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旗袍(蚀骨旗袍是什么意思视频)

qipaousa3个月前Untitle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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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子黄时雨

杏子黄时雨

【前记】

早春时的一场薄雪还挂在枝头,窗外是噼噼啪啪的炮竹声。

又是新的一年了,她阖着眼躺在床头,身上插满了透明的管子,房间里很静,只有大块头的仪器发出规律的滴答声。

“罗氏一应资产的处置方式我都写在遗嘱里了。”她缓缓开口,“刘秘书,我没有孩子,后续的捐款事宜就由你出面吧。”夜风潺潺,撩起的灰色窗纱的一角,天边烟火绚烂,映在老人树皮一样干枯的脸上。

“好的,叶总还有其他吩咐吗?”

“送我回叶子坡吧,他一个人等得太久了。”

凌晨三点,她走了,走得很安详,甚至没有惊动天边的一粒残星。

窗前的风信子开花了,紫色的一大簇,幽香馥郁,和着岁月的节拍,娓娓道来一段悠长的故事。

【壹】

英子是在漫山结满大黄杏子的季节遇上林洛阳的,干瘦的女孩儿坐在高高的枝头冲男孩儿扬手,“嘿,你要杏子吗?”

林洛阳从没见过那么野的丫头,活像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小马驹。

她用衣摆兜起一捧杏子,笑起来,月牙一样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他对她说,“你快下来,上面太危险了。”

女孩儿呵呵的笑着,银铃般的声音传遍了山窝。她轻轻一跃,落到男孩儿身前,递过的杏子又大又黄,“叶子坡的杏子又大又甜,你尝尝。”

林洛阳接过杏子,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笑容。

“你怎么会来叶子坡?”英子啃着手中的杏子,一口咬下去,汁水横溅。

男孩儿垂着头,声音低得像蚊子的嗡鸣,“妈妈说外公老了,让我回来陪陪他。”

那一年林洛阳八岁,尚不谙世事,却学了大人说话说三分的本事。

两个月前,林洛阳见到了他从未谋面的父亲。男人高高在上,冰冷得像一尊雕塑。他说,“林霞,罗家是不可能接纳你的。拿着钱离开,别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林霞是林洛阳的母亲,一个依附着男人活得唯唯诺诺的女人,那次,却破天荒地把钱砸到了男人身上。

他说,“妈妈,干得漂亮。”

她却说,“小阳,回叶子坡吧,那里才是你的家。”

许久后一个晚霞漫天的黄昏,林洛阳忽然提起那段过往,黝黑的眸子里满是英子看不懂的苦涩。

记忆中,林洛阳的脸总是很苍白,他勾起嘴角浅笑晏晏的样子,像风中漾起的粉色花雨,温暖了英子整个贫瘠的童年。

没有人知道时间是怎么悄悄从指缝中溜走的,杏树下女孩儿褪去原先的稚嫩,渐渐有了少女的娇憨。他教她新学的歌,“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她的声音很动听,像夜莺低回婉转的轻吟,“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他得意地刮刮她的鼻子,递出一块麦芽糖。圆嘟嘟的脸,含着一颗麦芽糖,样子可爱极了。

山中的油菜籽开花了,他拉她跑向山头,指着漫山遍野的金黄,“你看,这就是大海。”

英子晃晃脑袋,委屈地嘟嚷,“阳哥哥骗人,大海是蓝色的。”

他刮过她娇俏的鼻梁,“等你长大了,阳哥哥带你去看真正的大海。”

又是一年杏子黄时,林洛阳在英子的怂恿下终于学会了爬树,四只雪白的脚丫在蔚蓝的天幕下荡来荡去。

英子依旧在衣摆里兜满沉甸甸的杏子,身子笨重得像只袋鼠。他笑她贪心,她就撅起粉嘟嘟的嘴唇抱怨,“我只是想给阳哥哥多摘些。”

她撒娇时声音软糯糯的,像三月里荡在河畔的芦苇。

两人并肩走在杂草丛生的小道上,脚背被露水浸得凉凉的,他顿住步子,对她说,“他染了病,现在只想见我一面。英子,我要回上海了。”

【贰】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在京称帝。消息传来,也只是不痛不痒地落入有心人的耳中。

繁华的街市上是川流不息的人潮、车潮。夜笙会门前立了一张广告牌,“媚丽佳人‘叶樱’,倾情驻唱”。

金碧辉煌的大厅内灯影憧憧,舞台上升起轻薄的白雾,一群妙龄女孩儿扭着婀娜的身段,原本清丽的面孔也被浓艳的妆容染得妖娆、轻佻。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正中抚着麦浅浅吟唱的女孩儿吸引住了,女孩儿穿了一袭火红的纱裙,妩媚而不风尘。她轻启朱唇,歌声就像来自遥远的山涧,“瞻波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

那是一首诗经改编的新曲,女孩儿娓娓唱出,像夜莺的低鸣,轻轻柔柔地划过心间,没有翻江倒海的汹涌却也让人迷醉。

二楼包厢里一双阴郁的眸子紧紧盯着她,似乎目光太过执着,女孩儿抬眸,回望过来,昏暗的光线里,男人嘴角几不可察地弯起。

“查查她的底细。”空荡的包厢里只有男人冰冷的声音。

女孩每晚只唱一首歌,男人也只为她而来。一曲唱罢,回音绕梁,久久不散。

“罗先生可否请小女子喝杯酒?”是叶樱,刚才唱歌的女孩。卸去浓艳的妆容,精致的五官倒露出几分稚气来。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旗袍,上面绣着暗红的石榴花,极少会有年轻女孩喜欢这样沉的颜色。

“怎么,罗先生不乐意?”她将指尖的香烟送至唇边,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的烟圈像个骷髅头。“真是遗憾,我被人拒绝了。”叶樱伸手拂过男人的脸颊,面上浮起一层虚假的失落。

“等等。”罗阳叫住她。叶樱缓缓转身,明媚的眸子间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失望。“去哪儿?”他依旧冷着脸,看不出任何情绪。

“魅色酒廊。”她斜倚着墙壁,嫣然一笑。

夜笙会的台柱子,最擅长的不过就是逢场作戏。

走到门口,黑色的凯迪拉克亮起硕大的前灯,司机替罗阳打开车门。叶樱挡住他,“我不想有第三个人打扰我们!”她贴得极近,灼热的气息喷到男人的耳垂,轻飘飘地,留下蚀骨的魅惑。

夏末的深夜,终归有了些许的凉意。她穿的是改良过的旗袍,大片大片的肌肤裸露在空气里,牙齿轻微的打着颤。细细碎碎的声音传到罗阳的耳朵里,他皱起眉头,解下外套给她披上,“以后别穿成这样和陌生男人出来鬼混!”语气森森,命令的意味多过关心。

叶樱靠在他的肩头,醉酒后的脸颊泛着可爱的红晕。她脚下有些不稳,走在路上歪歪斜斜的,就是这样窘迫的模样还不忘嘟嘟嚷嚷地埋怨男人好凶。

罗阳被她的憨态逗得一乐,那样会心的一笑映在女孩乌黑的眸子里。他忽然心头一颤,是有多久没这样笑过了,十年,整整有十年了。

【叁】

时光匆匆流转,道旁的法国梧桐掉尽了最后一片枯叶,原本葳蕤的枝头如今也只余下成串的小红灯笼。

夜笙会里年轻女孩扭着水蛇腰,曼妙的身躯让人猜不出她们的年龄。

醉生梦死的场所不过如此,红颜未老心先衰,终究是旧爱难抵新欢......

