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贝勒(旗袍贝雷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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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服都采用哪些工艺?

清代官服补子的纹样如下:

皇亲官服上的动物图案

亲王五爪金龙四团前后正龙、两肩行龙

亲王世子同上

郡王五爪行龙四团前后两肩各一

贝勒四爪正蟒二团前后各一

贝子四爪行蟒二团

清朝大臣的官服上的动物图案

文官:一品----仙鹤。 武职:一品----麒麟。

二品----锦鸡。 二品----狮子。

三品----孔雀。 三品----豹。

四品----鸳鸯。 四品----虎。

五品----白鹇。 五品----熊罴。

六品----鹭鸶。 六品----彪。

七品----鸂鶒。 七品----犀牛。

八品----鹌鹑。 八品----犀牛。

九品----蓝雀。 九品----海马。另外,御史与谏官均为獬豸。

注1:鸂鶒,音“西翅”,也可读成“欺翅”,是一种长有漂亮的彩色毛羽的水鸟,经常雌雄相随,喜欢共宿,也爱同飞并游。

注2:七、八品武职官服上的动物同为“犀牛”。

据考证,古代官服使用飞禽走兽图样,最早始於唐代的武则天。清朝的官服,又叫补服,也叫“补褂”。是清代的礼服。当皇帝穿衮服、皇子穿龙褂时,王公大臣和百官穿补服相衬配。但补服穿用的场合和时间更多,所以又是清代文武大臣和百官的重要官服。补服的形式以圆领、对襟、平袖、袖与肘齐,衣长至膝下(比袍短一尺许),门襟有5颗纽子的石青色宽松式外衣,故有“外褂”或“外套”之称。凡补服都为石青色,补服主要的特点,是以金、银等彩线,绣成补子的不同图案,来区别官位高低。文官绣鸟,武官绣兽,缀于官服的前胸和后背。 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皇室成员用圆形补子。固伦额驸、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民公、侯、伯、子、男、以至各级品官,均用方形补子。 清代的补服是穿在吉服袍外面,不单独穿用,凡穿吉服袍时外面必穿补褂。惟一的例外是每年三伏天盛夏酷暑期间,叫做"免褂期",此时穿吉服袍可免套补褂。 我国清代文武官员穿着补服,在服饰的前胸和后背正中均缀饰一块绣有飞禽或走兽的丝筛,称“补子”。它又因丝绣的技巧,染工的技法,成了艺术珍品。

饰以禽兽纹样来区分官员等级的方法最早源于唐代女皇武则天时期。在此之前的官服多采用佩印绶制和色制,是以佩饰的数量和服装的颜色等来区分等级。武则天把饰有动物纹样的绣袍赐给文武官员,以此来作为品级官位的区别。这种创意一改朝服等级的形象,使人一看便知。

清早期,只有武官为补服制,而补子可随意缀织于朝衣、短褂、皮褂、马褂之上。到了顺治九年后,对补服的制作有了改变,几乎全盘承袭了明朝的定制,只有个别纹样有所删改。各级官员补服为石青色,款式也一致,为圆领、对襟、平袖过肘、身长过膝,区别仅在于补子形状和纹样的不同。

清代的补子直接袭于明朝,但也有所发展和变化,二者的主要区别,首先在于型制上。明代补子施于袍,清代补子用于褂。明服为团领衫,前胸补子是完整的一块,清服是对襟褂,前胸的补子被一分为二。明代的补子既有单独缀织到补服上的,也有事先直接织绣在补服上的,清代则为单独织绣成后再缝缀到补褂上的。明代的补子大约40厘米见方,清代的补子稍小,约30厘米见方;再有就是明代的补子多以红色等素色为底,金线绣花,清代的补子则是以青、黑、深红等深色为底,五彩织绣,色彩艳丽。明代补子四周多为光边,清代补子四周加工精细,多采用花边,并具有装饰效果。明代文官四品以下的补子,多绣有一对飞禽,清代的禽兽均绣单只。

明代的补子只饰于前胸后背,清代宗室的圆补有的不仅饰胸,还有的饰于两肩之上。

缀绣在清代官服上的补子,是识别官员等级的一种标识。它只不过是绣工的复杂程度和颜色的差别。补子随着官职而存在,且受到朝廷的限制,不能大量制作。因此有极高的工艺价值和历史价值。如今,它已成了一种珍贵的文物藏品。

官员所缀绣的补子图案各有不同,主要以文官采用飞禽饰样,武官采用走兽图案,用以显示出武官的威武气势。而官员的元配夫人为朝廷命妇,亦可随夫婿官阶,可在正式的霞帔胸、背部分缀有补子。

补子分圆补和方补两种。圆补用于贝子以上皇亲者,上为五爪金龙纹,分别饰于左右肩上及前胸和后背。方补均用于文官和武将等官员。

清代官员的礼帽十分特殊,就是人们很熟悉的拖着羽毛长翎的圆顶大帽。它分为两种:一种是从8月戴到来年2月,叫暖帽,另一种在3月至8月戴 ,叫作凉帽。暖帽为圆形,中间圆顶,周边有一道宽折檐,用黑色的呢料、绒布或绸缎制成。帽檐是貂皮、海龙皮、狐皮等名贵皮料做成。帽子顶上缀有红色的帽纬,中央装着顶珠。顶珠用宝石、珊瑚、金、银等制作,是区分官品高下的重要标志。凉帽是一个圆锥体的笠帽,用玉草或藤丝、竹丝编成。外面罩上罗纱,缀有红色帽帏,加有顶珠。皇帝的帽子最为华贵,有3层帽顶,上面嵌有金龙。冠顶用金丝嵌制,上镶4条金龙,每条龙都口衔宝珠,冠顶中央嵌1颗大珍珠,周围也嵌有珍珠宝石。 马蹄袖,本名"箭袖",是武士射箭时挡在手部的防护衣物。外形酷似一只马蹄。它装在清人常穿的开衩箭衣袖口上,平时可以翻起,行礼时放下来盖住手。它是清人特别看重的满族民族服饰。

