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象
文 / 唱歌的大象
在今夏最热的那几天,我带着儿子去了上海。
对于上海的印象,零零散散,可以追溯到我的孩提时代。记忆中,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居家有几样上海产的商品,便觉值得自豪。比如自行车是“永久”牌的好,缝纫机是“凤凰”牌的好,那时卖三十元一块的钟山手表,戴在腕上似乎也比百来十块的其他牌子手表光鲜,甚至胶鞋也是上海产的好,因为不会阴水。
最早接触的上海人,是下放知青。如果也算追星的话,上海知青便是我那时心里的偶像。尽管他们分不清小麦和韭菜。我崇拜他们,首先是因为他们敢吃,那会儿天空还是蓝的,云彩还是白的,溪水还是绿的,乡下的活物也多,有些生物和农人相安无事了好多辈子,农民饿的吃观音土,也没打过它们的注意。上海知青就不一样了,他们好像什么都敢吃,青蛙、螃蟹、癞蛤蟆、毒蛇……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洞里藏的,没什么不能进肚的。所以要说到求生的本领,上海人可能体力不如农民,但因为胆大,敢吃,肯定要胜过乡下人。
那时候政治挂帅,村里都有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了很多小节目,宣传中央精神,跟上面保持一致。上海知青绝对是骨干,因为他们多才多艺,似乎什么乐器都会演奏,我就是那会认识二胡笛子提琴口琴的。看他们在舞台上激情飞扬,我是打心眼里羡慕敬佩。我也算有点文艺细胞的,父亲用竹筒、青蛙皮、姑娘的辫子给我做了第一把胡琴,然后领着我去见宣传队里的首席乐手。那个姓胡的知青是我的第一位师傅,我用心学会了师傅会演奏的几样乐器,渐渐出息了,还和他们一起演出,比如三句半我来那个半句。现在想起来,那应该算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吧。
后来知青纷纷回城了,我也长大成人,明白了一些事理,知道上山下乡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来过乡下的知青们却不后悔在乡下的日子,也许正因为有那样一段经历,使得他们成为这个社会各行各业的栋梁。歌曲小芳的故事在我们村里也发生过,甚至有知青把孩子留在乡下的,好多年后又迁到上海,变成都市人。
上海是全国乃至全球的大都市,这些年乡下人进入上海滩的越来越多。过去,我就有很多学生,他们的父母在上海做工,将孩子留在老家上学,因为那时还没有愿意接受民工子弟读书的学校。年节时,从上海回乡的人便说起在上海的见闻和生活,于是,上海给我的印象或而清晰或而模糊,打听后知道上海离我居住的城市坐火车也就六个小时的路程,我却一直无缘能去一趟。
终于有了机会,千禧年单位组织去上海,我们坐旅游公司的大巴,一路向上海进发。住在陆家嘴,三天的时间跑马观花地游玩了明珠塔、金茂大厦、豫园,感觉就是人真多,楼真高,路真难认。
这几年读过张爱玲,读过苏青,看过梅兰芳周信芳的京剧,看过梁朝伟张曼玉的《花样年华》,对上海逐渐有了理性的认识。
上海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人们习惯称之为海派文化。鸦片战争后,形形色色的西方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融合,在上海城市形成一种独特的经济、地理和文化环境,首先在绘画、京剧等艺术领域生成一种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风格,兼收并蓄,不受陈规陋习拘束,敢于探索创新的风气进而影响至社会各层面,成为状态较稳定的民众文化,在近代中国文化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对各地有很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人文荟萃,藏龙卧虎的上海一直是中国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被称为冒险家的乐园,十里洋场,不知演绎过多少江湖险恶悲欢离合。而今,改革开放使中国再次走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心,上海再次走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成为全国全亚洲乃至全球经济文化最活跃的地方。
上海被人说的最多的,是上海的男人和上海的女人。
在许多人印象中,上海男人说一口塑料普通话,戴一副秀才眼镜,系一条方格围裙,忙里忙外,做菜做饭,早上送孩子上学,晚上接孩子回家,周末去菜场讨价还价,然后驮着女儿去练琴去上补习课。偶尔有空,一手牵小孩,一手拥娇妻,一起去了丈母娘家。