叶樱坐在梳妆镜前,镜框上嵌满透亮的小灯泡,照得镜中人脸色惨白。她对着镜子勾勾嘴角,镜中的女人也还以她虚伪的微笑,“看吧,叶樱,原来你连笑都不会笑了。”她轻轻地说着,一点一点的将嘴唇涂得更红。

“樱姐,该到你上场了。”助理小兰提醒她。

夜笙会的歌女是从来都没有助理的,唯有叶樱。何夜笙待她从来就不好,半年前却硬是塞给她两个保镖,然后是助理。真是好笑,她做那些腌臜事不过是受控于他,哪里用得着这些讨好的手段。

她起身,懒懒的却又有着说不出的风情,小兰蹲身帮她整理裙子。

“你说我好看吗?”她忽然开口。

“啊!”小兰被她问得一愣,随后笑着说,“樱姐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依我看,新来的那帮小妖精连您的指甲盖儿都赶不上。”

“是吗?”她的声音淡淡的,像来自遥远的山涧,透着琢磨不定的虚无。

罗阳又约了他,在夜笙会,叶樱遇到过很多的男人,却从没有像罗阳那么别扭的。

他是个很冷漠的人,待叶樱的好也永远夹着碍眼的冰碴子。何夜笙说她没用,一个男人耗了大半年都没能拿下。她斜睨着他,媚眼如丝,“有那能力,我倒想早些拿下你。”男人拥着她,“宝贝,我从来都只是你的。”

叶樱演出结束时已是深夜两点。昨晚罗阳给她打电话,说有一个惊喜,她睡得迷糊,不曾细问。只是恍惚觉得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少有的宠溺。该是什么了不得的惊喜吧,她想着,嘴角不屑地上挑。

叶樱住在老城区一幢不甚起眼的小公寓里,是初到上海时何夜笙买给她的。

那时候多蠢啊,总以为别人帮你便是心地善良,把他当恩人一样感激。可结果呢?天下到底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公寓旁的白玉兰开花了,纯白的小骨朵在月光下泛出莹莹光泽。

“原来已经是春天了。”叶樱驻足站了一会儿,没等来花开的声音。

【肆】

拥挤的小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外星星点点的灯光照进来,沙发上倚了一个人,那是一张很小巧的女性沙发,那人以一种极不舒服的姿势靠在上面,指缝间猩红的火光忽明忽暗。他说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抽烟,所以连带着自己也戒了,今日这样的情形却是从来没有的。

“罗阳?”叶樱轻唤出声。

“你回来了。”他的声音有些黯哑,带着浓重的酒气。

“你喝酒了?”叶樱走过去掐掉他手中的烟头,顺势依偎在男人的怀里。“你不是说要给我惊喜吗?”她的指尖在男人胸口上随意划着,低柔的嗓音像只妩媚的小野猫。

“叶樱?叶英?”他像是问自己,又像是问她,“你本来就应该姓叶啊。”

叶樱咯咯的笑着,“我不介意跟着你姓啊。”

他盯着她的眸子,仿佛盯着时光尽头那个张扬的小丫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他问她,像久识的老友,黯哑的声线却又透着无穷无尽的愧疚和怅惘。

“我.....”叶樱一句话还未说完,灼热的唇忽然狠狠地吻了上来,嘴唇,脸颊,脖子......

冰冰凉凉的扫过,留下火一般的炙热。

这是罗阳第一次主动吻她,他的吻技生疏而狂热。叶樱心底却是惊喜多过排斥,她引诱过他很多回,起初他总是逃避,后来索性像个木头桩子似的不予回应。

“我们去卧房好吗?”她揽住他的脖子,化被动为主动。

火热的臂膀搭到冰凉的脖颈上,罗阳身子忽的一僵。他拿下她的手臂,眼神又恢复了往日的冷静,“你早些休息,我过段时间会去夜笙会看你。”

夜,又是冷到极处的夜,叶樱窝在沙发里,那上面还残留着罗阳的体温,她有些恍惚,仿佛刚才的软语温存不过是一场幻觉。

第二日,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叶樱混混沌沌的醒来。偌大的城市还在沉睡,真是个奇怪的城市,夜生活无穷无尽,清晨却总也睡不醒。不像记忆中的小山村,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恬静而自在。

她揉了揉疼痛欲裂的脑袋,昨晚实在没睡好。不知不觉中,原本的猎物似乎成了那个可以随意牵动她心绪的男人。

客厅的方桌上摆了一只精致的木匣,大概就是罗阳口中的惊喜吧。她懒散地挪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浮刻了杏花的红木匣,边角镶嵌了名贵的玉石,奢华的程度让她不禁想到买椟还珠的故事。

本以为又会是些见怪不怪的新奇玩意儿,不期看到的却是匣子正面飘逸的Brunswick,是不伦瑞克牌留声机。叶樱摩挲着那一串熟悉的标识,心底涌过一股久违的暖流。

一周前是叶樱的生日,罗阳约她到兰心大戏院看新上的音乐歌舞剧。

他并不知道她有多讨厌那个杜撰的假日子,傻傻地站在戏院门口等了三个小时,直到歌舞剧结束才在附近一家商店里找到她。若没有记错的话,罗阳找过来时她正假装盯着橱窗里的一台布伦瑞克留声机出神。

想不到他都记得。叶樱抚着光滑的漆面,笑意甜甜。

【伍】

罗阳消失了,毫无征兆。

她给他打电话,接听的永远是谦和有礼的秘书,“罗总到出国了。”马来西亚、法国、加拿大......

她甚至来不及算出彼此间的时差就得知他又辗转到了另一个国度。

那是一段怎样绝望又难捱的日子,她细数着指针一点一点拔过钟板。原来,她和他连站在同一片土地上的资格都没有了。

琥珀色的窗玻璃上结了厚厚的一层霜花,哈出一口气,晕开一片绚丽的光圈。屋外的雪粒子飘飘扬扬,落地无痕。

上海有多少年没下过雪了?叶樱摊开手掌,晶莹的雪花在掌心缓缓化开,点点雪水浸得手心冰凉。

她渐渐有些气馁了,或许罗阳和从前那些男人本就没有区别。各取所需的游戏,她带着龌蹉的目的接近,他装作不知,躲在暗处看她像个跳梁小丑似的耍把戏。

对于罗阳的冷漠,何夜笙似乎不以为然,他告诉叶樱,“鱼儿就快要上钩了。”

一个月后叶樱明白了那句话的深意。

其时正值倒春寒,罗阳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又回来了,亦如他的离开,从来都欠着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不说,她亦不问。

入夜的夜笙会依旧是歌舞升平,红男绿女,好不热闹。

二楼居中的包厢永远只接待一位客人。叶樱敲开门,她穿了新做的旗袍,是最新的样式,水滑的面料衬得腰身格外出挑。

见到罗阳,她垫脚落下一个香甜的吻,“想我了吧?”

