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旗袍(罗三裁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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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子黄时雨

杏子黄时雨

【前记】

早春时的一场薄雪还挂在枝头,窗外是噼噼啪啪的炮竹声。

又是新的一年了,她阖着眼躺在床头,身上插满了透明的管子,房间里很静,只有大块头的仪器发出规律的滴答声。

“罗氏一应资产的处置方式我都写在遗嘱里了。”她缓缓开口,“刘秘书,我没有孩子,后续的捐款事宜就由你出面吧。”夜风潺潺,撩起的灰色窗纱的一角,天边烟火绚烂,映在老人树皮一样干枯的脸上。

“好的,叶总还有其他吩咐吗?”

“送我回叶子坡吧,他一个人等得太久了。”

凌晨三点,她走了,走得很安详,甚至没有惊动天边的一粒残星。

窗前的风信子开花了,紫色的一大簇,幽香馥郁,和着岁月的节拍,娓娓道来一段悠长的故事。

【壹】

英子是在漫山结满大黄杏子的季节遇上林洛阳的,干瘦的女孩儿坐在高高的枝头冲男孩儿扬手,“嘿,你要杏子吗?”

林洛阳从没见过那么野的丫头,活像草原上无拘无束的小马驹。

她用衣摆兜起一捧杏子,笑起来,月牙一样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他对她说,“你快下来,上面太危险了。”

女孩儿呵呵的笑着,银铃般的声音传遍了山窝。她轻轻一跃,落到男孩儿身前,递过的杏子又大又黄,“叶子坡的杏子又大又甜,你尝尝。”

林洛阳接过杏子,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笑容。

“你怎么会来叶子坡?”英子啃着手中的杏子,一口咬下去,汁水横溅。

男孩儿垂着头,声音低得像蚊子的嗡鸣,“妈妈说外公老了,让我回来陪陪他。”

那一年林洛阳八岁,尚不谙世事,却学了大人说话说三分的本事。

两个月前,林洛阳见到了他从未谋面的父亲。男人高高在上,冰冷得像一尊雕塑。他说,“林霞,罗家是不可能接纳你的。拿着钱离开,别弄得大家都不好看。”

林霞是林洛阳的母亲,一个依附着男人活得唯唯诺诺的女人,那次,却破天荒地把钱砸到了男人身上。

他说,“妈妈,干得漂亮。”

她却说,“小阳,回叶子坡吧,那里才是你的家。”

许久后一个晚霞漫天的黄昏,林洛阳忽然提起那段过往,黝黑的眸子里满是英子看不懂的苦涩。

记忆中,林洛阳的脸总是很苍白,他勾起嘴角浅笑晏晏的样子,像风中漾起的粉色花雨,温暖了英子整个贫瘠的童年。

没有人知道时间是怎么悄悄从指缝中溜走的,杏树下女孩儿褪去原先的稚嫩,渐渐有了少女的娇憨。他教她新学的歌,“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她的声音很动听,像夜莺低回婉转的轻吟,“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他得意地刮刮她的鼻子,递出一块麦芽糖。圆嘟嘟的脸,含着一颗麦芽糖,样子可爱极了。

山中的油菜籽开花了,他拉她跑向山头,指着漫山遍野的金黄,“你看,这就是大海。”

英子晃晃脑袋,委屈地嘟嚷,“阳哥哥骗人,大海是蓝色的。”

他刮过她娇俏的鼻梁,“等你长大了,阳哥哥带你去看真正的大海。”

又是一年杏子黄时,林洛阳在英子的怂恿下终于学会了爬树,四只雪白的脚丫在蔚蓝的天幕下荡来荡去。

英子依旧在衣摆里兜满沉甸甸的杏子,身子笨重得像只袋鼠。他笑她贪心,她就撅起粉嘟嘟的嘴唇抱怨,“我只是想给阳哥哥多摘些。”

她撒娇时声音软糯糯的,像三月里荡在河畔的芦苇。

两人并肩走在杂草丛生的小道上,脚背被露水浸得凉凉的,他顿住步子,对她说,“他染了病,现在只想见我一面。英子,我要回上海了。”

【贰】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在京称帝。消息传来,也只是不痛不痒地落入有心人的耳中。

