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钥匙包图解(旗袍钥匙扣钩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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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无香

文/转

1

瑾香穿上刚买的蕾丝旗袍,在镜子前欣赏着自己曼妙的身姿,还不错,明天就穿它了。

第二天,兴奋地早早起了床,很用心地化妆打扮了一下,出门前特意喷了玫瑰香水,一路飘香,开车去了机场。

瑾香结婚不到一年时,丈夫就公派出国进修一年,今天是丈夫回国的日子。

航班晚点。

坐在有点喧闹的机场里,瑾香漫无目的地看了会手机,没什么意思。将手机放回包里时,看到了钥匙上的小猪挂坠,拿出来把玩着笑了。

那小猪挂坠是几年前在机场买的。当时是要到杭州去参加一个学术会,因为担心堵车就早出门来了机场,闲得没事就在机场里闲逛,在商店看到了这个憨态可掬的小猪就买了下来。

坐在候机室里没事可做,拿出小猪来往钥匙上挂,一不小心,小猪掉在地上,咕噜噜滚到了对面座位,当下循了去想要拾起,还未出手,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将脚边的小猪拾起。

她顺手撩了下垂下的发丝,抬头正对上一个英俊的男子笑意盈盈的眸子。

接过男子递来的小猪,瑾香轻声道了谢,男子微笑着说:“不用。”

回到自已的座位,瑾香利落地将小猪挂在钥匙上,没再将目光投向对面。

登机后,瑾香刚刚安顿好坐下,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便问她能不能和自己换一下座位,她想和孩子坐在一起。

瑾香欣然应允,起身到了后面的座位。那是一个靠窗的座位,她喜欢靠窗的位子,一路可以很方便地看外面的风景,尤其喜欢飞机穿过大团的云,就好像她自己能腾云驾雾一样。

乘客陆续登机,瑾香侧身看向窗外,感觉身边有人落座,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四目相接间,两人都笑了。来人正是帮她捡起小猪的男子。

“你也去杭州?”男子问。

“去参加个会。好巧。”

更巧的是在会议注册处,瑾香又一次遇到了那个男子。

一天能遇到三次,瑾香心想,这世界也太小了。

会议三天日程排得满满的,每个人都忙着公司的联络,瑾香也只是知道了那个男子叫陆景。两人在头天的晚饭时间一起聊了会天,话题也只是,瑾香3号晚上回去,陆景4号早上回去。

返程,瑾香坐在候机厅,无聊地看着机场的报纸,整个人坐在打开的报纸后面。

“我可以坐这吗?”

瑾香心想,这么多座偏坐这一个吗?有点不太愿意地抬起眼,却看到陆景笑容满面地看着她。

瑾香的脸上不觉也浮起了笑,放下报纸问:“陆景,你不是明天回去吗?”

“改主意了,提前回去。”

登机后,瑾香找到了自己的座位,陆景帮她放好行李回到自已的座位。坐在这红眼航班上,连日来的疲惫袭来,瑾香靠在座位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瑾香是被飞机就要抵达的声音叫醒的,睡眼惺忪地坐直身体,四下一看,陆景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她的身边,眼下正面温柔如水地看着她。

瑾香心头升起一点异样,稍显慌乱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竟不知说什么。

“一会儿下飞机怎么回去?”陆景好像没有注意到她的无措,轻声问。

“噢,打车回去。”瑾香收拾起慌乱的情绪回答。

“我的车停在机场,送你回去吧,这个点车不好打。”

那是她和陆景的初次相识。

很久以后,陆景曾说,那晚车内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玫瑰花的香味让他回味了很久。

玫瑰花的香味,是爱情的味道。

用手转了转钥匙上的小猪,瑾香将小猪放进了包里,她等的航班到了。

机场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可是瑾香还是一眼看到了陆景,还是那么俊朗,甚至比之前更多了几分自信,行走间更是英姿飒爽。

以前小别后相见,他们都会来个大大的拥抱,可今天竟好像有点疏离了。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见了吗?