罗阳只是看着她笑,没有理会那个暧昧的问题。他说,“陪我去海边走走吧。”

海边的人潮早已散去。他牵着她踩过软软的细沙,咸腥的海风扑面而来,海水冰凉,扫过细白的足根。

“叶樱,嫁给我吧!”急促的风刮得岸旁的树叶猎猎作响,罗阳单漆跪地,手上的祖母绿钻戒熠熠生光。

空寂的海岸,耳畔只有恋人的呢喃。他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连求婚也不愿有第三个人的参与。

“嗯。”叶樱重重的点头,她知道何夜笙不会放过她,可再也顾不得了,眼前这个男人总让她无可奈何。

奋不顾身的代价即是深渊万丈,如果有一次从新选择的机会,叶樱一定不会答应罗阳的求婚,甚至从一开始,她就不会来这个令她百孔千疮的城市。

何夜笙的教训很快就来了。

他揪起叶樱的衣领,将她逼到墙角,“我的宝贝,你该知道这个世上真正爱你的只有我。”他的眼里满是戏谑的嘲弄,魅惑的嗓音穿过头颅,将她一刀刀凌迟。

很多年前叶樱还没有这么好听的名字,他们叫她英子,没有人知道她姓什么,只是叶子坡的人都姓叶,她便猜着自己也该是姓叶的。

“叶英,夜莺。”她为自己的姓氏欢喜不已。

后来,和她相依为命的外婆去世了。英子想起林洛阳说过的上海,那是一个有着四轮汽车,有着耸入云端的高楼,还临着一望无涯的大海的城市。她想去看看海,也想去看看海边那个男孩。

初到大城市,英子什么也不懂,只每天干着最累最脏的活,领着勉强能够养活自己的工钱。直到一个没有星辰的夜里,何夜笙找到她,他说,“英子,到我那儿去唱歌吧。”

英子在夜笙会的第一场演出即获得了空前的反响。何夜笙对她说,“看吧,你为这个舞台而生。”

他给她起了新的名字“叶樱”,上海滩升起了最闪亮的一颗新星,与此同时,一个叫英子的女孩陨落在无人知晓的角落。

何夜笙的好人面具没有维持太久。他喂她喝一种黑乎乎的药水,哄说,“喝了它嗓子就不痛了。”

三个月后,叶樱开始疯狂的渴望那种药水。

他环过她的腰,单薄的衣衫被一层层地剥落,他说“宝贝,要乖才会有奖励。”

那一夜,英子的世界坍塌了。

何夜笙就像西方小说里的吸血鬼,漂亮的皮囊里包裹的是世间最肮脏的贪婪。

他安排给叶樱的第一个猎物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过程很简单,取得男人的信任,诱骗他在一堆看似不甚起眼的文件上签字......

【陆】

何夜笙说她在勾引男人这件事上有着异于常人的天分,也许是吧,毕竟他安排的每一桩任务,她都完成得漂亮又干净。

后来圈子里给她起了个雅号“红颜杀手”。本以为这样的称号会吓退一帮肥肠满脑的男人,可事实恰恰相反,越来越多的男人对她趋之若鹜。

直到一个叫罗阳的男人出现,他打乱了她的轨迹,甚至叫她癫狂。叶樱知道,她的报应来了。

“我受够你了,这些年我欠你的也该还清了,以后我不会再帮你干任何事。”她一根根掰开何夜笙的手指,语气里颇有几分视死如归的味道。

何夜笙并没有去拦她,他逆在光影里,阴戾的嗓音像来自地狱的修罗,“是吗?如果他知道你的身子那么脏,还会愿意娶你吗?还有......”他抚过她的脸庞,阴沉沉地吐出一串话,“宝贝上回偷回来的资料可是让罗氏损失了好大一笔生意啊!”

一字一句,啃肉噬骨。

天边一道闪电劈开混沌的夜幕,她像是失了灵魂的傀儡,瘫软在地上,安静得像一具死尸。

何夜笙蹲下身来,拥着她,“宝贝,只有被上帝抛弃的灵魂才能真正的相爱,就像我和你,注定要在一起。”

她直愣愣地瞧着他,漂亮的眸子沉得像一汪死水,那是蔓延到骨子里的绝望,她说“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帮你拿到你想要的东西,你放我离开上海,从此两清。”

何夜笙双手插在裤兜里,依旧是初见时那副衣冠禽兽的模样,“成交。”

公寓楼旁的玉兰花谢了,暗黄的花瓣落了一地,再美的花过了花期也不过碾作一抔黄泥。

叶樱和罗阳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城郊的小教堂里,年轻的神父问她,“叶樱女士,你愿意嫁给罗阳先生,无论贫困、疾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我愿意。”她几乎脱口而出,自欺欺人的举动,只因着那点遥不可及的温暖,她将自己催眠在万劫不复的梦里。

婚后的甜蜜超出叶樱想像,罗阳像个初尝爱情的大男孩,他看她的每一次演出,陪她去最美的国度欣赏落日,给她买最新上市的衣裙,他记得每一个纪念日,给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他开始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叽叽咋咋地唠叨,给她讲并不好笑的笑话,忙上忙下地装修婴儿房,尽管叶樱的肚子一点动静也没有。

无数个午后,叶樱和罗阳相拥躺在落地窗前。她想,告诉他吧,把所有的秘密都吐给他听,也许他会谅解。

可每每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样的时光太美好,她不容一丝一毫的差错。

【捌】

日子过得飞快,何夜笙已经向叶樱催要过几次东西了。

她明白,再也避无可避了。

阳光甚好,再也不似冬日的肃杀,屋前的草坪终于泛出了新的绿意,那是劫后重生的昭示。也许,该告诉他真相了。

夜里,她化了精致的淡妆,房间里氤氲着风信子的香味。“对不起,原谅我。”那是紫色风信子的花语,也是她无法说出口的歉疚。

凌晨两点半,罗阳跌跌撞撞地闯进屋来,他喝醉了,黑色外套挂在肩上,露出衬衣上几道刺眼的唇印。

窗外是漫无边际的黑,风刮在树梢,发出呜呜的低泣声。叶樱扶着他滚烫的身子忽然抑制不住地打了个寒噤。

“我想你了。”他把手臂架在她的肩上,瓮声瓮气地像是撒娇。

“是想我吗?”叶樱扶他躺在床上,怔怔地瞧着那些唇印发神。

他呵呵的笑着,牵过她的手背落下一串温柔的吻。

“是她吗?”叶樱苦笑着看他一启一阖地嘴唇吐出“琳琳”两个音节。

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闯进她生活的?霎时间,许多碎片一样的记忆涌向脑海。女人就是这样,对敏感的事物似乎有一种追根溯源的本能。

第一次是在法国,他背着她打电话,一声一声唤的正是一个叫“琳琳”的女人.....

直到上个月,他彻夜未归,李妈说送他回来的是一个叫“琳琳”的女人......

原来他早就厌倦她了,叶樱咽下喉头翻涌的苦水,“爱情果然是世上最恶心的一种东西!”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较量,她因着爱的无畏,一败涂地。

“叶樱,晚上八点,老地方,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谈。”违别半月,他丢来的只是这样一句冷冰冰的话。

夜风沙沙作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墨蓝大海,脚下是软绵绵的沙子,偶尔会有一两枚膈脚的贝壳,空气里有海水腥甜的气息,一切都跟当年在山头幻想的景色不同。

那时候怎么会那么执着地想看海呢?现在,冰凉的海水就在她的脚下,可那个和她相约一起看海的男孩呢?叶樱突然发现她连林洛阳的样子都忘记了。

终究只是儿时的戏言,可她偏偏当了真。

八点半,罗阳携着一位优雅的女子姗姗来迟。数日不见他似乎憔悴了不少,“叶樱,这是范琳,我想不需要我作过多的介绍了。”

范琳伸出手,叶樱却没有礼貌的回握,在罗阳面前,她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作戏了。

罗阳拉过范琳的手,目光宠溺,“你到上面的咖啡厅坐一会儿,我谈好事情就上去找你。”

范琳踌躇着离开,眼睛里是复杂不清的情愫。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叶樱开门见山。

“我们离婚吧。”罗阳也回得很爽快。

“因为她?”叶樱示意范琳所在的方向。

罗阳无奈一笑,“不全是,你知道我们结婚时没有通知其他人,我以为瞒得很好,可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罗氏集团的总裁娶了一位歌女。叶樱,对不起,我想范琳也许更适合我。”

“门当户对又如何?你们没有爱情。”叶樱固执地寻着转机。

“我爱她,叶樱。”他叹出一口气,夜色映在他的漆黑的眸子里,沉静如水。

原来,所谓的希冀不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玖】

半月后,申报商务版头条,“夜笙会老板何夜笙收购罗氏集团。”

彼时,叶樱正坐在南下的火车上,她知道那份文件起作用了,何夜笙到底信守承诺还了她自由。

晨曦的微光透过明净的玻璃照进房间,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消毒水气味。

躺在床上的男人微微阖着眼,他的神态很安静,嘴唇却没有血色,阳光在脸颊的凹陷处打出阴影,透着浓浓的疲态。

“你看今天的头条,根据匿名人士提供的线索,警方于今日凌晨当场抓获一跨国贩毒团伙,其头目何夜笙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女人放下手中的报纸,探过头来,“我说罗半仙,这匿名人士该不会就是你吧?”

