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流氓(旗袍 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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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结婚的时候,我老婆穿的旗袍,婚闹的时候他们动手动脚的,属于婚闹么?

你老婆结婚的时候穿的旗袍,婚闹的时候有人动手动脚肯定是属于猥亵。昏闹只能是闹一闹,不能污言秽语更不能动手动脚,不管什么时候对不是自己老婆的女人动手动脚都属于猥亵。

旗袍为什么要分叉?

第一个原因是为了让女性可以自由的活动。因为旗袍一般是很修身的衣服,如果没有两边开叉的话,恐怕很多人穿上它在配上高跟鞋,走起路来是估计要摔跤的吧。

第二个原因是为了展现女性的优美线条。中国女性讲究的是含蓄的美,两边开叉的话,女性走起路来大长腿会有一种若隐若现的美丽,女性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开叉高度。

第三个原因是方便上洗手间。女性去卫生间解决个人的生理需求,这样子也不容易摔倒,或者是弄脏自己的衣服,还是很合适的。

旗袍轶闻

海伦·福斯特·斯诺是《西行漫记》的作者斯诺的遗孀。此书记录了他与毛泽东在延安窑洞时期的会晤。一九三一年海伦第一次去上海时,年仅二十三岁。海伦的好友波莉在全美到处为中国为“工合”筹款,宋庆龄得知后送了她自己的旗袍并嘱咐波莉在全美各地演讲时穿上。

斯诺夫妇到达菲律宾继续为中国为“工合”筹款,波莉将旗袍又送给了斯诺夫妇。1998年3月17日,58年后,这件漂亮的旗袍从美国回归中国,回到了北京后海北沿四十六号"宋庆龄故居"。

民国时期,很多的大师多为“长衫控”,这是什么原因呢?

为何民国大师多是“长衫控”呢?因为在民国时代,长衫是身份的象征,代表的是文化人,知识分子以及上层社会。平常百姓要是穿短衫的,这与穿长衫者成为鲜明对比。

就如鲁迅先生的笔下的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位穿着长衫来酒馆喝酒的人。这件长衫是他身份的象征,穿上这件长衫,才显得他与众不同,才显得他读过圣贤书,才显得他更像个“人”。

事实上,知识分子是羞于与没有文化的泥腿子为伍的,但孔乙己已经不能顾及这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穿得与众不同,大有鹤立鸡群的感觉,这件长衫也是他唯一保留的一点尊严了。

在民国,哪怕是一个江湖中人,比如黑帮大佬,街头混混,等到一定年纪后,就不会再穿短衫,而是改换长衫。因为这个时候,他的身份已经不再是那种打打杀杀的凶徒,而是一个表面上愿意做安善良民的好好先生。如民国时期纵横上海滩的杜月笙,上位后从来都是穿长衫见人,尽管身份是流氓,但起码要让自己在外表上看上去像个绅士。

在我生活的城市天津,当年混混遍地,刚开逛之时,都是青衣短衣断褂。到了一定年龄或发财致富后,绝对不再穿短衫。而改穿长袍马褂,脚踏云子履或夫子履,表面上与文人墨客、乡绅巨贾无异。见了小混混绕着走,就算你碰他一下,他也不跟你一般见识,并不是因为怕你,是因为说出自己身份怕吓死你。

事实上,在过去,一般人是不敢得罪穿长衫者的。这一点笔者是在一位津门大师那里听来的,这位老人经历过民国时代,家中是大户。他说自己的家人出门要么西装要么长衫马褂,外人见了一概躲着走,生怕碰到你,这身衣服弄脏之后,穷人是赔不起的。若是路边有人争斗,往往会求穿长衫的评理,因为在老百姓心中,长衫者要么有学识要么见多识广,总之从穿长衫者口中说出的话,一定是有道理的。

只因穿长衫好处多多,有些“假大师”和“假行家”也找一件大褂穿上,到处招摇撞骗,骗吃骗喝,很是令人不齿。

从古至今,在中华五千年文明之中,不同服饰从来都是代表着不同身份。但现代社会有些变化,早先穿西装的要么是成功人士,要么是大公司职员。现在成了卖保险和房屋中介的专业制服了。而长衫也成了说相声的专业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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