一年来天天思念的人,今天站在眼前,却怎样都亲昵不起来,甚至有点客气。

行李放入了后备箱,两人坐在车里。

车内弥散着淡淡的玫瑰香水的味道,瑾香坐在驾驶座上不知说什么,随手打开音乐,轻柔的音乐和玫瑰香气交织出的暧昧将车内的局促驱走。

副驾驶座上的陆景很放松地靠在椅背上,头微微歪着。

看来是累了,瑾香看了眼陆景想。要不他肯定会像以前一样拥着她,很陶醉地将头埋在她身上。他说过喜欢她身上的玫瑰香味,这个味道和她很配。

看着妻子专心开车的的侧影,还是那么美,玫瑰花一样的芬芳诱人。

那年在候机大厅,对面的一个女孩低头拿着一只小猪吊坠,有着小鹿般纯真的眼神。

一只小猪滚至他的脚下,伴着淡淡的玫瑰花的香气,一袭白裙的她来到的他身边,清澈的眼眸顾盼生辉,竟是玫瑰花般的娇艳动人。

只那一眼,便沉醉在玫瑰花的香气中。

陆景微微闭上了眼。

仿佛是在飞机上,身边的女孩,长发如瀑,低垂着眼睑,又是那淡淡的玫瑰花的香味,萦绕在他身边。

车猛地停下,将陆景从半梦半醒的状态拉了出来,到家了。

一年时间,家中一切如常。

瑾香径直去拿了瓶矿泉水,旗袍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姿,陆景没接水,一把拉过瑾香的手,轻轻一带,瑾香就将身体缠了上去,两只手臂绕在他的颈上。

陆景将头埋在瑾香飘香的长发中,往日的温存如潮水般袭来将他们淹没。

2

若不是今天在超市遇见林梅,瑾香压根就没注意到自己的变化。

原来的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可是看看现在,提着一袋子的生鲜蔬菜,手上还残留着生排骨的味道。

她也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心甘情愿地系上围裙,站在灶台前,煎炒烹炸样样拿手了,也许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愿意为君洗手作羹汤。

她愿意作一个烟火美人,将柔情蜜意融进这一粥一饭。陆景说,看到在厨房的她就像见到了田螺姑娘。他会从身后缠住田螺姑娘的腰,贪婪地深吸一口气,“好香啊!娘子,今日吃什么?”

她什么时间变成了田螺姑娘,不记得了,就像田螺修炼成姑娘也是在不知不觉的漫长时间里一样。

她记得第一次给陆景做饭。

那时他们相恋不久。一次两人在饭店吃饭,点了一盘糖醋小排,陆景吃了一块说:“味道不错,可是不知是不是外面的饭吃多了,总是觉得缺点什么,难道是妈妈的味道?”

其实不光陆景这样想,瑾香也开始怀念家里厨房的味道,那是家的味道。

“陆景,要不咱们自己做饭吧。”

可做饭这事真是没有说起来那么容易。

第一次下厨,两人互相帮忙系上围裙,有模有样地洗菜、切菜,可那菜“吱啦”一进热油锅,瑾香“吱溜”一下就跑了出去,只留下陆景笨手笨脚地呆在灶前。

于是这次他俩的配合是,陆景手忙脚乱地炒菜,瑾香在边上拿着抹布擦那些从锅里出来的汤水和菜叶。

两盘子菜摆在桌上,瑾香开心地摆好筷子,两人眉开眼笑地坐在桌前举起筷子,这才发现没有饭。四目相对,举着筷子哈哈大笑。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瑾香站到了灶前,很泰然地听着油锅发出的“吱啦”声,愣是把一个小小的锅铲挥舞得虎虎生风。