罗阳微微牵过嘴角,“他是咎由自取。”

“那罗氏呢?你现在拿回来了准备怎么办。”范琳问。

罗阳并未回答,沉默良久忽然问,“她怎么样?”

“谁啊?”范琳勾着眸子瞧他。

他笑盈盈地瞧着窗外,却始终未作回应。对峙良久,范琳终于败下阵来,“好了,不难为你了。按照你的吩咐,已经顺利回到叶子坡了。”

“嗯。”他把手枕在头下,像是松了一口气,“范琳,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上回让我假扮什么未婚妻可没见着某人这么客气。”范琳双手撑着身后的桌面,眉眼里满是戏笑。

罗阳无奈,“你这嘴皮子倒不辜负大律师的名号。”他沉默着,像是在措辞,“让夜笙会继续经营下去,如果有一天她回来了,还可以继续做她喜欢的事。”

“叶小姐可真是有福之人。”范琳叹出一口气,转过话头,“你的身体怎么样?现在国外这方面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要不要......”

“范琳!”罗阳打断她,“我累了。”

他的病原本并非无救,只是连日来的劳累延误了最佳诊疗时间。范琳无奈地叹出一口气,“那你好好休息,我下午再来看你。”

光影流转,落在他浓密的眼睫上,空旷的病房只余下沉重的呼吸声。

秋风将漫山的枫林染成火一般的颜色,蜿蜒的小河旁弓着一个瘦削的身影。

“叶小姐。”一个温和的声音打破了山谷的寂静。

叶樱转身,是范琳。

“你好。”她想起上回的见面,心中有些不自在。

“方便和我去一个地方吗?”范琳的确很美,是那种一举一动都叫人自惭形秽的女人。

“好。”

想不到是初遇林洛阳的那片杏林,叶樱举目望去,多年无人照看,四周已有些荒芜了。范琳扒开半人高的草丛,竟是一座新砌的坟冢。叶樱直觉不妙,走近,漆黑的瓷面上赫然刻着三个字“林洛阳”,而照片是罗阳微笑的面孔。

霎时间,一股激烈的电流穿透叶樱的四肢百骸。林洛阳,罗阳,他说过他父亲姓罗,她该猜到的,从一开始就该猜到的。

“有些话我本该烂在肚子里,百年后再烟消云散。可是......”她话锋一转,“他太委屈了,而你也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范琳从包里掏出三封信。

第一封,“让出罗氏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何夜笙,条件是夜笙会永远只捧叶樱一人。”

第二封,“给她配两个保镖,还有一个助理。”

第三封,“帮我守住这个秘密。”

三封信的落款都是“林洛阳”,只有最后一封,字迹歪歪扭扭,大概已经没有提笔的力气了。

“很遗憾,第三条我没能做到。”范琳起身拍净身上的尘土,“何夜笙收购罗氏不过是阿阳作的一个局,而你,是罗氏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岁月更迭,暮鼓晨钟,古老的杏树再也结不出当年那么香甜的杏子了。

求金碧辉(川岛芳子)资料

川岛芳子(1906~1948)本姓爱新觉罗,名显 王于,字东珍,化名金璧辉,是满清王室肃亲王善耆的第十四个女儿。正当这位公主天真烂漫之时,中国政局发生了重大更迭,清王朝的"老房子"着了火,中华民国的新宅取而代之。身为清室股肱大臣,肃亲王眼看宗庙倾覆,政权旁落,心有不甘,意有不适。他联络日本浪人川岛浪速游说日本军部出兵干涉南方革命党的“叛乱”,同时,还策动蒙古王公喀喇沁王与惯匪巴布扎布组织蒙古义勇军,企图制造“满蒙独立”的既成事实。然而,形势强于人,他的美梦化为泡影。民国初年,肃亲王善耆以“匡复清室”为志愿,他将几个儿子分别派遣到满洲、蒙古和日本,让他们卧薪尝胆,伺机而动;又将掌上明珠显]送给好友川岛浪速做养女,加以魔鬼式的调教。

1912年,年仅六岁的爱新觉罗·显跟随养父川岛浪速飘洋过海,前往东瀛,接受严格的日本军国主义教育。也就从那时开始,她有了一个标准的东洋名字——川岛芳子。数年后,她已完全日本化,进入松本高等女子学校就读。事实上,悉心栽培她的恩师首推她的养父。从川岛浪速那儿,她接受了政治事务、军事技能、情报与资料收集等多方面的专门训练。对她来说,这些学习课目才是切乎实用的。由于经常旷课,以及一桩闹得沸沸扬扬的裸照风波,川岛芳子被松本高等女子学校勒令退学。对此她不仅不难过,还感到非常高兴,索性剪去一头青丝,女扮男装,投入到那种令她痴狂的“男性运动”(比如骑马、击剑、柔道、射击等项目)中去。用她的话来说,她这样做是“永远清算了女性”。

1928年,日本关东军决定秘密敲掉“东北大王”张作霖。为了尽快达成这一目的,关东军特务处派遣倔田正胜少佐回国,游说他的老师川岛浪速,希望他为了大日本帝国的利益劝说川岛芳子去奉天协助关东军完成一项秘密任务。跃跃欲试的川岛芳子根本不劳养父摇唇鼓舌,就一口应承。她自有铤而走险的理由,从川岛芳子变回肃亲王第十四格格的身份,在故国的擂台上大展拳脚。

川岛芳子以“省亲”为名抵达东北,可她并不急于到旅顺探望生父,而是滞留在大连,见缝插针,搜集东北军方面的情报。令人费解的是,这位清王室公主的可疑行踪并未引起奉军情报部门的足够注意,更别说怀疑了。川岛芳子下手又准又快,她以令人垂涎的色相套牢了张学良的侍从副官郑某,从他那里刺探到张作霖乘坐慈禧花车返回辽宁的具体路线和日程安排,随即向关东军总部作了详细汇报。