繁华的街市上是川流不息的人潮、车潮。夜笙会门前立了一张广告牌,“媚丽佳人‘叶樱’,倾情驻唱”。

金碧辉煌的大厅内灯影憧憧,舞台上升起轻薄的白雾,一群妙龄女孩儿扭着婀娜的身段,原本清丽的面孔也被浓艳的妆容染得妖娆、轻佻。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正中抚着麦浅浅吟唱的女孩儿吸引住了,女孩儿穿了一袭火红的纱裙,妩媚而不风尘。她轻启朱唇,歌声就像来自遥远的山涧,“瞻波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

那是一首诗经改编的新曲,女孩儿娓娓唱出,像夜莺的低鸣,轻轻柔柔地划过心间,没有翻江倒海的汹涌却也让人迷醉。

二楼包厢里一双阴郁的眸子紧紧盯着她,似乎目光太过执着,女孩儿抬眸,回望过来,昏暗的光线里,男人嘴角几不可察地弯起。

“查查她的底细。”空荡的包厢里只有男人冰冷的声音。

女孩每晚只唱一首歌,男人也只为她而来。一曲唱罢,回音绕梁,久久不散。

“罗先生可否请小女子喝杯酒?”是叶樱,刚才唱歌的女孩。卸去浓艳的妆容,精致的五官倒露出几分稚气来。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旗袍,上面绣着暗红的石榴花,极少会有年轻女孩喜欢这样沉的颜色。

“怎么,罗先生不乐意?”她将指尖的香烟送至唇边,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的烟圈像个骷髅头。“真是遗憾,我被人拒绝了。”叶樱伸手拂过男人的脸颊,面上浮起一层虚假的失落。

“等等。”罗阳叫住她。叶樱缓缓转身,明媚的眸子间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失望。“去哪儿?”他依旧冷着脸,看不出任何情绪。

“魅色酒廊。”她斜倚着墙壁,嫣然一笑。

夜笙会的台柱子,最擅长的不过就是逢场作戏。

走到门口,黑色的凯迪拉克亮起硕大的前灯,司机替罗阳打开车门。叶樱挡住他,“我不想有第三个人打扰我们!”她贴得极近,灼热的气息喷到男人的耳垂,轻飘飘地,留下蚀骨的魅惑。

夏末的深夜,终归有了些许的凉意。她穿的是改良过的旗袍,大片大片的肌肤裸露在空气里,牙齿轻微的打着颤。细细碎碎的声音传到罗阳的耳朵里,他皱起眉头,解下外套给她披上,“以后别穿成这样和陌生男人出来鬼混!”语气森森,命令的意味多过关心。

叶樱靠在他的肩头,醉酒后的脸颊泛着可爱的红晕。她脚下有些不稳,走在路上歪歪斜斜的,就是这样窘迫的模样还不忘嘟嘟嚷嚷地埋怨男人好凶。

罗阳被她的憨态逗得一乐,那样会心的一笑映在女孩乌黑的眸子里。他忽然心头一颤,是有多久没这样笑过了,十年,整整有十年了。

【叁】

时光匆匆流转,道旁的法国梧桐掉尽了最后一片枯叶,原本葳蕤的枝头如今也只余下成串的小红灯笼。

夜笙会里年轻女孩扭着水蛇腰,曼妙的身躯让人猜不出她们的年龄。

醉生梦死的场所不过如此,红颜未老心先衰,终究是旧爱难抵新欢......

叶樱坐在梳妆镜前,镜框上嵌满透亮的小灯泡,照得镜中人脸色惨白。她对着镜子勾勾嘴角,镜中的女人也还以她虚伪的微笑,“看吧,叶樱,原来你连笑都不会笑了。”她轻轻地说着,一点一点的将嘴唇涂得更红。

“樱姐,该到你上场了。”助理小兰提醒她。

夜笙会的歌女是从来都没有助理的,唯有叶樱。何夜笙待她从来就不好,半年前却硬是塞给她两个保镖,然后是助理。真是好笑,她做那些腌臜事不过是受控于他,哪里用得着这些讨好的手段。