有人说上海的男人像经久耐用的洗衣机,上海的男人像多功能的西施煲,上海的男人像名牌电脑……不过上海男人比别的地方男人心细,更懂得疼爱女人,这恐怕没多少人怀疑。譬如上海的男人可以双腿蹲着搓抹地板,从而保证消灭地拖拖不到的卫生死角,别的地方男人就很难做到。要说中国哪里的男人最“好销”的话,一定是上海的男人,不少外地到上海谋生的女了都希望能找一个上海男人做丈夫,在她们眼中,上海的男人最勤快,最能入得厨房出得厅堂。
上海男人女人都是精刮刮的,但精刮刮的男人到底还是拜倒在精刮刮的女人的石榴裙下,可见上海女人的不同寻常。
漫步在淮海路,或是在国贸大厦的大厅里坐坐,便会发现一个上海女人就是一道风景,她们不好穿同样的衣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上海的女人走在街上,你分不清她是从洋房里出来的,还是从棚户里出来的。上海的女人漂亮,几乎是一种共识。上海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赐予大多数上海女人以细腻、光滑的皮肤,再加上天生对美的敏感,上海女人的装扮大多时髦、得体而不夸张。
在众多的流行时装中,不能不提的是旗袍。旗袍似乎永远和上海有关,更和上海女人有关,它是20世纪30年代上海不可或缺的经典之作,第一次将女人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故事同整个城市、整个时代自然地连在了一起。旗袍曾经伴随着上海女子走过了几十年的风华,成为了那个时代、这个城市的标志之一。
有人说上海是雌的,说明这座城市有那么几点比较突出,它也因此吸引了一些容易浮想联翩的人们。还有一种说法,说杭州是大家闺秀,苏州是小家碧玉,而上海则像摩登少妇。这就意味着这是一座经常让年轻男人头晕目眩而找不到方向的城市。上海美女更多存在于文字中,从张恨水和鸳鸯蝴蝶派,从张爱玲到上海宝贝,可以见到各式各样的美女的背影。
上海女人总是带有一种傲视天下的派头,由于长期受到海派文化的影响,她们见多识广,形成了细润、精致、灵秀、聪明、干练的特点。以善理财著称。在精打细算方面,上海女人绝对是高手。年轻些的也许还没有学会这种精打细算的好习惯,而年长些的则大多深知“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精明的做派使得上海女人在各个方面都有较强的自主性,和港台的女子相比,上海女子更独立一些。她们并不依赖自己所需要的男人,本身的骄傲绝不允许她们向别人要求些什么。有很大一部分上海女人是介于“女强人”和“小女人”之间的。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许多上海女人凭着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她们的位置,也使她们摆脱了对男人的依赖。
有这样精明的男男女女,上海自然会成为领风气之先的城市。比如上海市的户口管理政策、被成为中国高考“破冰”行动的复旦大学、上海交大自主招生的实践,等等,正是因为上海人的精明,所以使得上海有些排外,这从每年人才向上海流动和高校招生就可窥见一斑。
杂乱无章写了这么多印象,却没写到这次上海之行,似乎有些走题了。赶在热浪袭人那几天,早晨在晨报上看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橙色预报,已经没有心思出去玩了。晚上出去吃了几顿饭,认识了几个上海人,于是萌生写这篇文字的想法。
记得回来那天上海下了一场暴雨,以致火车晚点了三个小时。
我们离开上海,据说上海渐渐凉快起来了。
不知道你是男生还是女生。如果男生的话,比较简单的打扮如上海滩的里的许文强等,或是帅点的如小虎队里的成员那样的,服装要么就是长大褂,要么就是特宽松的,再复古点的话就是中山装或军装类似的,发型的话建议一定要是中分,可以是蓬松的大波浪的,也可以是油光发亮十分贴头型的。另外再配上个眼镜,可以是墨镜或是近视镜,但是风格的话就是圆的有框的。
如果是女生的话,标识就是旗袍,然后头发烫个大波刘海,穿个花布鞋。也可以是富太的,就是旗袍外加个黑的或白的皮草,这样的话,妆就要稍微艳点,特别是嘴唇,要红色系。也可以穿小中山装,头带老一点的发箍,要布的,打扮成知青的模样。当然,发型也可以梳成一根或两根麻花辫。
祝玩的开心噢。
休闲装的搭配其实也可以搭配的像时装那么时尚,只不过它宽松的款式真的是看起来有一些臃肿,那么休闲装怎么搭配才能看起来不那么臃肿呢?那就是像刘晓庆这么搭,别看刘晓庆年纪大,但是她搭配出来的休闲装非常有时尚感。
魅人坐
刘晓庆的“魅人坐”火了,虽然已经是奶奶辈的人了,但身材真靓。
老前辈
刘晓庆在娱乐圈真的算是前前辈了,刘晓庆真的是留了很多的经典,而且自身条件都超级好,从年轻美到老,岁月从不败美人在刘晓庆的身上体现的是淋漓尽致啊。
如何评价刘晓庆这个人?