但是她的威武也只是在舞锅铲的时刻,炒菜不是忘了葱花就是忘了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不是软了就是硬了,可无论端上桌是什么样,陆景都会使劲地闻一下,说:“好香,家的味道。”然后把盘子吃个精光,抹着嘴很满足的样子。

起初瑾香以为陆景是哄她开心,后来以为陆景鼻子有问题,再后来她真的相信自己的厨艺了。

那白瓷盘里泛着油光的酱红色糖醋小排就是最好的证明。

也不知是第多少次做这道糖醋小排,只记得那次她正在厨房装盘,陆景抽着鼻子进来,看到盘里的小排,一把搂过她,头放在她的肩上,吻落在她的左颊,道:“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离心最近的果真是胃啊!

有一年没给陆景做饭了,今天的这道糖醋小排肯定是少不了的。

从楼下就能看见妻子在厨房忙碌的身影,这是他一天最幸福的时刻,家里的人,家里的味道,家里的温暖。

初识瑾香时,她像一个不识人间烟火的精灵,美得空灵,那双纤细的手是舞在钢琴黑白键间的蝴蝶。

那次杭州的学术会上,有一晚的活动是联谊,瑾香穿一套大红的晚礼服,高高盘起长发,坐在钢琴前,双手在琴键上舞出一曲美妙的《威尼斯船歌》,宛若在夜晚绽放的玫瑰,花香四溢。

与他相恋后,瑾香是落入凡间的精灵,化作田螺姑娘,那双手拿起锅碗盆勺烹制美食,不再是那个听到油爆声都会惊得跑走的女孩。

他喜欢那种一进门就能闻到菜香的感觉,闻着味就能知道这是红烧肉,这是鱼香肉丝,这是咕咾肉,直到缠住瑾香,闻到那淡淡的玫瑰的香味,这是老婆。

有一年没这样看着这窗了,今天吃什么呢?

陆景进门时,瑾香还在厨房忙碌着,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一进门就能知道今天吃什么,直到看到瑾香端着糖醋小排从厨房走出来。

看到他,瑾香也一愣,照往日陆景该是一进门就会喊着“今天的糖醋小排好香”,然后走进厨房拥抱她。今天的他怎么好像不太一样。

陆景赶紧接过瑾香手里的盘子,鼻子凑近闻了闻说:“今天的糖醋小排好香。”他没敢抬头,因为他知道会遇到一双清澈的、充满疑惑的眼睛。

看着陆景,瑾香心里有点异样。可那点小异样却被陆景有力的拥抱按了下去。

一转眼一桌丰盛的晚餐备好,陆景为他们斟上红酒,举起杯向瑾香致谢,谢谢她让他们的生活如此活色生香。

红酒在灯下荡漾,红色的波光中,瑾香看到了陆景向她求婚的那晚,也是这样红酒醉人的夜。

那晚,是瑾香的生日,刚站到门口,门就开了,地上的蜡烛摆成个心形,摇曳的烛光中,一只电动小熊拖着一个小箱子朝她走来,她欣喜地蹲下拿起小箱子打开,里面是个小首饰盒,一枚戒指在丝绒布面上闪闪发光。

陆景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嫁给我,好吗?”

不待瑾香回答,陆景拿起戒指套在了她的手上,他知道她不会拒绝。

她只是看着手上的戒指,看着那钻石的光映上她的笑脸。

那夜的酒好像不会醉人,还是人早已陶醉。

那夜的酒在烛光中熠熠生辉。

“哇,今天的小排真的好正,田螺姑娘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呢!”陆景的这一声由衷的赞叹让瑾香觉得原来的那个陆景回来了。

还是那个抽着鼻子进门就说“好香”的那个人,依然喜欢她做的糖醋小排。

还是那个拥着她说“好香”的那个人,依然喜欢她身上的玫瑰花香。

一年的分别是暂时的,什么都没有改变,可是瑾香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不安。

3

瑾香依稀觉得陆景和出国前有点不一样。

以前只要瑾香开始喷香水,陆景闻到味就会像恋爱时那样凑上来,亲昵地缠着她。可现在,就算把一瓶子香水洒上,他也跟闻不到一样,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以前只要他一进门闻到菜香就能猜到她做的是什么,可现在只有把菜凑到鼻子下,才会敷衍着说“真香”。

一年的时间真的能把感情冲得这么淡吗?