她起身,懒懒的却又有着说不出的风情,小兰蹲身帮她整理裙子。

“你说我好看吗?”她忽然开口。

“啊!”小兰被她问得一愣,随后笑着说,“樱姐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依我看,新来的那帮小妖精连您的指甲盖儿都赶不上。”

“是吗?”她的声音淡淡的,像来自遥远的山涧,透着琢磨不定的虚无。

罗阳又约了他,在夜笙会,叶樱遇到过很多的男人,却从没有像罗阳那么别扭的。

他是个很冷漠的人,待叶樱的好也永远夹着碍眼的冰碴子。何夜笙说她没用,一个男人耗了大半年都没能拿下。她斜睨着他,媚眼如丝,“有那能力,我倒想早些拿下你。”男人拥着她,“宝贝,我从来都只是你的。”

叶樱演出结束时已是深夜两点。昨晚罗阳给她打电话,说有一个惊喜,她睡得迷糊,不曾细问。只是恍惚觉得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少有的宠溺。该是什么了不得的惊喜吧,她想着,嘴角不屑地上挑。

叶樱住在老城区一幢不甚起眼的小公寓里,是初到上海时何夜笙买给她的。

那时候多蠢啊,总以为别人帮你便是心地善良,把他当恩人一样感激。可结果呢?天下到底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公寓旁的白玉兰开花了,纯白的小骨朵在月光下泛出莹莹光泽。

“原来已经是春天了。”叶樱驻足站了一会儿,没等来花开的声音。

【肆】

拥挤的小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外星星点点的灯光照进来,沙发上倚了一个人,那是一张很小巧的女性沙发,那人以一种极不舒服的姿势靠在上面,指缝间猩红的火光忽明忽暗。他说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抽烟,所以连带着自己也戒了,今日这样的情形却是从来没有的。

“罗阳?”叶樱轻唤出声。

“你回来了。”他的声音有些黯哑,带着浓重的酒气。

“你喝酒了?”叶樱走过去掐掉他手中的烟头,顺势依偎在男人的怀里。“你不是说要给我惊喜吗?”她的指尖在男人胸口上随意划着,低柔的嗓音像只妩媚的小野猫。

“叶樱?叶英?”他像是问自己,又像是问她,“你本来就应该姓叶啊。”

叶樱咯咯的笑着,“我不介意跟着你姓啊。”

他盯着她的眸子,仿佛盯着时光尽头那个张扬的小丫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他问她,像久识的老友,黯哑的声线却又透着无穷无尽的愧疚和怅惘。

“我.....”叶樱一句话还未说完,灼热的唇忽然狠狠地吻了上来,嘴唇,脸颊,脖子......

冰冰凉凉的扫过,留下火一般的炙热。

这是罗阳第一次主动吻她,他的吻技生疏而狂热。叶樱心底却是惊喜多过排斥,她引诱过他很多回,起初他总是逃避,后来索性像个木头桩子似的不予回应。

“我们去卧房好吗?”她揽住他的脖子,化被动为主动。

火热的臂膀搭到冰凉的脖颈上,罗阳身子忽的一僵。他拿下她的手臂,眼神又恢复了往日的冷静,“你早些休息,我过段时间会去夜笙会看你。”

夜,又是冷到极处的夜,叶樱窝在沙发里,那上面还残留着罗阳的体温,她有些恍惚,仿佛刚才的软语温存不过是一场幻觉。

第二日,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叶樱混混沌沌的醒来。偌大的城市还在沉睡,真是个奇怪的城市,夜生活无穷无尽,清晨却总也睡不醒。不像记忆中的小山村,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恬静而自在。

她揉了揉疼痛欲裂的脑袋,昨晚实在没睡好。不知不觉中,原本的猎物似乎成了那个可以随意牵动她心绪的男人。

客厅的方桌上摆了一只精致的木匣,大概就是罗阳口中的惊喜吧。她懒散地挪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浮刻了杏花的红木匣,边角镶嵌了名贵的玉石,奢华的程度让她不禁想到买椟还珠的故事。