对于刘晓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1979年她演的电影《小花》。刘晓庆扮演的何翠姑是那么朴实善良, 当何翠姑出现在银幕上,你能感觉到,她就像一朵静静绽放的的百合,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提起老一代影视类的艺术家,刘晓庆是不容忽视的一位,虽然人无完人,但她的演技是不容置疑的——特别是她塑造的武则天美艳大方、霸气又有才干,被誉为是有史以来演绎得最好的版本。
她是一个最早征服全中国的女明星,几十年后,她坦承的说自己红起来的90年代是一个空旷的停车场,“像我这种技术不好的,只要敢发动车,就能停在正中间”。事实也说明,刘晓庆凭着当年的一股敢冲敢闯的劲儿成功了。 1969年,作为襄渝铁路上的一名女民兵,她爬上一辆进城的货车,凭着一些破釜沉舟的表演才能成为了县军区宣传部的一名女兵,从此开始她的表演生涯。
刘晓庆前后一共出演过四次武则天——1995版《武则天》、2016话剧版《武则天》、《日月凌空》和《武则天秘史》,算得上是武则天专业户了。
刘晓庆在文革期间被下放到达县农场,做知青,去种地。美好的青春年华,被消磨在不擅长的种地之中,原本熟悉的音乐表演才华,极有可能就此烟消云散,最后成为一个农民的业余爱好。那她就会在农村种地之余,偶尔拨弄一下自己的琴弦,想想曾经的青春往事。这样的遭遇,是很多知青都遭遇过的。
凭她一己之力,很快还清了所有债务,并重新收获爱情。如今已63岁的她,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人生。她主演的话剧《风华绝代》、巜武则天》等活跃在国内外舞台,熠熠生辉。2018年8月18日,刘晓庆荣获"改革开放40年中国十大优秀爱情电影金玫瑰杯最受观众欢迎的演员"称号。
城南旧事读后感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也越来越复杂了,网络侵蚀了我们大脑的灵魂,使得我们不能像英子一样拥有快乐,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也许,童年是贫穷的,也是富有的,这样认为的人可以是贫穷的公爵,无知的智者,也可以是最富有的穷人,文化低的工人。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因为我已经六年级了,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2.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 “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3.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4.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5.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6.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冒,语言枯燥,大篇幅的,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抛之,一概不理。而《城南旧事》却不同,淡淡的文字,清新的语言,吸引人的童年旧事,把我带入了幽静,热闹而不平凡的老北京,轻轻敲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那点点滴滴的画面在我的心头涌现······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宁静的惠安馆、幽深的井、热闹的僻巷、草垛子上的驴打滚、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悄然击碎。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吃喝不愁。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像是个水晶,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雅,温馨······
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的一条小胡同里。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生下的女儿被家人抛弃,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当她得知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不久,警察局抓走了这个年轻人,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的丈夫来到林家。得知宋妈的儿子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卖给别人,最后,宋妈被丈夫接走,爸爸因肺病去世。12岁的英子告别了童年。
这本神奇而美妙的书,像一幅山水画,让我感悟出真实的世界,为我呈出绝美的风景。翻过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幽的古城墙的味儿,老北京的画面,久久无法在我的脑海中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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