1928年6月4日凌晨五点左右,“东北大王”张作霖在皇姑屯被炸身死,日本关东军干净利落地做成这一票,川岛芳子功不可没。从此她成为“谍报新星”,备受日本特务机关的青睐。然而,川岛芳子也像她生父肃亲王善耆一样顽固坚持“满蒙独立”的主张,这就使日本军方持有戒心。因此之故,有一段时间,这位“东方的玛塔·哈丽”被日本谍报机关闲置起来。不久,肃亲王善耆抱憾而死,川岛芳子原本落寞的心情更是一落千丈,她搭乘商船回到日本,接受新一轮的充电。在船上,她对同行的日本关东军谍报员大村骏的弟弟大村洋一见钟情,暂且将养父川岛浪速抛之脑后,去了大村洋在日高的别墅。两个月的时间,大村洋不仅教会了川岛芳子一流的床上功夫,强化了川岛芳子“把美色当作炸弹”的意识,而且将“满蒙中的日本”这一信念牢牢地植入到川岛芳子的大脑中。大村洋对芳子说:“满蒙独立必须以日本为中心来操作才能成功。……满蒙是日本的弟弟,兄弟合作,建立亲和的大家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受大村洋洗脑之后,川岛芳子与日本军方更加“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她再次回到中国,在日军特务机关长官田中隆吉的直接指导下,变成了日本军方插入中国心脏的一枚锋利的毒针。田中隆吉是桀骜不驯、精力旺盛的暴徒,同样逃不过川岛芳子的“九阴白骨爪”,他们共赴巫山,一对“神经脖”从此抱成一团,互相激励,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九·一八事变”后,川岛芳子奉田中隆吉之命赶赴奉天,投靠到关东军高级参谋板垣的帐下。能纯熟地运用中、日两国语言,又能讲一口不错的英语,再加上清王室公主的金字招牌,她为日本关东军做了不少稳定人心、与各大城市租界理顺关系的绥靖工作,成天忙得席不暇暖,食不甘味。当时,日本在沈阳的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正秘密策划拥立清朝废帝爱新觉罗·溥仪,建立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他果然神通广大,将溥仪从天津静园秘密接到旅顺大和旅馆。由于是顶风作案,走得太过匆忙,溥仪的侍从班子和“皇后”婉容仍滞留在津门,不妙的是,婉容误以为自己已被溥仪抛弃,因此闹得天翻地覆,陷入歇斯底里。日本军方为了安抚溥仪,尽快实施“大东亚共荣圈”计划,立刻派遣川岛芳子作为秘使,去天津迎接婉容。而且此事不宜声张,必须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川岛芳子再三琢磨,最终采取偷梁换柱之计,用一口棺材将婉容运出了津门,送达关东军手中。伪满洲国建立后,日本关东军论功行赏,特别嘉奖川岛芳子,授予她陆军少佐军衔,成为日本军中军阶最高的女子。此外,川岛芳子还从一些旧财阀和满清遗老那儿获得好感和好处,募集了一笔数目不菲的军饷,用来招兵买马,组建定国军骑兵团,她拉杆子,为的是过一回当总司令的官瘾。

1932年初,日本军方欲分散国际上对“满洲独立”的注意力,决定在上海挑起事端。这一历史性的重任又落在了川岛芳子肩上。1月18日午后4时左右,被川岛芳子收买的几十名三友实业公司(一家毛巾厂)的工人袭击了五名日本莲宗僧侣和信徒,致使三人受重伤,其中一个叫水上秀雄的,因伤势严重于1月24日死亡。事发后,川岛芳子又赶紧收买由侨居上海的日本人组成的“支那义勇军团”,对三友实业公司的工人实施报复性袭击,烧毁了该公司的厂房,且双方各有死伤。1月24日,川岛芳子又派人纵火焚烧了日本驻华公使重光葵的公馆,然后反诬是中国军人所为,使事态进一步恶化。由于英、法、俄、美等国在上海均有租界,国际注意力因此由东北转移到了上海。

1932年2月28日夜,日本侵略军悍然进攻上海闸北,与中国守军——蔡廷锴、蒋光鼐指挥的第十九路军展开激战。在这节骨眼上,川岛芳子只身潜入吴淞炮台,查清了该炮台的火力配置,给日本军方及时送去情报。此后,川岛芳子改扮成富家公子,在夜夜笙歌的百乐门大舞场出手豪阔,一掷千金,结识了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孙科,抢先刺探到蒋介石即将下野的消息。日本军部因此重新制定对华侵略政策,调整战略部署。事后,田中隆吉对川岛芳子的谍报才能赞不绝口,称她“可抵一个精锐的装甲师团”。川岛芳子的魅力和魔力的确不小,她先后将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秘书长唐有壬和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孙科拉下了水,害得他们一个遭通缉,一个被弹劾。在危急时刻,她又向他们伸出援手,赢得他们的感激之情。

川岛芳子虽说不是什么绝代佳人,却也长得眉目如画。她冰肌玉肤,身材婀娜,神态妖冶,无论是身穿笔挺的西服、华美的和服,还是身著合体的旗袍,都魅力四射。据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著名歌星李香兰(山口淑子)的自传《我的前半生》所记,川岛芳子“在人群中有一张非常引人注目的笑脸;她个子不高,匀称的身材包裹在男人的大褂里,却显示出女性的婀娜,气度雍容华贵”,奇就奇在这位威风八面的安国军女司令肩头总喜欢扛一只猴子招摇过市。川岛芳子娴于辞令,善于察言观色,比一般女子更解风情,那些如狼似虎的男人无不认为她是一块值得一咬的“活肉”,却又对她浑身的毒刺心存畏惧。川岛芳子是情场高手,高中时期的“裸照”风波不过是小事一庄,后来她究竟征服了多少男人,连她自己也没谱,日本军官山家亨,蒙古枭雄甘珠尔扎布(她的丈夫),日本特务大村洋、田中隆吉、多田俊、稻田正纯,伪满将军方永昌……真是一妇当关,万夫莫敌。

日军攻占北京后,川岛芳子与国民党军统特务头子戴笠暗结善缘。她称王称霸,作威作福,大施淫威,广敛钱财,一些缺乏背景的阔老板受到敲榨,只好忍气吞声。有一次,梨园名角马连良不小心怠慢了这位十四格格,也只得在矮檐下低头,乖乖地奉上二万元“道歉费”,才得全身而退。

1945年8月6日凌晨,两颗原子弹分别在日本广岛、长崎上空爆炸,又黑又大的蘑菇云顷刻间吞噬了十多万人的生命。其后九天,即8月15日,受到极度震慑的日本裕仁天皇宣布投降。“东方的玛塔·哈丽”也随之走向了她的人生末路,她被国民政府当作头号女汉奸,逮捕归案,关进北京监狱。当局对她礼遇有加,不仅让她住单间,而且不给她戴手铐,据说这是经北京军统局特意关照过的。其后,民国法庭多次提审这位“东方魔女”,但她不断狡赖,将自己犯下的罪行推卸得一干二净。当时的法庭是根据疑罪从有的原则定谳,民国政府最终在1948年3月25日早上六点四十分将她处决。据监督行刑的检察官何承斌说,川岛芳子是个不怕死的人,她听说处决令已经下达,依然神色如常,只抱怨了一句法官没有证据而判她死刑,实在冤枉。临刑前,川岛芳子请求给养父川岛浪速写一封遗书,获得准许。原信是用日文写就,译文如下:

父亲大人:终于三月廿五日的早晨执行了,请告诉青年们永远不止地祈祷中国之将来,并请到亡父的墓前告诉中国的事情,我亦将于来世为中国而效力。

义女芳子

在时代的洪流中川岛芳子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大人物,即使作为叛国者被枪决,她的分量也远不能跟日伪政权中的赫赫角色相比。不过她的事迹却反复被人提及,出了传记,在海外还拍成了电影。原因可能是:一、她是个性格刚烈的女性,充满叛逆,出入一身戎装打扮,要把男人比下去;二、她出身没落皇族,有过流离坎坷的童年,在时代大潮中被命运捉弄,不像其他叛国者那样主动开门献城,她的堕落让人叹息超过让人仇视。也正是由于她那不可捉摸的性格,千变万化的模样,以致于被枪决之后,市井坊间还传说死者只是个替身,绘声绘影,仿佛川岛芳子其实已经脱身,远走天涯。

回答者:峨嵋炸酱面 - 童生 一级 2-2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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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魔女——川岛芳子

川岛芳子(又名金壁辉),这个被称为东方魔女的“男装女谍”,作为日本策动伪满独立、与国民党居间调停、互相勾结的“秘密武器”,在日本侵华战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她曾参与“皇姑屯事件”、“9·18事变”、“满洲独立”等重大秘密活动,并亲自导演了震惊中外的“1.28”事变及营救秋鸿皇后等臭名昭著的卖国活动,成为日本谍报机关的“一枝花”,受到特务头子田中隆吉、土肥原贤二等的大加赞赏。

纵观川岛芳子的一生,可谓是不折不扣的大间谍、大汉奸,国民党必得把她作为第一号女汉奸处决,方泄国愤!