本以为又会是些见怪不怪的新奇玩意儿,不期看到的却是匣子正面飘逸的Brunswick,是不伦瑞克牌留声机。叶樱摩挲着那一串熟悉的标识,心底涌过一股久违的暖流。

一周前是叶樱的生日,罗阳约她到兰心大戏院看新上的音乐歌舞剧。

他并不知道她有多讨厌那个杜撰的假日子,傻傻地站在戏院门口等了三个小时,直到歌舞剧结束才在附近一家商店里找到她。若没有记错的话,罗阳找过来时她正假装盯着橱窗里的一台布伦瑞克留声机出神。

想不到他都记得。叶樱抚着光滑的漆面,笑意甜甜。

【伍】

罗阳消失了,毫无征兆。

她给他打电话,接听的永远是谦和有礼的秘书,“罗总到出国了。”马来西亚、法国、加拿大......

她甚至来不及算出彼此间的时差就得知他又辗转到了另一个国度。

那是一段怎样绝望又难捱的日子,她细数着指针一点一点拔过钟板。原来,她和他连站在同一片土地上的资格都没有了。

琥珀色的窗玻璃上结了厚厚的一层霜花,哈出一口气,晕开一片绚丽的光圈。屋外的雪粒子飘飘扬扬,落地无痕。

上海有多少年没下过雪了?叶樱摊开手掌,晶莹的雪花在掌心缓缓化开,点点雪水浸得手心冰凉。

她渐渐有些气馁了,或许罗阳和从前那些男人本就没有区别。各取所需的游戏,她带着龌蹉的目的接近,他装作不知,躲在暗处看她像个跳梁小丑似的耍把戏。

对于罗阳的冷漠,何夜笙似乎不以为然,他告诉叶樱,“鱼儿就快要上钩了。”

一个月后叶樱明白了那句话的深意。

其时正值倒春寒,罗阳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又回来了,亦如他的离开,从来都欠着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不说,她亦不问。

入夜的夜笙会依旧是歌舞升平,红男绿女,好不热闹。

二楼居中的包厢永远只接待一位客人。叶樱敲开门,她穿了新做的旗袍,是最新的样式,水滑的面料衬得腰身格外出挑。

见到罗阳,她垫脚落下一个香甜的吻,“想我了吧?”

罗阳只是看着她笑,没有理会那个暧昧的问题。他说,“陪我去海边走走吧。”

海边的人潮早已散去。他牵着她踩过软软的细沙,咸腥的海风扑面而来,海水冰凉,扫过细白的足根。

“叶樱,嫁给我吧!”急促的风刮得岸旁的树叶猎猎作响,罗阳单漆跪地,手上的祖母绿钻戒熠熠生光。

空寂的海岸,耳畔只有恋人的呢喃。他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连求婚也不愿有第三个人的参与。

“嗯。”叶樱重重的点头,她知道何夜笙不会放过她,可再也顾不得了,眼前这个男人总让她无可奈何。

奋不顾身的代价即是深渊万丈,如果有一次从新选择的机会,叶樱一定不会答应罗阳的求婚,甚至从一开始,她就不会来这个令她百孔千疮的城市。

何夜笙的教训很快就来了。

他揪起叶樱的衣领,将她逼到墙角,“我的宝贝,你该知道这个世上真正爱你的只有我。”他的眼里满是戏谑的嘲弄,魅惑的嗓音穿过头颅,将她一刀刀凌迟。

很多年前叶樱还没有这么好听的名字,他们叫她英子,没有人知道她姓什么,只是叶子坡的人都姓叶,她便猜着自己也该是姓叶的。

“叶英,夜莺。”她为自己的姓氏欢喜不已。

后来,和她相依为命的外婆去世了。英子想起林洛阳说过的上海,那是一个有着四轮汽车,有着耸入云端的高楼,还临着一望无涯的大海的城市。她想去看看海,也想去看看海边那个男孩。

初到大城市,英子什么也不懂,只每天干着最累最脏的活,领着勉强能够养活自己的工钱。直到一个没有星辰的夜里,何夜笙找到她,他说,“英子,到我那儿去唱歌吧。”

英子在夜笙会的第一场演出即获得了空前的反响。何夜笙对她说,“看吧,你为这个舞台而生。”