满族袍褂是最主要的礼服,它与汉族袍服明显不同,上身紧窄贴身,袖子较细瘦,下身的前后左右开衩,这也是有等级限制的。皇室袍子开四衩,官员百姓的袍褂只许在前后开两衩。袍子均为圆领,右衽。皇帝的礼服袍子用明黄色,绣有龙纹。官员和命妇们穿绣有蟒纹的袍子。

在袍服外面加穿外褂,是满族服装的一大特征。外褂比袍子短,一般是对襟、圆领、袖子较宽松,袖口平齐。马褂是一种非常短小的外褂,长不及腰,袖子不过肘部。对襟马褂也经常被当作宫中礼服穿用。黄色的马褂最为尊贵。与马褂相近的还有马甲,这也是由骑射生活决定的衣服式样。马甲没有袖子,主要贴穿,用以保暖,后来逐渐成了外衣。

清朝官服都采用哪些工艺?

清代朝冠

清代官服中的礼冠,名目繁多,用于祭祀庆典的有朝冠;常朝礼见的有吉服冠;燕居时有常服冠;出行时有行冠,下雨时有雨冠等。每种冠制都分冬夏两种,冬天所戴之冠称暖帽,夏天所戴叫凉帽。皇帝朝冠,冬天的暖帽用熏貂、黑狐。暖帽为圆形,帽顶穹起,帽檐反折向上,帽上缀红色帽纬,顶有三层,用四条金龙相承,饰有东珠、珍珠等。凉帽为玉草或藤竹丝编制而成,外裹黄色或白色绫罗,形如斗笠,帽前缀金佛,帽后缀舍林,也缀有红色帽纬,饰有东珠,帽顶与暖帽相同。皇子、亲王、镇国公等的朝冠,形制与皇帝的大体相似,仅帽顶层数及东珠等饰物数目依品级递减而已。皇帝的吉服冠,冬天用海龙、熏貂、紫貂,依不同时间戴用。帽上亦缀红色帽缨,帽顶是满花金座,上衔一颗大珍珠。夏天的凉帽仍用玉草或藤竹丝编制,红纱绸里,石青片金缘,帽顶同于冬天的吉服

冠。常服冠的不同处是帽为红绒结顶,俗称算盘结,不加梁,其余同于吉服冠。行冠,冬季用黑狐或黑羊皮、青绒,其余如常服冠。夏天以织藤竹丝为帽,红纱里缘。上缀朱牦。帽顶及梁都是黄色,前面缀有一颗珍珠。文武官员的朝冠式样大致相同,品级的区别,一是在于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质料不同,而更主要的区别是在冠顶镂花金座上的顶珠,以及顶珠下的翎枝不同。这就是清代官员显示身份地位的“顶戴花翎”。顶珠的质料、颜色依官员品级而不同。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chēqú车渠,一种南海产的大贝,古称七宝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镂花阴纹,金顶无饰,九品镂花阳纹,金顶。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至干隆以后,这些冠顶的顶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称作亮顶、涅顶的来代替了。如,称一品为亮红顶,二品为涅红顶,三品为亮蓝顶,四品为涅蓝顶,五品为亮白顶,六品为涅白顶。至于七品的素金顶,也被黄铜所顶替。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珐琅、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蓝翎、花翎之别。蓝翎是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俗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为贵。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以后制定:贝子戴三眼花翎;国公、和硕额驸①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等均戴一眼花翎。

清初,花翎极为贵重,唯有功勋及蒙特恩的人方得赏戴。康熙时,福建提督施琅以平定台湾功第一,沼封靖海侯,世袭不变。而施琅却上疏辞却侯爵,恳请依内大臣之例赐戴花翎。经部议,在外将军、提督没有给翎先例。最后,还是由康熙帝特别降旨赐戴。以世袭侯爵换取一翎,足见当时花翎之贵重。而“顶戴花翎”也就成为清代官员显赫的标志。到清中叶以后,花翎逐渐贬值。道光、咸丰后,国家财政匮乏,为开辟财源,公开卖官鬻爵,只要捐者肯于出钱,就可以捐到一定品级的官衔,穿着相当的官服,荣耀门庭,欺压地方。清代小说《红楼梦》写秦可卿死后,贾珍因贾蓉不过是个“黉〔hóng洪〕门监生”,写在灵幡上不大好看,就用1000两银子为贾蓉捐了个五品职衔的龙禁尉,使葬礼风光了许多(《红楼梦》第十三回)。清初极为难得的翎枝,此时也明码标价出售。开始是广东洋商(专营对外贸易的商人)伍崇耀、潘仕成捐输十数万金,朝廷无可嘉奖,遂赏戴花翎。以后,海疆军兴,捐翎之风更盛,花翎实银一万两,蓝翎5000两。以后又援照捐官之项折扣,数目很少,捐者遂多。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时,条奏捐翎改为实银,不准折扣,花翎7000两,蓝翎4000两。此时的顶戴花翎其实已变了味道。但其象征荣誉的作用依然存在。直至晚清,李鸿章因办洋务有功,慈禧赏他戴三眼花翎。

