。听说,当他被杨子荣从那个阴暗的地窨子里活捉时,目光里有一种梦醒般的沮丧和不甘。在监狱里,他不吃不喝,也没有语言,一直到死,圆满地完成了一个老匪巨匪的悲剧。

在东北部那片山岭里,蝴蝶迷有许多个,座山雕也有许多个。座山雕是一个符号,一个代名词。在近代史上,他们盘踞了东北,让东北有了一个独特的盛产土匪的时代,土匪居然成了许多男人的人生理想和英雄情结。最多的时候,曾有几十万男人加入此列,大匪小匪,密集如蚁,东北承受了一次恶性的繁殖。养儿当土匪,是东北作家萧军的小说里写过的一种奇异的乡俗。南方出身的林语堂在《中国人》里则下过这样的定义:南方人是商人,北方人是强盗。精明与野蛮,一江之隔。在寒冷空茫的背景里,北方的男人已经被规定成一种角色。

在我的印象中,土匪这个字眼本身就隐含着不屑和蔑视。土匪,一曰土,二曰匪。土是乡土,东北的土匪与关内的土匪是两种装扮,关内的土匪外表显出一些儒雅,绸裤,皮鞋,墨镜,且油头粉面。东北的土匪则是叠裆大棉裤,狗皮帽子,乌拉鞋,土得掉渣。不论他们曾经是纯朴的,有良知的,侠义的,还是原本就属于流氓赌棍不逞之徒,他们是破落的东北牌农民。没有文化,只有信条。那信条是物质化的,或图官或图财或图享乐,他们为此而去巧取豪夺,将人性的丑张扬到了极致。

匪则是精神的丧失。任何宗教点化不了他们,有奶便是娘,效忠与背叛,在他们是游戏,是眨眼之间的事。在匪的世界里,此岸是黑色,彼岸还是黑色,黑色来自内心,来自灵魂,并指引着灵魂的方向。他们是精神的屠夫,又是肉体的杀戮者,曾经将东北蹂躏得体无完肤。那群人即使在后来消泯成白骨,他们的精神也总是要有一些遗留的。后代的东北人在大发豪气的时候,总让人疑疑惑惑隐隐约约地看出些匪气。

一个土匪时代,绝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东北的宿命。东北太特殊了,既是日俄两强觊觎的肥肉,又是关内移民者谋生的沃土,这片原本属于游牧者和猎人的领地一下子变成了被外忧与内患挤逼的夹缝。移民者本是最有生命气息的人群,但移民者内心裹藏的那种绝望,又使他们最具破坏力。在他们还没有扔下手中的讨饭棍,生存状态还相当严峻时,做土匪便成了一种极端的人生选择。我发现,那些可以叫出名字的老牌土匪,没有一个不是闯关东的移民者或他们的后代。当我把他们置入移民文化的背景里,我的心便被触疼了。这其实是移民者共有的心态,我知道许多人如我一样,在回望那段历史那一群人的时候,有可能惶悚,却不会觉得陌生。东北从来就不是梦幻的,我们祖先也不是朝圣者,他们成群结队地来,所面对的,就是死或者活。生的本能驱使着他们,东北于是被追逐和洗劫,喧哗和陷落。

那座山岭,此刻正浴满阳光。在我心中,却是一个沉重的景物。它永远不会被遗忘,也不会消失。就像历史。

晚上,我们坐在海林市内的一个小酒馆里,喝牡丹江牌白酒,威虎山牌啤酒。酒桌上就我一个女的,却不容分说,喝酒。先喝白的,后喝啤的。喝白酒时全桌共用一只啤酒杯子,轮流着给每人倒满一杯,一杯要一口喝下去。也许是因为刚刚从威虎山上下来,也许是因为这酒也是威虎山的,也许还是那些男人个个都太能喝,那个晚上,我身上潜在的野性被唤发了。那个晚上,我不知究竟喝了多少酒,只记得那杯酒只要轮到我这里,我就一饮而尽。那时的我,其实是在非常清醒地试探自己,我看见我这个外表文静的女人,诡怪而又陌生。

喝酒的人中,有一位曾在县剧团唱过少剑波,于是就有人唱杨子荣李勇奇。我则唱小常宝和李勇奇他妈。所有的人都大红着脸,所有的人都大嚎着嗓门,仿佛不这样就不是威虎山的人。朔风吹林涛吼。穿林海跨雪原。早也盼晚也盼。八年前风雪夜。先是如喝酒那样一个人一个人地轮着唱,酒喝多了就开始抢着唱,最后便是东倒西歪地唱。从来也没唱过这么多歌,从来也没醉着唱歌,大喝大唱的时候,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座酷风野习的山岭。

那次酒醒之后,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人类自己。那个喝酒的夜晚,不久也将变成一个故事。

标签: 猞猁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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