直到她闻到了陆景身上淡淡的茉莉花的香味。

这是真的吗?他们连七年都过不了吗?

拿着陆景的那件有着茉莉花香味的衬衫,瑾香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轻轻地触着那件月白色的衬衣,是件丝棉混纺的衬衣,摸上去柔软的手感是当时选择它的原因。

是因为穿的时间久了吗?现在的手感好像有点改变了。

这件衬衣是瑾香送给陆景的生日礼物,她觉得陆景的衬衣除了白色其他的色都太深,衬不出陆景的朗润的脸,这种月白色才配得上陆景白净的肤。

因为珍爱,陆景很少穿这件衬衣。瑾香觉得陆景太孩子气,衣服就是用来穿的,不穿买来做什么。但是出国时,陆景带着这件衬衣出国了,他说,这样就觉得瑾香就在他身边。瑾香笑嗔:“你还真把我当成衣服了。”

难道这戏言成真了?瑾香的胸口闷得有点呼吸困难,慌乱地将衣服扔进洗衣机。

陆景的衬衣她从来都是亲自用手洗的,总是先用软刷沾着衣领净轻轻刷衣领和袖口,再用手洗洗衣液仔细地把衬衣的每个部位都细心地洗干净。衣服上偶有汤渍、墨水渍,瑾香会很小心地用专用洗涤剂一点一点地搓洗干净。

可这件散发着茉莉花味道的衬衣,瑾香真的不想再亲自去揉洗。

瑾香有点怀疑家里洗衣机的功能,经过那几十分钟的洗涤,衬衣上好像还是隐约有茉莉花的味道。

以往,尽管家里的洗衣机有免熨功能,但是瑾香总是很用心地将陆景的衣物熨得很平整。今天手里这件衬衣她是不会去精心地熨烫了,那茉莉花的味道一经加热,会散发得更加嚣张。

站在厨房,瑾香没有心思去烹制美食,草草做了两个小菜。

但就是这两个小菜,陆景也是端着盘子说着“好香”,这已然是一个程式了。

瑾香想问问陆景,可怎样张口?就因为那茉莉花的味道?

是不是有点捕风捉影——倒也算是一抹香风。

算了,又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男人怎会理解女人的小心思。

抬眼看对面的陆景低头大口吃饭,今天的这两盘菜肯定也不出意外地光盘,好似也没有什么不同。

也许是“久居兰室而不闻其香”,这玫瑰花的香水是不是该换一换了?

香水柜台精美的瓶瓶罐罐看得人眼花缭乱,以前瑾香在这个柜台前根本就没有选购的过程,她只是买了就走,可今天想要选一瓶茉莉香水,却不知该取哪瓶,只听得导购小姐不停地介绍着:这个淡香型,那个是浓香型,这个牌子的优点,那个的强势……

瑾香听得有点晕,选了记忆中的味道。

周身索绕着茉莉花的香气,瑾香也不太习惯,她还是钟情玫瑰香。但她想做些改变,生活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以不变应万变是陆景的态度。当他贴着瑾香,双手缠在她身上,依旧是将头埋在她的颈间,很迷恋的样子。

但是瑾香的心却一分一分地凉了,陆景的温度也没能让她感觉温暖。

陆景竟没有觉出她的变化,他一切如常,也许这些拥抱和呢喃于他也早已是套路,无关爱恋。

曾经他爱她,喜欢她身上玫瑰花香,说她是盛放的玫瑰。现在他漠视她,哪怕她变成了散发着茉莉花香味的玫瑰。

有些话,不用说,爱已逝,情不在。

抓现行,撕小三,这些事瑾香做不出来,也无心去做。但是她也需要时间来消化这件事,她的心里很乱。

是她悄悄离开,还是等?