二、清代官服

清代官服制度,同样反映了清代社会政治制度的特点。清统治者是以骑射武力征服了腐朽的明王朝,要维持统治,巩固政权,就要不忘这一根本。反映在服饰的典章制度中也是以

“勿忘祖制”为戒。清太宗皇太极崇德二年(公元1628年),就曾渝告诸王、贝勒:“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轻循汉人之俗,不亲弓矢,则武备何由而习乎?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嗣后凡出师、田猎,许服便服,其余悉令遵照国初定制,仍服朝衣。并欲使后世子孙勿轻变弃祖制。”(《清史稿·舆服志》)作为载入史册的清代官服定制,是干隆皇帝所定,距清定都北京已近百年。直至清末,官服制度再无大的变动。这是一套极为详备、具体的规章,不许僭越违制,只准“依制着装”。上自皇帝、后妃,下至文武官员以及进士、举人等,均得按品级服用。

三、蟒袍

蟒袍,也叫“花衣”。蟒与龙形近,但蟒衣上的蟒比龙少去一爪,为四爪龙形。蟒袍是官员的礼服袍。皇子、亲王等亲贵,以及一品至七品官员俱有蟒袍,以服色及蟒的多少分别等差。如皇子蟒袍为金黄色,亲王等为蓝色或石青色,皆绣九蟒。一品至七品官按品级绣八至五蟒,都不得用金黄色。八品以下无蟒。凡官员参加三大节、出师、告捷等大礼必须穿蟒袍。

四、黄马褂

清代还有一种黄马褂,是较受荣宠者的服装。巡行扈从大臣,如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什长,都例准穿黄马褂,褂用明黄色。正黄旗官员的马褂用金黄色。清代皇帝对“黄马褂”格外重视,常以此赏赐勋臣及有军功的高级武将和统兵的文官,被赏赐者也视此为极大的荣耀。赏赐黄马褂也有“赏给黄马褂”与“赏穿黄马褂”之分。“赏给”是只限于赏赐的一件,“赏穿”则可按时自做服用,不限于赏赐的一件。如干隆时曾给提督段秀林赏穿黄马褂。段秀林为官古北口,一次随驾扈从热河,干隆帝召见时,见他须发皆白,便问他尚能骑射否?段秀林答:“骑射乃武臣之职也,年虽老,尚能跨鞍弯弧,为将士先。”干隆帝遂在宫门前悬鹄一只,令段试射。段秀林一箭中鹄,干隆大喜。为奖励其武功,便赏穿黄马褂。到清代中、晚期,得此荣耀者为数较多,僧格林沁、左宗棠、李鸿章等均蒙恩赏穿。

五、贵妇冠服

妇女服饰中的最高等级是皇后、皇太后,亲王、郡王福晋(满语“妻子”,译为“夫人”),贝勒及镇国公、辅国公夫人,公主、郡主等皇族贵妇,以及品官夫人等命妇的冠服。它与男服大体类似,只是冠饰略有不同。冠有朝冠、吉服冠,分冬夏二种。皇太后、皇后朝冠,极其富丽。冬用熏貂,夏用青绒,上缀红色帽纬,顶有三层,各贯一颗东珠,以金凤相承接,冠周缀七只金凤,各饰九个东珠,一个猫睛石,21颗珍珠。后饰一只金翟,翟尾垂珠,共有珍珠302颗。中间一个金衔青金石结,末缀珊瑚。冠后护领垂二条明黄色条带,末端缀宝石。皇后以下的皇族妇女及命妇的冠饰,依次递减。嫔朝冠承以金翟,以青缎为带。皇子福晋以下将金凤改为金孔雀,也以数目多少及不同质量的珠宝区分等级。冠饰还有金约、耳环之类的饰物。金约是用来约发的,戴在冠下,这也是清代贵族妇女特有的冠饰。金约是一个镂金圆箍,上面装饰云纹,并镶有东珠、珍珠、珊瑚、绿松石等。耳饰,按清制规定:“左右各三,每具金龙衔一等东珠各二。”原来满族妇女的传统习俗是一耳戴三钳,与汉族妇女的一耳一坠不同。就是说,满族妇女小时即需在耳垂上扎三个小孔,戴三只耳环,一个小小的耳垂负担三只耳环,其苦可知。而皇后耳饰的重负,无异于一种刑罚。但满族统治者却乐此不疲,一再强调,不许更改。干隆皇帝特为此事下过诏渝:“旗妇一耳戴三钳,原系满洲旧风,断不可改饰。朕选看包衣佐领之秀女,皆带一坠子,并相沿至于一耳一钳,则竟非满洲矣,立行禁止”(徐珂《清稗类钞》)。以至到民国时期,满洲妇女中仍有沿此陋习的。

六、清代男服

一般男服有袍、褂、袄、衫、裤等。长袍,又称旗袍,原是满族衣着中最具代表性的服装。清兵入关后,全国军民在必须“剃发易服”的命令下,汉族也迅速改变了原来宽袍大袖的衣式,代之以这种长袍。旗袍于是成为全国统一的服式,成为男女老少一年四季的服装。它可以做成单、夹、皮、棉,以适应不同的气候。旗袍的样式为圆领、大襟、平袖、开褉。随着社会的发展,旗袍也在演变,尤其是妇女的旗袍,变化较多。总的趋势是更加符合人们实际生活的需要。到民国时期,这种长袍仍是一些正式场合的服装。与长袍配套穿着的是马褂,罩于长袍之外,原是骑马时常穿的一种外褂,因便于骑马,故称“马褂”。其式为圆领,有开衩,有扣襻,长仅及腰。马褂亦有单、夹、皮、棉之分。满族进关之初,马褂仅限于八旗士兵穿用。康熙(公元1662-1722年)末年,富家子弟开始穿着。雍正