女子学校的神秘公主

70年前,松本高等女子学校的林荫大道上,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子扬鞭策马,绝尘而去。这位骑马上课.我行我素.放荡不羁、经常在上课时溜出去玩的女学生,就是日后作乱满蒙、声名狼籍的没有日本国籍的日本人——川岛芳子。

对女子学校的师生们来说,川岛芳子的身世就好象远隔日本海的“支那国”(支那是日本对中国的卑称)一样神秘。人们只知道她是日本著名的军国主义者、浪人川岛浪速的养女;只知道她来自一衣带水的中国;只知道她是一个十分可爱又十分富有挑逗性的“新女性”——在松本高校的纪念册上,曾有一篇题为“川岛芳子小姐的裸体照”的文章。

川岛芳子那种极具女性之天真烂漫而又多愁善感的表情,以及放浪不羁、横蛮任性的作风,不禁使人们对她充满了与日俱增的好奇感:她究竟是谁?从哪里来?到这里要干些什么?她和川岛浪速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直到川岛芳子在中国的北京被处以极刑后,才为那些同情她、怜爱她或憎恨她、唾弃她的人们拨开重雾,才大白于天下。

昔日那位独领风骚、为许多男性心折的“马背公主”,真名叫爱新觉罗·显纾,是满清皇室肃亲王善春的第十四位公主、生于1906年,即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宣统)继承皇位的前2年。

字东珍的显纾公主出身具有高贵血统的名门望族。其生父肃亲王家在清王朝的八大世袭皇族中乃是“泰山北斗”,独占鳖头。肃亲王的曾祖是武肃亲王豪格,乃皇太极的第一王子,是开创200年大清基业的元勋。由此,可以想象川岛芳子家世的显赫与权势。身为肃亲王第十四公主的芳子,为亲王的第四侧妃所生。在小东珍天真烂漫的童年时期,正值中国内忧外患、革命风潮骤起、清室统治摇摇欲堕的多事之秋。身为股肱大臣的肃亲王,眼看着老祖宗的社稷不保,心中五内俱焚。他在联络日本浪人川岛浪速游说日本军部出兵干涉南方革命党“叛乱”的同时,又策动蒙古王公喀喇沁王与惯匪巴布扎布组织蒙古义勇军,企图制造“满蒙独立”的既成事实。然而,排山倒海般的辛亥革命使肃亲王的美梦象肥皂泡一样破灭了。为了实现“匡复清室”,的夙愿,肃亲王将自己的几个儿子分遣满洲、蒙古和日本,让他们伺机而动,为满洲独立而“殚其力,尽其心”;甚至不借将自己最钟爱的显纾也送给川岛浪速作养女,以图日后“有所作为”。于是,作为东方公主的爱新觉罗·显舒便于1912年跟随养父飘洋过海,来到一个原本陌生、但却造就了她的一切的国度——日本,开始了具有特殊目的——匡复清室——的特殊教育——日本军国主义教育。

为了适应日本的生活,川岛浪速不仅给显舒起了一个日本名字——川岛芳子(这个名字在全日本乃至整个远东地区可谓闻名遐二迩以至于世人知其本名者屈指可数。至于其字“东珍”,更是鲜为人知),而且还专门为她请了家庭教师,帮助她学习日语以及日本的各种风俗习惯。

一恍5、6年过去了,昔日因为不想离开父亲身居异乡而痛哭流涕的中国公主显舒,已长成身穿和服,口操地道日语、见人即大大方方地打躬作札的日本姑娘川岛芳子了。此时的芳子,在松本高等女子学校中因面容佼美、行为开放而著称。她常穿水兵式服装,头发有时梳成辫发,有时又随意飘散在两肩。由于年龄渐长,加之其生父和养父的事业急需有才华的后备军,川岛芳子开始接受有关政治事务、军事技能、情报与资料的收集等方面的专门训练。这种“额外”的学习使芳子不得不经常性地休学一二个月,以至被学校勒令退学。退学对芳子来说,非但没有任何失落感,反而使她能无所顾忌,投入那种令她痴迷且疯狂的“男人的运动”中,川岛芳子首先下定决心剪去一头青丝,女扮男装,用她的话来说,这是“永远清算了女性”。接着,这位身穿黑色礼服,头戴太阳帽并戴着墨镜的女中“豪杰”,便开始和养父的徒弟们一道,学习骑马、击剑、柔道、射击。据说芳子的骑术精湛,枪法超群,她策马疾驰中连续击落百步开外的苹果的故事被传为佳话。就在这时,早已发现芳子作为一名优秀间谍所具备的天生禀赋的川岛浪速,开始着手训练芳子收集资料、使用谍报通讯器材、制造阴谋。散布谣言以及利用美色获取情报等技巧,为她日后成为全日本“军中之花”般的超级间谍作必要的准备。面对养父的悉心栽培,芳子的心中早已种下了“成大业、立殊功”的日本武士道思想的种子。很快,一个如鲜花般娇艳美丽的天真少女用纤嫩的双手敲开了日本谍报机关的大门。

雪小禅爱情经典语录

雪小禅是这样介绍她自己的自然的、野生的、寂寞的我,一个热爱爱情的女子,喜欢在文字间游走,以下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雪小禅 爱情语录 ,希望你喜欢。

雪小禅爱情经典语录【精选版】

1) 你喜欢。 ——雪小禅 《不是我而是风》

2) 我知道,我只向往这世间一点点的好,我便是那尘埃里的花,可以开的芬芳。 ——雪小禅 《无爱不欢》

3) 谁没有自己相思又相思的春闺梦里人?人,可能一生不能遭遇生生死死的爱情,可是,不会有人不向往爱情,而那让人心碎的境界便是这两句诗了: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雪小禅 《无爱不欢》

4) 戏台上跑龙套尚能混饭吃。生活中了跑龙套,永远和生活不沾边,在生活的最底层,蹭着生活的边缘。谁也没有注意到他,谁也不会关心他————他死他活,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雪小禅 《小喜》

5) 光阴早就把最美妙的东西加在了修炼它的人身上。那个美妙的东西,是清淡,是安稳,是从容不迫,也是一颗最自然的心。 ——雪小禅

6) 不,不负责讨好任何人了。 ——雪小禅 《禅是一枝花》

7)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特别爱那个人。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爱的是那个自己想像中的人,或者说,爱上了爱情本身这件事情。更或者说,我们过于美化爱情这件事情了,它远远不如我们想像的美妙,更多的时候,它只是生活中的一件事物,也会渐次消亡。 ——雪小禅

8) 缘分这东西就是定数,来无形去无影。缘分来了无以阻挡,散了落花流水。有缘且珍惜,无缘莫停留。不强求是境界,慈悲是修为。 ——雪小禅

9) 喜欢一个人,浅浅地喜欢是最美,不需要告诉他,有时,只是欣赏,还不到爱,喜欢听他的声音,看他的微笑,他颈间小小的痣,还半遮半掩,还欲说还休,还是春天里的二月,还藏着要吐蕊的花苞,这浅浅地喜欢,如饮清茶,淡然而落寂,挑落灯花,满心禅意,是银碗里盛雪的素清,却又听着隔水的云箫,分外的缠绵。 ——雪小禅

10) 我喜欢这光阴里的人或者事,滚滚红尘,人讲人缘,物讲物缘,缘来缘去,我已经知道,那属于我的,都将是好光阴,即使悲欣交集,我亦会珍惜。 ——雪小禅

雪小禅爱情经典语录【最新版】

1) 倾城必先倾心。而倾心了,一定是爱上一个人了。——推荐我最喜欢的自己的书《倾城记》。

2) 不去想荣耀,也不要太多光芒。人生少了剧烈的跌宕起伏。看花如看草,看草也如看花。都这样美到清洌。 谁记得这些?当然唯有时光。 自清欢。把盏白茶一杯。自斟自饮。慢慢就老了。 就是这样。这是我许我自己的好时光。褪去了青涩和诡异,与我,交融在一起,不分 你我。