他给她起了新的名字“叶樱”,上海滩升起了最闪亮的一颗新星,与此同时,一个叫英子的女孩陨落在无人知晓的角落。

何夜笙的好人面具没有维持太久。他喂她喝一种黑乎乎的药水,哄说,“喝了它嗓子就不痛了。”

三个月后,叶樱开始疯狂的渴望那种药水。

他环过她的腰,单薄的衣衫被一层层地剥落,他说“宝贝,要乖才会有奖励。”

那一夜,英子的世界坍塌了。

何夜笙就像西方小说里的吸血鬼,漂亮的皮囊里包裹的是世间最肮脏的贪婪。

他安排给叶樱的第一个猎物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过程很简单,取得男人的信任,诱骗他在一堆看似不甚起眼的文件上签字......

【陆】

何夜笙说她在勾引男人这件事上有着异于常人的天分,也许是吧,毕竟他安排的每一桩任务,她都完成得漂亮又干净。

后来圈子里给她起了个雅号“红颜杀手”。本以为这样的称号会吓退一帮肥肠满脑的男人,可事实恰恰相反,越来越多的男人对她趋之若鹜。

直到一个叫罗阳的男人出现,他打乱了她的轨迹,甚至叫她癫狂。叶樱知道,她的报应来了。

“我受够你了,这些年我欠你的也该还清了,以后我不会再帮你干任何事。”她一根根掰开何夜笙的手指,语气里颇有几分视死如归的味道。

何夜笙并没有去拦她,他逆在光影里,阴戾的嗓音像来自地狱的修罗,“是吗?如果他知道你的身子那么脏,还会愿意娶你吗?还有......”他抚过她的脸庞,阴沉沉地吐出一串话,“宝贝上回偷回来的资料可是让罗氏损失了好大一笔生意啊!”

一字一句,啃肉噬骨。

天边一道闪电劈开混沌的夜幕,她像是失了灵魂的傀儡,瘫软在地上,安静得像一具死尸。

何夜笙蹲下身来,拥着她,“宝贝,只有被上帝抛弃的灵魂才能真正的相爱,就像我和你,注定要在一起。”

她直愣愣地瞧着他,漂亮的眸子沉得像一汪死水,那是蔓延到骨子里的绝望,她说“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帮你拿到你想要的东西,你放我离开上海,从此两清。”

何夜笙双手插在裤兜里,依旧是初见时那副衣冠禽兽的模样,“成交。”

公寓楼旁的玉兰花谢了,暗黄的花瓣落了一地,再美的花过了花期也不过碾作一抔黄泥。

叶樱和罗阳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城郊的小教堂里,年轻的神父问她,“叶樱女士,你愿意嫁给罗阳先生,无论贫困、疾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我愿意。”她几乎脱口而出,自欺欺人的举动,只因着那点遥不可及的温暖,她将自己催眠在万劫不复的梦里。

婚后的甜蜜超出叶樱想像,罗阳像个初尝爱情的大男孩,他看她的每一次演出,陪她去最美的国度欣赏落日,给她买最新上市的衣裙,他记得每一个纪念日,给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他开始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叽叽咋咋地唠叨,给她讲并不好笑的笑话,忙上忙下地装修婴儿房,尽管叶樱的肚子一点动静也没有。

无数个午后,叶樱和罗阳相拥躺在落地窗前。她想,告诉他吧,把所有的秘密都吐给他听,也许他会谅解。

可每每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样的时光太美好,她不容一丝一毫的差错。

【捌】

日子过得飞快,何夜笙已经向叶樱催要过几次东西了。

她明白,再也避无可避了。

阳光甚好,再也不似冬日的肃杀,屋前的草坪终于泛出了新的绿意,那是劫后重生的昭示。也许,该告诉他真相了。

夜里,她化了精致的淡妆,房间里氤氲着风信子的香味。“对不起,原谅我。”那是紫色风信子的花语,也是她无法说出口的歉疚。

凌晨两点半,罗阳跌跌撞撞地闯进屋来,他喝醉了,黑色外套挂在肩上,露出衬衣上几道刺眼的唇印。

窗外是漫无边际的黑,风刮在树梢,发出呜呜的低泣声。叶樱扶着他滚烫的身子忽然抑制不住地打了个寒噤。

“我想你了。”他把手臂架在她的肩上,瓮声瓮气地像是撒娇。

“是想我吗?”叶樱扶他躺在床上,怔怔地瞧着那些唇印发神。

他呵呵的笑着,牵过她的手背落下一串温柔的吻。

“是她吗?”叶樱苦笑着看他一启一阖地嘴唇吐出“琳琳”两个音节。

这个名字是什么时候闯进她生活的?霎时间,许多碎片一样的记忆涌向脑海。女人就是这样,对敏感的事物似乎有一种追根溯源的本能。

第一次是在法国,他背着她打电话,一声一声唤的正是一个叫“琳琳”的女人.....