时(公元1723-1735年),穿者日多。以后传至民间,不分贵贱,逐渐作为一种礼服。马褂有对襟、大襟、琵琶襟等式样。其中一种叫得胜褂,对襟方袖,最初仅用于行装,自从傅恒①征讨大小金川回京后,喜爱它的便捷,平时经常穿着,随即风行一时。翻毛皮马褂,是达官贵人们的服装。坎肩,或叫马甲、背心,清代很时兴。坎肩是由汉族的“半臂”演变而来,无领、无袖、对襟,穿脱方便,有的还套在长袍外面起装饰作用。清代坎肩在用料、做工上十分讲究,式样变化也多。“巴图鲁”坎肩,比较特殊。“巴图鲁”是满语“勇士”的意思。其式样如南方的“一字马甲”,在一字形的前襟上装有排扣,两边腋下也有纽扣。当时在京师八旗子弟中甚为流行。后来在它两边的袴褴〔lán兰〕处加上袖子,称作“鹰膀”。

《红楼梦》中写贾宝玉与众姐妹相约到芦雪庭观雪景,宝玉就“穿一件茄色哆啰呢狐狸皮袄,罩一件海龙小鹰膀褂子”(《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八旗子弟骑马时常穿这种“鹰膀褂子”以显威风。坎肩既有装饰作用,又有实用价值,至今仍是人们喜着的衣服。长衫、袍褂是清代男子的主要礼服,官吏所穿的开两衩。另有一种冬季穿的不开衩的长袍称“一裹圆”,是市民百姓的服装,官绅人家也常以它作为日常便服。清代服装的颜色,比较丰富,民间除不准使用黄色、香色(介于黄、绿之间的颜色)外,朝廷限制不多。然而人们的喜好和社会的时尚,各时期不同。清初,流行蓝色,人们取其清淡、明快,于是天蓝、宝蓝等色受到人们喜爱,甚至影响到皇宫内院;干隆中期,崇尚玫瑰紫,人们爱其“红火”,

于是围绕红色的大红、真红、枣红、粉红等又成为男女老少服装首选的颜色;干隆末年,福康安①喜穿深绛色,人们争相仿效,称为“福色”。“福”既代表绛色,又蕴含福气,人们愿借“福”色衣获得幸福,故绛色又风靡一时;至嘉庆(公元1796-1820年)末期,又一反绛色的深暗而追求鲜亮洁净的浅灰、亮灰、银灰等色彩。清代男子不分长幼,一年四季都要戴帽,这可能与满族的习俗有关。帽有礼帽与便帽。礼帽分暖帽与凉帽两类。暖帽用于寒冷季节,是缎子或呢绒、毡子做成的圆形帽,四周卷起约二寸宽的帽檐,依天气冷暖分别镶以毛皮或呢绒。凉帽,形如斗笠,一般百姓的凉帽是用竹、藤丝编织的。便帽,最常见的是瓜皮帽,帽由六瓣缝合而成,上尖下宽,呈瓜棱形,圆顶,顶部有一红丝线或黑丝线编的结子。为区别前后,帽檐正中钉有一块明显的标志叫做“帽正”的。贵族富绅多用珍珠、翡翠、猫儿眼等名贵珠玉宝石,一般人就用银片、料器之类。八旗子弟为求美观,有的在帽疙瘩上挂一缕叫做“红缦”的一尺多长的红丝绳穗子。这种形制,也有变化。咸丰(公元1851-1861年)初,“帽正”已为一般人所不取,为图方便,帽顶又作尖形。帽为软胎,可折迭放于怀中。一般市贩、农民所戴的毡帽,也沿袭前代式样。冬天人们多戴风帽,又称“观音兜”,因与观音菩萨所戴相似而得名。清代男子着便服时穿鞋,着公服时穿靴。靴多用黑缎制作,尖头。清制规定,只有官员着朝服才许用方头靴。

七、女服

清代妇女服饰,有满、汉两种。满族妇女一般穿长袍;汉族妇女仍以上衣下裙为主。清中期以后也相互仿效。满族妇女的长袍,圆领、大襟,袖口平大,长可掩足。外面往往加罩短的或长及腰间的坎肩。贵族妇女的长袍,多用团龙、团蟒的纹饰,一般则用丝绣花纹。袖端、衣襟、衣裾等镶有各色花绦或彩牙儿。满族妇女旗袍还时兴“大挽袖”,袖长过手,在袖里的下半截,彩绣以各种与袖面绝不相同颜色的花纹,将它挽出来,以显示另种风致和美观。领与袍分离,是清代初期旗袍的又一特色。妇女穿旗袍时也需戴领子。这是一条迭起约二寸左右宽的绸带子,围在脖上,一头掖在大襟里,一头垂下,如一条围巾。至同治、光绪时期(公元1862-1908年),逐渐出现带领的袍、褂,至坎肩也有领子。领的高低也在不断变化。民国以后,已经没有不带领的袍、褂了。这种长袍以后演变为汉族妇女的主要服装-一旗袍了。