3) 不是我,而是风。我真迷恋这句话的味道——它充满了一种哲学上的浪漫。风,风也可以随风而逝呀。可是亲爱的,风是多么美,它饱满 它动荡,它邪恶着,它招摇着。因为风,一切都呈现出一种风摆杨柳的美妙,这曼妙的容姿,这亲爱的风,经纤细而妖娆的诱惑吹向你我

4) 有一首诗说,夜在我的身上,我就是夜……我深深地被一种黏稠的东西依附着,上海有这种东西,很黏,很稠,看一眼,就让人动弹不得 我知道我体内有一种东西,与这座城市很合拍,很靠近。我知道,这座城市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它生出一个吸盘,牢牢地吸住了我。

5) 最好的、最重要的东西一定都在心里。在最深的心里。——我将终生守口如瓶。

6) 回忆,有一种脆弱的质地,一经有个好的道具,会马上卷土重来。

7) 有一次看九十多岁的张充和穿了绸缎旗袍唱曲,几乎被惊过去——绸缎,一经光阴和沧桑洗染,更加完美到胭脂鲜翠。

8) 绝色的东西,一定命薄,无论玫瑰,还是如玫瑰一样的人。 所以,我宁愿命如草,坚韧地活成自己的样子,在旷野中,做那独特的风景— —这一生,我都不要当玫瑰.

9) 都有一份孤独,再繁华的热闹,有一颗冷心观红尘,但唯独他,一眼洞穿你的清寂你的凉,一眼明白这世间所有的繁华,不过是你和他身边的过眼云烟。他会在众人之间一眼看到你,然后读懂你,明白你,不似爱情,胜似爱情。一生,只想为你沉沦,独守一份暖,你的天涯就是我的执念,将思念结成一枚枚透明的茧儿,悬挂于花园里枯涩的洋玫瑰的枝桠上,待来年春暖花开的季节,一只只蓝蝶儿会破茧而出,翩跹在你经过的每一个路口,等你伸出手掌的刹那,落尽一季的风月,若你懂得,请你轻轻 收藏 。 ——雪小禅

10) 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把时光浪费在鼓浪屿上——那真是中国最美丽的小岛,至少在我心中是。古希腊三大柱式、哥特式尖顶和门窗、罗马教堂的十字廊、英式落地门窗、西班牙尖叶窗、闽南建筑等,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多数时候,也是 散文 ,是诗篇,是动人心韵的格调——我真喜欢老建筑,哪怕颓败了,也别有一种动人的味道。 ——雪小禅 《烟花那么凉》

11) 好光阴应该是这样吧:一分一秒都过到了心里去,喜悦悦,暖洋洋,不嫌浪费,不嫌有悲有喜有惆怅,甚至喜欢那凡尘中小小的烦恼,喜欢那生活里必要的瑕疵 ——雪小禅

12) 秋天是一个大词。因为丰富和层次尽显陡峭之美。美得那么厚实、肯定、踏实。秋天是人生的中年,收敛了锋芒,釆摘光阴之果,手里,沉甸甸了.....有分量的人生开始了,删繁就简、去伪存真。把每一寸光阴过成自己最好、最好的时光。 ——雪小禅 《微博》

13) 青春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盛大的演出。 如果总是经过青春,我也会厌倦。 幸好,它只是短暂的一瞬,而且,还来不及的时候,就过去了。 只有青春,没有来得及厌倦,一下子,刷,过去了。 所以,我安静地活着,像一株就要面临秋天的植物,倦怠,懒散。因为,一切终会过去,包括时间,包括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情。 而一切,最好在厌倦之前就离散,如果厌倦之情氤氲缠绕,怕自己也会烦了。所以,离散,及早不及晚,那样的话,有个念想。有念想的人生,就有了嚼头。 ——雪小禅

14)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吸引。有时,和金钱地位都没有关系;和最让人动心的相貌也没有关系。有的时候,找到爱情,是为了让自己和另一个灵魂更靠近一些,只因为如此。 ——雪小禅 《爱情也是个江湖》

15) 其实,每个女人都有堕落的天性,比如我想过我的前世,是秦淮八艳之一,在秦淮河边,尽得风流。 ——雪小禅 《无爱不欢》

16) 更欢喜一些细节带来的欢喜了。 ——雪小禅 《禅是一枝花》

17) 人的 爱好 ,在生死关头总会拯救他。因为漫长的时光是无法打发的,这些爱好,可以与时间为敌。 ——雪小禅 《瘦金体》

18) 爱情这件事情,最充满玄机,什么时候遇到什么样的人,那几乎是命中注定。爱情不是找到的,一定是遇到的。历经千回百转的大概不是爱情,爱情一定是,等了又等,然后,她出现了,你认定了,这就是爱了。 ——雪小禅 《爱情也是个江湖》

19) 心老了以后,往往会喜欢一些沉静下来的东西,比如书法、绘画,比如戏曲。因为不再有生活的节奏和韵律了,也渐渐失去争先恐后去要什么的意味。 ——雪小禅 《瘦金体》

20) 所以,爱情,在天昏地暗时,你看不清这个人,因为满心里全是他,眼光局限到不能再局限。哪怕穿一身普通的运动装,他也哪里全是好。如果冷却下来,就如同喝了一口隔夜的茶。才知道,好多感觉,不过是自己堆砌起来,自己骗了自己啊。 ——雪小禅 《隔夜》

21) 如果一个人理解你的孤独,那是银碗里盛雪,是清水里盛开荷花。 ——雪小禅 《烟花那么凉》

22) 如果在十七岁,我会选择动荡一生。现在,我选择安静地老去。有一个懂的人,陪着我,不嫌我老,不嫌我罗嗦。他用秋天一样的声音读着我的 文章 ,那样的洞天晓白,早就超越了所有。 ——雪小禅 《私人爱情》

23) 真正的爱情是宗教、是信仰。是喜相庆、病相扶、寂寞相陪。 ——雪小禅

24) 浅喜深爱,如果我选择,我选择喜欢。因为喜欢更长久,更绵延,更适合一个人的暗自留恋,不张扬,不对抗,只是默默在一边。 ——雪小禅

25) 不要试图倾诉。所有一切必须独自承担。没有人会真正分享你的疼痛。你必须学会微笑,然后假装疼痛不在。 ——雪小禅

26) 从此繁花,一路盛开 ——雪小禅

27) 韶华渐逝,暮色未尽,氤氲弥弥,风光旖旎。几断情丝,却作相思曲,曲断人未终,又见伊人影,此生相许。凉风习习,谈笑间,风声水 起,诉情深,暗许此生有你。执 手相 看,此刻无言,相依,不离不弃,一起走,一路有你…

28) 有的时候,爱情是致命的毒药。爱上一个人,常常有破罐子破摔的冲动。就这样了,就这样了。——斩钉截铁的爱一个人,其实是爱上自己 的一部分.

