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和汉族通婚的民族,不能跟汉族通婚的民族
满族为什么不与汉族联咽
实际不是满汉不通婚,而是旗人与汉人不通婚,目的是确保旗人的血统纯正性,民族文化的独立性。这是清代时的规矩。早先是没叫满人而是叫女真人时,与其他民族没有什么通婚约束,满、汉、蒙等族相互之间婚配的很多,后来在女真人建立政权,将原来的女真人编为满洲八旗,改称满洲人,俘虏和统治的辽东百姓编为汉军八旗,归顺的蒙古人编为蒙古八旗,这时候是旗内可以通婚,即使是汉军的也是旗人,也可以与满洲人婚姻,但是规定旗人与非旗人之间不通婚。所谓不与汉人通婚主要是旗女不外嫁,而旗内满、蒙和汉军娶当地汉女为妻、妾的情况都存在过。旗人因以满人为代表,所以多以为旗人就是满人。
清代如果某王爷、贝勒想娶一非旗人女子,可以先申请将女方“抬旗”,即将其纳入汉军旗中,这样她就是旗人了。清朝也曾经将一些立功的汉族将领的身份改为旗人,将满族贵族家的格格嫁给他为妻。旗内普通旗人则需要找旗主去申请处理办法,不是完全禁止。
这个规矩在辛亥革命清帝退位后改变,清帝除下诏书退位,还宣布满人接受民国的统治,并且允许满汉自由通婚。
清朝满族和汉族可以通婚吗?
不可以,清朝实行民族隔离政策,规定满汉不通婚,违者严惩,甚至杀头。
满汉不通婚,或严格来说是旗民不结亲,是满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训,后来渐渐成了全族人的定规,而并非大清律的一条。尽管没有律令方面的严格规定,但满族人几百年来基本遵守这条定规。自女真建国以来,历史记载的满汉通婚的例子很少。
扩展资料:
清末最终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慈禧太后。实质上,“满汉不通婚”是个误传,按血统倒推,佟养性还是中原入满的汉人,其后多为满人皇后嫔妃。
到了光绪朝,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早已没有什么纯正的满人。但是“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但经历山摇欲坠原本强烈抵制变法的慈禧太后也开始推行较之前更为彻底的新政。西太后(慈禧)1901年在西安宣布“变法”开始,几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满汉通婚。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发布懿旨废除满汉不通婚民族隔离的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满汉通婚
回族和汉族能结婚吗
回族和汉族是能依法定程序结婚的。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禁止民族之间不能通婚,任何一个民族的男女只要满足结婚的条件就可以结婚。只要男女双方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彝族和汉族能结婚吗?
从法律角度上将,只要男女双方符合年龄等结婚条件的,彝族和汉族是可以结婚的。我国是一个提倡婚姻自由和民族大团结的国家,所以没有禁止彝族和汉族通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的其他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清朝时期为何不允许满汉通婚?
满汉不通婚,换个说法就是旗民不结亲,这是满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训,后来慢慢成为全族人的定规,虽然不属于法律条文,但几百年来满族都遵守这条规矩,很少有人去打破规矩。
满族作为当时的统治阶层,需要保持其民族血统的纯正,如果与汉族结婚,就会影响后代的血统;且满汉两族从风俗,语言习惯上来说差异都很大,另外如果满族女子嫁给汉族的话,就会影响到满族人口的增加。
扩展资料:
满汉不通婚的废除: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发布懿旨:
我朝深仁厚泽,沦浃寰区。满汉臣民,朝廷从无歧视。惟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已历二百余年,自应俯顺人情,开除此禁。
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至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搢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断不准官吏胥役藉词禁令,扰累民间。如遇选秀女年份,仍由八旗挑取,不得采及汉人,免蹈前明弊政,以示限制,而恤下情。将此通谕知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满汉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