八、清代满族女服

满族妇女的鞋极有特色。以木为底,鞋底极高,类似今日的高跟鞋,但高跟在鞋中部。一般高一二寸,以后有增至四五寸的,上下较宽,中间细圆,似一花盆,故名“花盆底”。有的底部凿成马蹄形,故又称“马蹄底”。鞋面多为缎制,绣有花样,鞋底涂白粉,富贵人家妇女还在鞋跟周围镶嵌宝石。这种鞋底极为坚固,往往鞋已破毁,而底仍可再用。新妇及年轻妇女穿着较多,一般小姑娘至十三四岁时开始用高底。清代后期,着长袍穿花盆底鞋,已成为清宫中的礼服。汉族妇女的服装较男服变化为少,一般穿披风、袄、裙。披风是外套,作用类似男褂,形制为对襟,大袖,下长及膝。披风装有低领,有的点缀着各式珠宝。里面为上袄下裙。裙子初期还保存明代遗风,有凤尾裙、月华裙等式样,以后随

时代推移,裙式也不断发展,创制不少新式裙样,如一种“弹墨裙”,也叫“墨花裙”,是在浅色绸缎上用弹墨工艺印出黑色小花,色调素雅,很受妇女喜爱。以后也有在裙上装饰飘带的,有在裙幅底下系小铃的,还有一种在裙下端绣满水纹的,裙随人体行动,折闪有致,异常美观。同治年间(公元1862-1874年),时兴的“鱼鳞百褶裙”,是对传统百褶裙的发展,即在裙子折裥之间用丝线交叉串联,裙在展开时犹如鱼鳞一般,新颖多彩。裙、衫的长短搭配也时有变化。清初时仍沿袭明嘉靖以来的遗风,上衣较长,裙子露出较短,不遮双足;晚清以后,衣与裙渐短,衣长至胯,裙在脚面以上;辛亥革命后,变化更大,尤其知识妇女多着圆翘小袄,配以长褶裙,颜色协调,显得端庄大方,清秀淡雅。清代后期,南方又流行过不束裙而着长裤,裤多为绸缎制作,上面绣有花纹。另外,还有背心,长可及膝下,多镶滚边。冬季所穿皮衣,有的将里面的毳毛露在外面,叫“出锋”。清代中期以后,妇女冬季流行披斗蓬,还有采自西式的大衣,也有沿用明代云肩的。

九、梳妆

满族妇女的发式变化较多,孩童时期,与男孩相差无几。《红楼梦》描述贾母八旬大寿时的排场,“邢夫人王夫人带领尤氏凤姐并族中几个媳妇,两溜雁翅,站在贾母身后侍立,……台下一色十二个未留头的小丫头,都是小厮打扮,垂手侍候”(《红楼梦》第七十一回)。这未留头的小丫头就是男装打扮的女孩子。女孩成年后,方才蓄发挽小抓髻于额前,或梳一条辫子垂于脑后。已婚妇女多绾髻,有绾至头顶的大盘头,额前起鬅〔péng朋〕的鬅头,还有架子头。“两把头”是满族妇女的典型发式。这种发式,使脖颈挺直,不得随意扭动,以此显得端庄稳重。梳这种发髻者多为上层妇女。一般满族妇女多梳如意头,即在头顶左右横梳两个平髻,似如意横于脑后。劳动妇女,只简单地将头发绾至顶心盘髻了事。以后受汉髻影响,有的将发髻梳成扁平状,俗称“一字头”。清末,这种发髻越增越高,有如牌楼,名“大拉翅”。汉族妇女的发髻首饰,清初大体沿用明代式样,以后变化逐渐增多。清中叶,模仿满族宫女发式,以高髻为尚。将头发分为两把,俗称“叉子头”。又有的在脑后垂下一绺头发,修成两个尖角,名“燕尾式”。后来还流行过圆髻、平髻、如意髻等式样。此外,还有许多假髻,什幺蝴蝶、罗汉、双飞燕、八面观音等等。清末,又有苏州厥、巴巴头、连环髻、麻花等式样。年轻女孩多梳蚌珠头,或左右空心如

两翅样的发式,或只梳辫垂于脑后。以后梳辫渐渐普及,成为中青年妇女的主要发式。头饰,北方妇女冬季多用“昭君套”,是用貂皮制作覆于额上的。《红楼梦》中写刘姥姥见到“那凤姐家常带(戴)着紫貂昭君套,围着那攒珠勒子”(《红楼梦》第六回),就是这种打扮。江南一带还时兴戴勒子,上缀珠翠,或绣花朵,套于额上掩及耳间。髻上饰物还有簪,用金、银、珠玉、翡翠等制作,有的做成凤形而下垂珠翠,有如古代的步摇。还有的做成各种花形,行走时轻微摇动,华丽而动人。

请问如何才能描写好清朝满族女孩服饰呢?