等什么,她也不知道。等陆景提出,还是等私情公开?

心乱如麻,瑾香找了间街角的咖啡馆,寻了个极靠里的角落的座位。她不太喝咖啡,随意点了杯卡布其诺。

咖啡馆里飘着轻柔的不知什么音乐,听上去很放松,瑾香对此时的环境很满意,她可以想自己的心事。

低头用小勺轻轻地搅着杯子里的咖啡,看着咖啡在杯里旋转成了一个旋涡,瑾香觉得自己就在一个旋涡里。只是自己身处的旋涡又是谁在搅动呢?

无意间,她看到了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她,和一个穿卡其色连衣裙的女子坐在一起——那是不是就是让她陷入旋涡的人?

那个女子看上去很有气质,算不上漂亮,但是精致,举手投足间透着得体。他们看上去聊得很开心,女子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陆景背对着她,但是肩背很松弛的样子,看上去整个人是放松的。

瑾香使劲低下了头,生怕陆景看到她,她想逃离,却又不敢妄动。说来奇怪,好像她是那个不该出现的人。

是怕面对吗?

好在那两个人很快就离开了,并肩走出咖啡厅。瑾香强压住想跟出去的想法,又坐了会,喝完了咖啡才颓然地离开。

本来就乱的心更乱了。

晚上,她几次想问一下陆景,可话到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怎么问,问那女人是谁,问他还爱不爱自己?好像都没有意义。

爱,自己会说话,懂的人不需要语言。

她强迫自己不去想,休息,她需要清醒的头脑来想清楚这事,她需要充沛的精力来应对这件事。

睡觉,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

4

独自坐在办公室,电话响了。

若不是安丽的电话,瑾香可能不会去接,她现在没有心思去应对无关的人,烦!

但安丽是她的大学同学,本就非常亲密,再加上安丽的老公与陆景是同一个行业圈子,自然关系就更加亲近。

“妞,最近怎么样?”安丽还是那么爽朗,听到她的声音都能让人感觉明快。

“还好吧,凑和。”瑾香有气无力地说。

“听上去好没精神,林林过几天来这边出差,你哪天有空?”

“林林要来了?我好几年没见她了。”

“说的就是,我周末定了位子,咱们聚一下。”

“好。”瑾香说得有点犹豫,她现在有点没心思去想别的事。

“那就这么定了。对了,听我老公说,陆景在国外出了点小意外,现在好点了没?”安丽的老公与陆景一起在国外进修。

瑾香听得一头雾水,什么意外?

放下电话,瑾香忿忿,好你个陆景,什么事不能告诉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听到门口的脚步声,瑾香去镜子前照了眼,婀娜地走去开了门,一见到陆景马上扑上去给了他一个拥抱,还缠着问陆景:“老公,你喜不喜欢我今天用的香水,是我刚换的呢。”

“喜欢,喜欢。”

“老公,我今天做的菜香不香。人家花了很长时间呢。”

“香,香。”

“那就好,老公,你去厨房端菜,我去收拾桌子,好吧。”

“好,好。”

看着陆景走进厨房,瑾香轻轻抱臂跟上。

陆景一进厨房,哪里有饭菜,厨房里干净得连菜叶都没有。他傻站在那,头上已渗出汗。他不敢回头,瑾香肯定在他身后看着他。

静,漫长的寂静,两人谁也没有去打破。

陆景僵直地缓缓转过身,瑾香双臂抱在胸前,千娇百媚地倚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他。他终是不敢直面她。

屋内又一次被寂静笼罩。

瑾香一言不发,就那样用一双漆黑的眸子直盯着陆景,直到陆景焦灼到耐不住这寂静,“瑾香,对不起。我不该骗你。”