29) 在我心中,一直有些女子,她们永远行走在人群之外,永远是和现实不合拍的,如天地间那棵突然冒出来的树,或者不挺拔,或者不成材,可是在旷野中,却那样骄傲地生长着。 ——雪小禅 《啊,青春》

30) 有些人是用来成长的,有些人是用来刻骨铭心的,有些人是用来怀念的,有些人是用来忘记的。对于光阴中的种种,要退却、忍让、自持、慈悲。懂得小喜可观。才会与时间作战时反败为胜,那些属于你的幸福、饱满、气息会不请自来,姗姗翩然。 ——雪小禅 《搜狐微博》

31) 人间的修行,洁净大概最难 ——雪小禅 《倾城记》

32) 痴是病。至少是病态,把自己臆想的东西强加于自己,断断续续加压,徒增烦恼,是自己和自己没完没了的追赶和厮杀,到最痴时,前无道路后有追兵,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雪小禅

33) 命是注定。不争不辩不动声色,是个人的修炼和自持,是鱼的孤独教会了沉默——唯有沉默可以说明一切。一切都会败给时间。 ——雪小禅

34) 本质的东西总能把人打动得体无完肤。 ——雪小禅 《却 原来》

35) 早想劝你戒烟,可烟雾中的你是那么美 ——雪小禅

雪小禅个人简介

雪小禅原名王虹莲,生于70年代,为青春文学当红领军人物,文字妖娆曼妙,其短篇小说多次被《青年文摘》转载,并且多次被评为前三名。其作品被翻译到日本和越南。散文多次入选各类书籍,短篇小说《阳光路十七号》曾被评为“2005全国小说十佳”。发表在《读者》、《青年文摘》上的文章多次被评为全国读者最喜欢的作品。至今已经发表作品五百万字。曾经在《婚姻与家庭》、《爱人》、《知音女孩》、《百合》、《今晚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东方早报》、《武汉晚报》、《燕赵都市报》、《三晋都市报》等多家杂志与报纸开辟个人专栏。

雪小禅亦喜欢使用自己钟情的多字词语用做自己的笔名,在读者(原创版)里经常可以看到,例如“陌上花似锦”,“风吹那蓝”,“缠枝莲”等,真正有心的读者或许会认识到,品味她的文章需要凭借自己对雪氏意境跟雪氏文风独特的感知力,这样,才不愧为真正“雪家大院”里的人!

雪小禅,情感世界里的尤物,文学空间中的宠儿,是一块蕴含自然之美,小众之美,宗教之美的无瑕之玉!

雪小禅=才情女子+对爱情的物我两忘(尤其是暗恋)+对京剧的一往情深(最喜是程派)

雪小禅=齐颈碎发+红框眼镜+素白衬衣

雪小禅=倒立清莲+含苞百合+似玉梨花

雪小禅=安瑞井+斯琴+阿尤

雪小禅=“薄凉”+“亦是”+“蚀骨”

雪小禅=琼瑶+张爱玲+新艳秋

雪小禅=浅喜深爱+风烟俱静+鲜衣怒马

雪小禅=廊坊+苏州+丽江

雪小禅=江南伶人+野生女子

雪小禅=小米八月+九月薄荷

雪小禅,2010年五月,来到长沙,办刊杂志《流年》此本杂志据小禅官方博客所说是比《最小说》还要最小说,比《花溪》更花溪,比《南风》更南风,中国迄今为止最唯美的一本爱情读本,目前已经加入的专栏写手有叶倾城,和坏蓝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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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司藤》前16集,被景甜28套旗袍惊艳,可甜可盐

景甜饰演的司藤,真是可甜可盐,走着最摇曳生姿的步伐,说着最狠的话。剧组也蛮用心的,耳饰头饰都随着每套衣服而变化。剧不剧情无所谓,主要看美女帅哥和美衣。

这是司藤刚出场的装扮,民国富家大小姐,浓浓的夜色也掩盖不了这份明艳。穿着最妖娆的旗袍去手撕分体姐妹白英,挂了,然后被埋了几十年。

富N代秦放带着女朋友安蔓去达那完成先人遗愿拜访恩人。恩人没找着,倒是偶遇安蔓的前金主,总之一通操作猛如虎,秦放被两个流氓扔山沟里了,他的血唤醒了沉睡的司藤,给自己找了个祖宗捧着。

完美小奶狗秦放带着司藤去做女人爱做的事,血拼,顺带看个电影,各自回忆自己的狗血爱情。

行头买完了,就开始美美地去找仇人撕逼了。大概是藤吧,怕虫子不知是藤的天性还是女人的天性。

吓唬完不争气的悬门后辈,岁月静好地逗逗鱼遛遛小人质瓦房。

逼着悬门的人给自己找刈族同类,司藤、秦放还有瓦房喝喝茶、画画画,练练字,若不是知道司藤当年被丘山当作猪狗不如的惨事,那真是人间富贵花本花啊。

悬门后辈们终于带来刈族的消息,不太愉快的聚了个餐。这紫色的衣服,也就景甜这样的白皮穿着好看了。多情公子秦放也在此处偶遇和初恋长的特别像的沈银灯。

现代人秦放带着山里黑户司藤去上户口,浓妆艳抹去拍身份证照片的司藤,像极了当年拍照的我们,要露耳朵要卸妆。

沈银灯来找秦放刺探司藤的反应,司藤吃了好一会飞醋。司藤穿着这套衣服临窗看着书,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你坐在床边看书,楼下的人隔窗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司藤在此处说了一句极为经典的话,以前的男人还会附庸风雅的打赏几句,现在的男人,真像韭菜一茬不如一茬。

瓦房在宾馆失踪了,司藤受颜福瑞委托来帮忙找。白纱下的旗袍上是蝴蝶的花纹,头上也是蝴蝶的发卡。

司藤和秦放来到沈银灯的老窝,看沈银灯能折腾出啥花来。这身衣服也就明星这样瘦的人能上身。偏偏此刻秦放的现任女友安蔓要死了,秦放不顾自己安危执意要去看安蔓最后一眼。

安蔓死了,秦放在院子里淋雨以寄哀思,司藤不忍心,在秦放头上用藤结了把雨伞。大概被辜负过的人都看不得别人深情。

第二天,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司藤祖宗特意给秦放做了碗鸡蛋面,还不好意思,说本来是给自己做的,只是最后不想吃了,口是心非的样子像极了爱情。知道心疼对方,大概是爱的开始吧。

司藤和秦放一起来到秦放的老家,找分体白英的信息。如果人和人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就好了,那样如果有一日我们相遇,不论在一起还是分开,都可以告诉自己这就是命,而不是不爱了。

一波回忆杀,每一个云淡风轻的背后都有一段销魂蚀骨的过往。

司藤和秦放一起来探察沈银灯搞什么鬼,这身衣服朴素飘逸,像极了深山里的小家碧玉。

因为沈银灯的突然到来,秦放为了救司藤演了场戏,结果被司藤误会了,气鼓鼓的司藤要秦放走,秦放及时说明情况,终于没有上演误会造成悲剧。琼瑶奶奶那种一个误会接着一个误会推动悲剧发展的节奏终于不适合我们现代人了。

杀了沈银灯也就是赤伞后,司藤因为沈银灯说她同类相食以及秦放的反应而沉思。

两波回忆杀,一波是司藤当年被丘山逼迫残杀同类并吞噬同类增加能力,另一波是偶遇当年负心汉。

秦放被沈银灯的丈夫央波抓走,逼问司藤如何复活。司藤已经怀疑并不是人血可以复活刈族,而是秦放的血可以。

机场候机的打扮,宽松舒适低调。

在秦放家,司藤因为消耗赤伞,也因为给秦放做解药,需要休眠一下前,浅色的衣服让司藤温柔乖巧。

秦放被人捉到达那后,司藤和颜福瑞追踪而来。屌丝青年颜福瑞的做派和富N代秦放的做派完全不同,司藤终于体会一把人间疾苦,穿着高定走秀的模特赶上了绿皮火车的春运即视感,那格格不入的感觉很有喜感。

终于把倒霉的秦放找到了,也终于和分体白英的线索交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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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吧,一个家族百年反复浮现的竟然就那么几个名字,加西亚真的很残酷。一代又一代就像被推上命运轮盘赌后不断开出的绝望点数,以致于在最后血脉断绝的一刻,我们感到的不是同情而是如释重负。然而家族可以终结,孤独却是无视时空的永恒存在。它从洪荒流淌至今,还将延绵万世,就像南美大陆奔腾壮丽的亚马逊河,碾碎一切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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