满族人的服饰文化

满族先祖长期生活在山林之中,过着狩猎生活,因而大多善骑射。早期的满族服饰的设计多为了适应着中生活方式。及至满洲人入主中原,随着各种典章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起服饰制度也经历了不断的改革与演变,并逐步推广到全国。在“即取起文,不沿其式”的原则下,即吸收他民族服饰文化之长,并坚持本民族的特色,使满足服饰成为中华民族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旗装。清代满族人都以穿旗装为贵为荣。入关前满族男子一般都穿箭袖袍,“窄袖、盘领、缝腋,”“其长中及小腿,取便于骑也”。官员入朝,“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披肩领,即在无领子的旗装上加上披肩大领,以别臣庶。入关后,一般都穿无领、箭袖、左衽、四开衩、束腰、“马蹄袖”旗袍。马蹄袖平时挽起,出猎作战时则放下,覆盖手背,冬季又可御寒。到清嘉庆、道光年间,一般旗人已不再穿箭袖袍,只有满族官员人朝时才穿箭袖袍,平日则着宽襟大袖袍。

旗袍:

旗袍的基本款式特点是圆领口,窄袖,左衽,有口袢,系腰带。俗名“箭衣”,去其上窄下宽,便于骑射之意。

旗袍又分男袍,女袍,官袍。

男袍,款式有长袍,行袍,圆领袍,披领袍之分。长服袍指一般长袍,下摆长达脚面。行服袍即“缺襟袍也”,也称“短”,“行袍”,外出征战,行围时用,以便乘骑。披领袍属于朝服。

女袍,与男袍有很大的区别。清代官场女服随夫,多指补服,冠,带。就常服说,无论后妃宫眷,一律“皆短袖长袍”,妇女旗袍无开契,无短袍,一般艘“长至蔽足”。女袍多装饰,在衣襟,袖边,领口等处镶嵌各种彩花为尚,又以多层领子和多层袖头为美。

官袍,是清代的补服之一,它是古代章服之制和满洲民族服饰特点相结合的产物。皇帝穿龙袍,皇帝以下,皇子,亲王,郡王,以尊卑不同,饰以不等数的龙爪。贝勒,贝子,镇国公等皆以蟒为饰纹。一品文,武官分别饰以仙鹤,麒麟。二品饰以锦鸡,狮子等。

辛亥后,宽衣大袍成普及,女袍变短,男袍逐渐废弃。女袍也由宽腰直筒式,渐变成紧身合体的曲线形,流向型的款式,今天旗袍已经为世界所青睐,无疑是满族对人类服饰文化的一大贡献。

褂。史载“褂外衣也,礼服之加于袍外者,为之外褂”,外褂分常服褂和补褂,另者形制相同,只是补褂是官服。两褂皆长过肘对襟饰扣。另一种叫行褂,是区别于外褂的短褂,也称“马褂”,“马褂较外褂为短,仅及脐”。清时马褂“服者渐众”,“游行街市”。马褂,即对襟短袍,袖身皆短,配长衫。旗人妇女也服马褂,与男式的肥袖方形不同,多为窄袖,有对襟,捻襟和琵琶襟等,但农村妇女则穿宽袖马褂。

清代马褂最引人注目的是黄马褂,明黄色为皇帝服用,朝臣得赐为荣。御前大臣,内大臣,正黄旗都统等准服,服褂时有各种限制。

坎肩。是汉人“半臂”演化来的,亦称“搭护”和“背心”。其种类有琵琶襟坎肩,带大襟坎肩,人字襟坎肩等。目前,除“巴图鲁”坎肩绝迹外,其余几中已经流入到其他民族服饰中。

旗靴和旗鞋。清代旗人城居者多穿靴,乡居者多穿鞋。

旗靴早年以尖为式,最著者是御用尖靴,缘皮在缝。亲王,郡王准勇挑重担,他人不得用。八旗官兵普遍穿尖靴,以便骑马。文官皆用方靴,甲午之后,时风突变,文武各官用尖靴。旗靴,贫者用青布料,富者用绒料。小孩则穿“毡疙瘩”。后来,靴鞋底由厚变薄,靴筒由长变短,跟加轻便,取名“薄底快靴”、“爬山虎”,“卡萨”等称。晚清还有一种牛皮软底靴,近于靰鞡鞋,名叫“踏踏马儿”。

旗鞋,旗鞋最著名的是靰鞡,它源于长白山区农民穿的“绑”,后变为靰鞡。有鞋槽和鞋腰组成,鞋槽长尺余,前平,后圆,方口;前脸聚皮纳褶,或饰云头。四周安人字形小耳六个,穿以麻绳或皮条;腰子高有尺余,以白,蓝,黑三色为常见,饰各种花纹。内蓄霿鞡草,严冬可燃性保暖,即经济又实惠。

旗鞋最为特点的是妇女的天足鞋,此鞋源于古人削木诶履,“其法于大底中部(足心)凿其两端,为马蹄形”,故曰“马蹄底”;又以其“状若花篮”,誉为“花盆底”,还有平底。高可一,二寸,三,四寸,最高达七,八寸。鞋脸用彩线绣成方头图案,叫:“网云子鞋”,还有高底绣花平金鞋和满底双脸鞋,但民间妇女为劳动方便则多穿稍矮的平底鞋。这种鞋如今只见于舞台,但它在解放汉族妇女缠足陋习方面,却起了积极的历史作用。

乌拉:满族传统的防寒靴鞋之一。以猪、牛、鹿等兽皮缝制而成。形状为前尖后圆,鞋帮贯以六个鞋耳,鞋口近脚处垫以衬布,并用一细皮带联结靴耳。鞋较宽大,穿用时须在鞋中充垫“东北三宝”之一的乌拉草。由于乌拉质柔量轻,行动自如,既可防寒,又利于军事征战及狩猎生活,故得以沿用下来,至今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的一些偏僻山村还可见到。

帽子。满人的帽子可分为暖帽,凉帽,便帽,风帽,毡帽,坤帽,秋帽,礼帽等。

暖帽,是满族秋,冬两季所戴之帽,呈圆形,周边饰卷檐,上翘,所以毡子,缎子,呢绒为面料,入冬时节,还可以额外挂上面,普通人多挂狗皮,兔皮,猫皮等。富贵者则挂水獭皮,貂皮等。