直到上个月,他彻夜未归,李妈说送他回来的是一个叫“琳琳”的女人......

原来他早就厌倦她了,叶樱咽下喉头翻涌的苦水,“爱情果然是世上最恶心的一种东西!”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较量,她因着爱的无畏,一败涂地。

“叶樱,晚上八点,老地方,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谈。”违别半月,他丢来的只是这样一句冷冰冰的话。

夜风沙沙作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墨蓝大海,脚下是软绵绵的沙子,偶尔会有一两枚膈脚的贝壳,空气里有海水腥甜的气息,一切都跟当年在山头幻想的景色不同。

那时候怎么会那么执着地想看海呢?现在,冰凉的海水就在她的脚下,可那个和她相约一起看海的男孩呢?叶樱突然发现她连林洛阳的样子都忘记了。

终究只是儿时的戏言,可她偏偏当了真。

八点半,罗阳携着一位优雅的女子姗姗来迟。数日不见他似乎憔悴了不少,“叶樱,这是范琳,我想不需要我作过多的介绍了。”

范琳伸出手,叶樱却没有礼貌的回握,在罗阳面前,她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作戏了。

罗阳拉过范琳的手,目光宠溺,“你到上面的咖啡厅坐一会儿,我谈好事情就上去找你。”

范琳踌躇着离开,眼睛里是复杂不清的情愫。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叶樱开门见山。

“我们离婚吧。”罗阳也回得很爽快。

“因为她?”叶樱示意范琳所在的方向。

罗阳无奈一笑,“不全是,你知道我们结婚时没有通知其他人,我以为瞒得很好,可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罗氏集团的总裁娶了一位歌女。叶樱,对不起,我想范琳也许更适合我。”

“门当户对又如何?你们没有爱情。”叶樱固执地寻着转机。

“我爱她,叶樱。”他叹出一口气,夜色映在他的漆黑的眸子里,沉静如水。

原来,所谓的希冀不过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玖】

半月后,申报商务版头条,“夜笙会老板何夜笙收购罗氏集团。”

彼时,叶樱正坐在南下的火车上,她知道那份文件起作用了,何夜笙到底信守承诺还了她自由。

晨曦的微光透过明净的玻璃照进房间,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消毒水气味。

躺在床上的男人微微阖着眼,他的神态很安静,嘴唇却没有血色,阳光在脸颊的凹陷处打出阴影,透着浓浓的疲态。

“你看今天的头条,根据匿名人士提供的线索,警方于今日凌晨当场抓获一跨国贩毒团伙,其头目何夜笙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女人放下手中的报纸,探过头来,“我说罗半仙,这匿名人士该不会就是你吧?”

罗阳微微牵过嘴角,“他是咎由自取。”

“那罗氏呢?你现在拿回来了准备怎么办。”范琳问。

罗阳并未回答,沉默良久忽然问,“她怎么样?”

“谁啊?”范琳勾着眸子瞧他。

他笑盈盈地瞧着窗外,却始终未作回应。对峙良久,范琳终于败下阵来,“好了,不难为你了。按照你的吩咐,已经顺利回到叶子坡了。”

“嗯。”他把手枕在头下,像是松了一口气,“范琳,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上回让我假扮什么未婚妻可没见着某人这么客气。”范琳双手撑着身后的桌面,眉眼里满是戏笑。

罗阳无奈,“你这嘴皮子倒不辜负大律师的名号。”他沉默着,像是在措辞,“让夜笙会继续经营下去,如果有一天她回来了,还可以继续做她喜欢的事。”

“叶小姐可真是有福之人。”范琳叹出一口气,转过话头,“你的身体怎么样?现在国外这方面的技术已经很成熟了,要不要......”