“你这个傻子!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陆景一把将瑾香揽入怀中,伏在她的肩头,瑾香觉得自己的肩一点一点地温热起来。

出国进修期间,一次意外让陆景的头部受伤,他失去了嗅觉,医生说有可能在以后的日子里恢复,也有可能就此永远失去。所幸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恢复了一点,但没有恢复到正常的嗅觉水平。

他一直没有告诉瑾香,他总是希望慢慢恢复也许能恢复到正常水平,那时再告诉她。虽说希望不大,可他需要时间。

回国后的每一天,他都尽力在瑾香面前装得和以前一样闻得到玫瑰香,闻得到菜香。但是闻不到就是闻不到,那些香只是留在记忆里。

每次在瑾香身边他都会想起那些闻着玫瑰花香的亲昵,缠绵,可那些日子不再有。

每天晚上进门他都想像以前一样猜出瑾香做的菜,看着瑾香知足的微笑,可是他什么都闻不到,什么也说不出,不论他举着盘子怎么说好吃,心里都是虚空的隐痛。

他是个没有嗅觉的人,他闻不到办公室里茉莉花发出的香,什么也闻不到。

因为闻不到那些熟悉的香味,爱也受伤了。

瑾香轻轻抚着陆景的背,想着自己那些荒唐的猜想,庆幸自己没去费力抓现行。

“我现在要去做饭了,想吃什么。”瑾香很轻松地说。

陆景没有说话,瑾香将他推出厨房,将早就准备好的食材从冰箱里取出。

“来,尝尝这个小排怎么样。”瑾香将一盘糖醋小排递到陆景面前。

“瑾香,你真的不在意我骗你?”陆景一脸内疚地问。

“我在意,我太在意了,以后我买的香水你闻不到了,我是不是这份钱都能省了。”瑾香笑着将装小排的盘子又举了一下。

陆景夹了块小排放在碗里,有点难过地说:“可惜闻不到它的香味了。”

即使陆景闻不到,他也知道瑾香做的菜一定很香很香。

幸福的呈现本就多样,绝不仅只有香的味道。

“没关系,色香味缺了香,还有色和味,我会把色弄得很漂亮,把味做得很足。”瑾香看着陆景笑了。

那玫瑰香本就不是她自带的,即使没有了这香味,他们的爱也不会改变。

爱的味道,于她,真爱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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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穿旗袍日常 如何将旗袍穿出时尚感

旗袍现在已经被越来越多人所接受,很多女性朋友甚至会在日常穿旗袍。但是旗袍终归属于比较适合于隆重场合的衣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怎么穿旗袍才不会有违和感呢。

怎么穿旗袍日常 

首先,年轻人穿旗袍应该选择比较素净的颜色,淡雅一些比较好。有的人能够将艳丽的旗袍穿出魅惑的感觉,这自然是很好的,但是一般而言,还是选择比较保守的款式和颜色更稳妥一些,而且在面料上,真丝材质的太过于华丽高调,棉麻或者香云纱之类低调的材质更加合适。

第二,年轻人喜欢染发,但是穿旗袍最好就不要染,我们平时看外国人穿旗袍总有一些别扭的感觉,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她们在外形上与传统的旗袍美人有很大的出入,很难想象一头金发的人,能将旗袍穿出含蓄东方美。而至于是盘发还是散发,这个倒是没有什么影响,盘上去更干练,披着更柔美。

第三点,在选择饰品的时候,尽量选择简朴的珍珠饰品或者银饰,珍珠温润内敛,年轻的戴着显气质,年长的戴着显沉稳,银饰低调温和,但是又不乏少年人的生机活力,所以在这两种饰品都很合适,但是要谨慎选择其他的,比如说造型很夸张的,颜色很斑斓的。