凉帽,也称“酱斗帽”。此中帽式无檐,状呈三角形,在春,秋时戴。最初是用长白山区的“得勒苏”草编织而成,故又称“草帽”。

便帽,亦称“小帽”,瓜皮帽。小帽头或“帽头儿”。帽状似馒头,上稍尖下宽,底部镶有一寸余宽的小檐,整个帽顶由六瓣缝合而成,亦称“六块瓦”。帽顶端缀有用丝绒结成的大疙瘩称,“算盘结”在帽前檐下处钉有一个标记,俗称“帽正”,帽正镶有珍珠,玛瑙,金石,烧蓝玻璃等不同质料,代表不同的身份和社会地位。

风帽,也称“风兜”,“兜儿帽”。面多用呢,绒,绸,缎,里多用棉和皮,帽扇子教长,可护颈项,近似现代流行的“棉皮帽子”。

毡帽,俗称“帽儿头”,用毡子做面料,多为老年男子所戴。毡帽的请后里有两个相称的小脸,,前脸大,后脸小,前起遮“天门盖”,后起遮脖颈的作用。左右各有一个“扇子”护耳,冬天挂皮,速成“四扇”,在室内可以将四扇折起。常见的面料有深灰,淡黄,褐色,酱色等。

坤秋帽,为女性专门戴的一中礼帽。秋,冬两季实用,故称“坤帽”。

礼帽,也称大帽,为成年男子参加各种礼仪活动时所戴的帽子弹,其形状与现代流行的礼帽基本一致。

领子。贫富差异甚大。男性的领子稍肥大,按季换原料,夏季为秃领,冬季为皮或绒制成。女性领子多为二寸绸带制成,掖于襟内,窄而高。

关于清朝亲王贝勒的一些问题

跪拜与礼仪 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服务是中国封建礼仪的最大特点,因而礼仪中处处体现着尊卑差别。而足以显示这种尊卑的,恐怕要属跪拜之礼了。封建社会,臣子见皇帝要行三跪九叩的大礼;百姓见官员须先行跪拜;下级官员晋见级别相差较大的上级时要行跪拜礼;子孙晚辈拜见长辈要跪地磕头请安;祭祀祖先当然也要磕头。 1793年,一个闷热的午后,83高龄的乾隆皇帝在避暑山庄小憩。此时,官员送来了英王的礼物,大多为西方的精巧机械,他观看之后,颇为高兴。早些时候,乾隆接到沿海商人代禀的英国使团信件,其中说到,皇帝83大寿时,未及来贺,今特遣使节前来进贡,因信中“情词极为恭顺恳挚”,他已经允准使节马嘎尔尼等来京觐见,并命令沿海官员妥善接待。 使节未到,礼物已先期到达,这让乾隆相当满意。因为有了皇帝的旨意,马嘎尔尼一行一路受到各级官员的礼貌接待,对中国人的“彬彬有礼”大加赞赏,并向中国官员表示:“敝使昧于贵国风俗,今后各事,请各大人就贵国习尚中所有者便宜行之,敝使决不稍持异议。” 然而,正是双方都小心翼翼遵守的“礼仪”,却差一点使英国使团觐见“中国大皇帝”的行动夭折——矛盾就发生在马嘎尔尼一行即将面见乾隆的前夕,双方就朝见礼节进行商讨时,中国官员要求马嘎尔尼等向乾隆行三拜九叩大礼,而英国使团坚持要行面见本国国王时的单膝跪拜吻手礼。争执激烈之时,马嘎尔尼甚至以不见皇帝相威胁。眼看原定觐见日期将至,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英国使团官员以单膝跪拜礼见皇帝。 尽管最后乾隆表示宽容,让马嘎尔尼行单腿屈膝礼,而其背后的意义则是,西方蛮夷,不知礼数。既然礼数不全,其他皆免谈。 当然,晚清社会中还有打拱作揖之礼,这多见于平级官员和平辈人之间。双方一见面,即双手打拱,弯腰低头,有时甚至要一揖到地。这已经是一种比较简单的礼数了,但比起鞠躬和握手来则又显得繁琐了。 晚清从跪拜之礼向鞠躬握手之礼的转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以人格基本平等为主旨的西式的鞠躬和握手,作为正式礼仪飘洋过海来到中国从清代开始,但直到辛亥革命以后,才作为正式礼仪在中国流行。 服饰与礼节 服饰和礼节是一个国家文化源远流长的最显露的标志。在明清两朝才创建起来的天子形象,使龙袍成为清朝帝王最具特色的服饰。按照清朝礼仪,皇帝龙袍属于吉服,在一般庆典、公务活动时穿著。而在重要大典、祭祀坛庙、纳后大婚时,皇帝穿更高一等的朝服。搭配朝服穿戴的饰物从头到脚包括了朝冠、朝带、朝珠、披领与朝靴。不同的服装名称,穿著场合也不同,在当时是有严格区别的。 清朝以异族入主中原。满族原是尚武的游牧民族,在戎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形制与汉人的服装大异其趣。清王朝建立后,清代服饰也得以充分吸收汉族服饰的成就。以官服为例,马蹄袖、马褂是清代官员服制的一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补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绣禽类,武官绣兽类,分别按品级的高低,绣以各类飞禽走兽,以突出官员在职能和气质上的要求。与明代不同的是,清朝的官服大褂的前胸是对襟的,补子也分为两块,绣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称为“补褂”或“补服”,禽兽的花样与明代也略有差异。由于补子是在成衣后缝上的,对于边角的加工更为精细,常常配以精致的花边,突出了装饰效果。明代的乌纱帽到清代换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晕”花样的多少,分出单眼、双眼和三眼的级别。