“范琳!”罗阳打断她,“我累了。”

他的病原本并非无救,只是连日来的劳累延误了最佳诊疗时间。范琳无奈地叹出一口气,“那你好好休息,我下午再来看你。”

光影流转,落在他浓密的眼睫上,空旷的病房只余下沉重的呼吸声。

秋风将漫山的枫林染成火一般的颜色,蜿蜒的小河旁弓着一个瘦削的身影。

“叶小姐。”一个温和的声音打破了山谷的寂静。

叶樱转身,是范琳。

“你好。”她想起上回的见面,心中有些不自在。

“方便和我去一个地方吗?”范琳的确很美,是那种一举一动都叫人自惭形秽的女人。

“好。”

想不到是初遇林洛阳的那片杏林,叶樱举目望去,多年无人照看,四周已有些荒芜了。范琳扒开半人高的草丛,竟是一座新砌的坟冢。叶樱直觉不妙,走近,漆黑的瓷面上赫然刻着三个字“林洛阳”,而照片是罗阳微笑的面孔。

霎时间,一股激烈的电流穿透叶樱的四肢百骸。林洛阳,罗阳,他说过他父亲姓罗,她该猜到的,从一开始就该猜到的。

“有些话我本该烂在肚子里,百年后再烟消云散。可是......”她话锋一转,“他太委屈了,而你也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范琳从包里掏出三封信。

第一封,“让出罗氏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何夜笙,条件是夜笙会永远只捧叶樱一人。”

第二封,“给她配两个保镖,还有一个助理。”

第三封,“帮我守住这个秘密。”

三封信的落款都是“林洛阳”,只有最后一封,字迹歪歪扭扭,大概已经没有提笔的力气了。

“很遗憾,第三条我没能做到。”范琳起身拍净身上的尘土,“何夜笙收购罗氏不过是阿阳作的一个局,而你,是罗氏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岁月更迭,暮鼓晨钟,古老的杏树再也结不出当年那么香甜的杏子了。

旗袍:不是谁想穿都能穿的,唯有浸了华夏历史的中国女人才可为呢?

真正的女性美,如一袭上好旗袍,不仅有面子,更要有里子,内在永远比身材皮相高一等──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一份历久弥新的经典审美,古人诚不我欺。成都就有位90后帅裁缝,他比你我都更懂欣赏女性美丽的内在。

聘聘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追逐美是人的本能,而女性之美总是最动人心弦。东方人骨子里重尺度,对女性之美崇尚含蓄,却也不乏曼妙,而最能勾勒这种暧昧美感的衣装,莫过于旗袍。或是像金粉世家的冷清秋一袭淡蓝,容颜如百合花典雅清新,或是像花样年华里,苏丽珍在老上海街头袅袅婷婷,再或是虽无倾城之姿,却有倾城之才的张爱玲,无一不是对旗袍有戒不掉的瘾。

成都九眼桥边上,有位年轻裁缝叫罗阳,人称“罗三裁”──裁衣裁心裁岁月,天生一双巧手和一颗玲珑心,懂旗袍更懂女人。十七岁入行学习旗袍制作,到如今六个年头,无论是其袍还是其人,都讨得无数佳人欢心。

人不如故,旗袍亦如是

旗袍由满族妇女的长袍演变而来,旧时满族人又称“旗人”,故然得名。旗袍一般分海派与京派,前者吸收了西方艺术的标新灵活,而后者继承了北方的简洁大气。罗三裁尤其钟爱旗袍端庄的一面,而传统京派旗袍无疑最能诠释这份内敛。

一位旗袍老师傅曾对他说:“旗袍的袍字有讲究,袍者,裹贴而不紧身。”不同于海派旗袍重型、对于女性的身材长相要求颇高的特点,京派旗袍弱化了外形上的影响,更注重女性气质和内涵。素色面料顺着曲线走,腰身不紧裹,略有盈盈一握,便显出稳妥。轻轻的缀几个花扣,高领将颈部藏了起来,用罗三裁的话说,是遗世独立的那个调调,可远观不可亵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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