第四点,既然都穿上旗袍了,那就免不了要化一点妆,整体穿得比较淡雅的话,妆容上也应该清淡一些,轻轻柔柔的感觉,就像是《红楼梦》里面林黛玉的感觉,当然,这里是先假设了大家普遍觉得老版林黛玉确实好看,才给出了几点建议,毕竟中国的传统审美还是与现在有了一点点区别,但是温柔的女孩子总归不会讨人厌的。

第五点,最后说一下鞋子,高跟鞋肯定是穿旗袍最好的搭配,但是也不宜穿过高的跟,这样会影响走路的身形,姿态上的不自然,很容易影响整体的气质,所以穿适度的高跟,颜色上要简约素雅,款式也应该基础百搭。这样穿出来就比较自然日常了。

如何将旗袍穿出时尚感

旗袍的挑选

首先在旗袍的选择上,就要选择一些比较时尚的款式。如果是要远行,活动比较多的话,尽量不要选择紧身的旗袍,要选择一些较为宽松的旗袍。

在面料的选择和旗袍的厚度上也建议选择比较轻薄的款式。不仅方便,还不失飘逸。欧根纱五分袖旗袍,面料舒适透气。版型宽松,简约的款式,不会太过花哨,花鸟刺绣的图案,让旗袍多了一份美感。

鞋类的选择

鞋子的选择除了平常最经典的黑白两色高跟鞋之外,最好选择一些跟底比较平缓的鞋子,这样方便外出。比如布鞋,或者玛丽珍鞋,绑带鞋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玛丽珍鞋】

【绑带鞋】

【布鞋】

在拥有复古风的同时,还不缺乏时尚感,能够很好的和旗袍的风格融合统一。

旗袍的其它配饰

手提包

外出游玩,怎么能缺少手提包呢?最配合旗袍的就是坤包。坤包的款式也有很多,可以是很小巧很精致的五金小包,也可以是皮质的包包。

小巧一些的坤包可以装下手机钥匙钱包之类的小物件,但是如果要携带的东西多一些的话,就要选择稍微大一些的手提包了。

帽子

还和旗袍相配的就是一顶好看的帽子了。一顶大大的编织帽,看上去就很有度假的感觉,既可以用来遮阳,还可以是拍照时候凹造型单品。

如果不想要大编织帽的话,还可以尝试一下渔夫帽。虽然名字叫做渔夫帽,但是戴起来也是很有时尚名媛的感觉。

扇子

最后给大家介绍的就是一把小扇子了。虽然团扇很美,也很衬旗袍,但是还是折扇更适合携带,轻轻巧巧的拿在手上,既可以起到装饰旗袍的作用,也可以在天气炎热的时候用来纳凉,一举两得。

不论是竹木制作而成的小折扇,上面印有山水图,还是纸、布制作而成的小折扇,拿在手中,都能够起到很好的搭配效果。

张爱玲经典语录

1、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2、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3、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4、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5、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扩展资料

张爱玲(1920.9.30—1995.9),中国现代女作家,原名张煐,笔名梁京,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7岁开始写小说,12岁开始在校刊和杂志上发表作品。1943至1944年,创作和发表了《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小说。

1955年,张爱玲赴美国定居,创作英文小说多部,但仅出版一部。1969年以后主要从事古典小说的研究,著有红学论集《红楼梦魇》。1995年9月在美国洛杉矶去世,终年75岁。有《张爱玲全集》行世。

张爱玲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独具魅力的作家,她一生的创作涉及小说、散文、剧本评论,其中以小说成就最高。张爱玲小说超越了她所处的时代。她的小说无论是选材、立意,还是人物塑造、叙事结构和语言技巧无不显现出个人的特色,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

她的小说无论是超越雅俗,还是对边缘化小人物的深入描写,都是20世纪40年代的其他任何作家无法比拟的。因此她的小说不能归于任何一个小说流派,而是个独特的存在,为中国小说史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张爱玲贡献了一批文学精品,创造了写实小说的新高,在中国小说史具有坐标的价值。

参考资料:张爱玲-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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