官员的朝服和常服,里三层外三层,行袍、行裳、马褂、坎肩、补服,重重叠叠,还要佩戴各种朝珠、朝带、玉佩、彩绦、花金圆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玛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级限定,连丝绦都有明黄、宝蓝、石青之分。用什么款式、质料和颜色都要受到礼制的规范,违反规定的以犯罪论处。雍正皇帝赐死年羹尧,就有擅用鹅黄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纵容家人穿补服的罪状,将服饰的等级之别细分到了极致。女装虽然相对宽松,但精雕细刻无微不至,镶边有所谓“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多至“十八镶”。在镶滚之外还在下摆、大襟、裙边和袖口上缀满各色珠翠和绣花,折裥之间再用丝线交叉串联,连看不到的袜底、鞋底也绣上密密的花纹。这样重重叠叠,无所不在的装饰效果,虽然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但如此繁琐细密的包装,是衣冠之治高度细密化的产物,这也使清代的服饰到了难以再发展的地步。 清朝官员穿的朝服,其实是由旗装演变过来的:圆领、捻襟、左衽,四面开楔,束腰,有扣绊,窄袖(有的带有箭袖),保暖、便于坐骑。清初开始的制度规定,官员入朝必须穿披肩领袍,谓之朝服。朝服带有箭袖,就是在本来就比较窄的袖口前边再接一个半圆形的袖口。一般最长为半尺,形似马蹄,又称“马蹄袖”。袖和肩是清服区别身份的标志。带箭袖的旗袍是满族贵族平时穿着和旗人百姓的节日礼服,一般旗人只许穿披肩领便袍,而到了普通百姓那里就只许穿无披肩的领袍,谓之便服。 旗袍有单、棉、皮之分。清初,其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 “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请安原是明代军礼中的一项,见于《大明会典》。当时全国各指挥使司、各卫所都有这个礼节,称为“屈一膝”。建州卫也如此,到了清代,在八旗和明朝遗留下来的绿营中仍然沿袭旧习。本来,兵士见到上级军官应该下跪,但因为身上有盔甲,只屈一膝或半膝,久之,不穿盔甲时也以屈一膝为礼,并和叩首、打恭一样,含有问候请安的意思。在八旗人家和部分汉族官宦人家,晚辈见长辈,平辈中幼见长,奴仆见主人至亲友相见,都行这个礼,所以屈一膝又叫请安。但在衙门或公共场所,则不论旗人汉人都行打恭礼,不能请安。 男子请安的姿势: 先端正姿势,如“立正”的样子。然后向前迈左腿,左手扶膝,右手下垂,右腿半跪,略微停顿;眼平视,不许低头、扬头或歪头;双肩平衡,不许弯腰,左右腿的间距不可太大,保持左腿向前迈的自然距离,不可向后蹬腿。 女子请安姿势与男子同,只是左右腿的距离要近,动作幅度小,双手扶左膝,右手不下垂。 跪 安 “跪安”这个礼节行于皇宫和五公府第以及宗室家庭中。皇帝每日召见军机大臣之外,常常还要另外召见某些官员,这是属于密谈性质,不同于朝会大典,所以官员同皇帝不必叩头。 召见的程序是这样:先由外奏事处登记,再由内奏事处安排在某日第几起。皇帝吃早饭时(天尚未明),桌上摆好绿头签,饭后分起召见。有合在一起(如与军机大臣一起)的,太监们都退出。内奏事处太监副食应召官员来到暖阁门前,掀起帘子让官员进去,太监退到殿外。 这位官员进门,站着说:“臣(某人)恭请皇上圣安。”然后跪安、起立,走几步到皇帝面前,跪在一个红边白心很厚的毡垫上奏对。奏对完毕,皇帝说:“你下去吧。”于是官员起来跪安,面对皇帝倒退几步,转身出门。如果在奏对时有谢恩的事,就在原地一叩,说:“谢皇上圣恩。”如果在奏对时说错了话,就摘下帽子,以头碰地一下,表示承认错误。皇帝日常晨昏定省、见皇太后时,进门要跪安,退下时也跪安。 太监有事向皇帝、太后、皇后、妃嫔等主位启奏,王公府第及宗室家庭中晚辈见长辈,奴仆见主人,都要跪安。 跪安的姿势和请安的姿势,相同部分是先端正姿势,左腿向前迈步。但跪安时右腿须全跪,然后左腿也跪下,右腿随即起来,左腿也起来,恢复立正的姿势。这一连串的动作要节奏均衡,不可慌忙,不可拖拉。其他和请安的要求一样。 清代后妃以下,公主、格格、福严明以及品官命妇(汉人品官命妇不在此列)穿朝服、吉服,行大礼,有一肃、一跪、三叩及六肃、三跪、九叩的仪节。(一肃是一次肃立。一跪是跪下和起立各一次。三跪当然就是各三次。三叩和九叩的区别也是次数的区别。) 穿朝服、戴朝冠时的叩首和男子一样。穿吉服的在晚清不戴吉服冠,而戴钿子,则跪下之后不叩首,只以右手扶两把头翅。这里需要解释的是“肃”。这个动作和女子请安差不多,先端正姿势,慢慢地一直下跌到底,再慢慢起来,恢复立正的姿势。也是要求不弯腰,不低头,两肩平稳,腰板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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