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纪中的娇妻并不是特别的漂亮,而且她整体的古典造型并不是特别的温婉大气,虽然说现在的年纪才40岁,但是感觉显得整个人并不是特别的年轻,而且甚至比同龄人还要更老一些。
张纪中的小老婆不清纯也不漂亮
张纪中是一个导演,大家都是知道的,而且我们都知道他的妻子就是年纪比他小的太多了,所以很多人的关注点都在他的妻子身上,他的妻子现在的年纪也才40岁了,但是这一次拍视频的时候可以看到脸上的涂的特别白。
特别是开了美颜和滤镜,所以看起来整张脸就显得特别的尴尬,和脖子的肤色真的是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说实话他的妻子虽然说年纪比他小了很多,但是气质也不是特别的清纯,而且也不怎么漂亮嘛。可以看到这一次是他们两个人在拍视频,而且他的妻子整张脸看起来就是抹了特别多的粉,所以加了美颜和滤镜就显得特别的突出。
在这段婚姻里,杜星霖也是十分卑微
她曾在社交平台中称张纪中为“老爷”,当时这一称呼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不适。网友纷纷感叹:“这又不是旧社会!”
她在解释称张纪中为“老爷”时,还引用了古文,”夫妻之道,乾坤之别”自曝梦想是当贤妻良母,还有很多其他“女德”思想。
张纪中与妻子杜星霖是如何保持这么好关系的呢?
因为相比其他的老夫少妻,比如杨振宁和翁帆,张艺谋和陈婷等等。张纪中与妻子杜星霖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默契和恩爱,是前者无法比拟的。
根据分析,我认为张纪中与杜星霖的夫妻关系之所以能够保持得这么好,主要还是因为杜星霖本来就是张纪中的助理,对于张纪中知根知底,也知道张纪中的喜好,所以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和张纪中作对和不开心的事情。
另一方面,张纪中的身体如年轻人般充满活力,两夫妻的生活一直非常和谐,这也是杜星霖从来不会张纪中心存怨气的原因。所以两夫妻才能够一直保持得如此恩爱。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的问题。这是鲁迅写的《孔乙己》,后编入了《呐喊》。
《孔乙己》是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编入《呐喊》。
该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迂腐不堪、四体不勤,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其揭露了当时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⑿,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⒁,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⒂,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传家》是一部比较优秀的影视作品,易家三千金的旗袍分别依照性格量身定制,考究的旗袍吸引了很多人的眼光,而且《传家》这部影视剧的背景也设置的非常精美,可以将人们带入到情景当中,能够让人们身临其境,有看下去的欲望,而且剧中的人物也设置的比较好,人设比较讨喜。《传家》这部影视剧主要讲述了易家的三千金争夺家产的故事,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情节。
《传家》这部影视剧开门见山,在一开始就是易家的公司10周年庆典,剧中的人物纷纷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一场年代大戏就在人们的眼前上演。《传家》的背景设置在上世纪的20年代末,易氏家族在上海政绩上比较重要的地位,但是却面临着继承危机,易家的三个女儿都想要获得继承权,因此就展开了一系列的争斗,在风雨飘摇之下,家族事业受到了重击,时局也开始动荡起来。
随着外敌的不断入侵,易家的子女为了能够实现父亲的愿望,因此就舍弃小爱,选择了大爱,一家的子女也团结了起来,一起度过了一段非常难过的时光。小编认为《传家》这部影视剧的立意很好,虽然故事情节有一些俗套,但是并没有过多的纠葛,人物有着一定的复杂性。虽然人人都想要获得易家的家产,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还是有一定判断能力的,易家的老爷将子女教育的很好。
小编认为《传家》这部影视剧的服化道也十分出色,穿梭在弄堂里的卖报小童,穿着时尚的老爷太太们,奋力奔跑的人力黄包车,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易家的三个女儿的性格都有所不同,三个主演也将角色塑造了十分到位,能够很好的感受到上海的弄堂文化,也能够感受到在特殊的背景之下,中国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影响,呈现出了一种中西结合的感觉,是一部有态度的作品。
1943的恋之倾城
文/水阡墨
第一节 他们叫我安妮小姐
1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在雪白纺纱帐子里醒过来,抬眼之间都是陌生。栩栩如生的白兰花绣屏,雕花的门窗,古式的梳妆镜前摆满了胭脂和钗花,红木的衣柜里挂的都是轻巧的西式的洋装和绣工精巧的旗袍。这时候,旁边一个穿碎花对襟小褂的女孩走到来,他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却是很懂事的样子,她喊:“安妮小姐,你终于醒过来了,我去禀告老爷和太太。”
我在哪?我不是叫凌小吗?我不是刚刚出了一场车祸吗?可是,捏捏自己的肉还会疼,分明是真实的。
一对面露喜色的夫妇走进来,我想起小时候跟爷爷一起去看老电影,旧社会的老爷都是穿大马褂留着八字胡子,太太都是穿苏州绣坊的名贵旗袍,满身的珠光宝气。他们叫我安妮,他们说,乖女儿,你终于醒过来了,吓死爸妈了。我愣在那里不知所措,我问:“你们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此话一出口,众人皆变色,空气凝固了数十秒,那个珠光宝气的太太忽然哭起来:“安妮你连妈都不认识了,你真的是把脑子摔坏了。早知道,你不想嫁十四少爷,我们就不逼你了,落成现在这个样子,真是要妈的心肝啊!”我不禁愕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那个外国医生乔来后,他们都迅速退出去了。我说:“我真的是生病了吗?”他拿出听诊器说:“你只是暂时失去记忆了,安妮小姐,我是你的私人医生,你从小就体弱多病,一个月前你在花园里的假山上摔了下去,这一睡就是一个月。”“今年是哪一年?2005复古年?”我摸摸额头确定自己不是发烧时候产生的幻觉,很好笑。
“1943年。”乔说:“安妮小姐,你真的是该好好休息了。”
2
1943年。我翻开报纸,繁体的文字,真的是1943年,兵荒马乱的上海1943年。当脑海里的一切都得到证实以后,我决定暂时接受事实,但我绝对不可能是那个摔坏脑子的安妮小姐。
坐到梳妆镜旁,那个叫小菊的丫头开始给我梳头,她说:“小姐最喜欢卷发了,还喜欢穿那件白兰花的旗袍,真是漂亮极了。”我一怔挥开她的手:“算了,小菊,你去忙别的吧。”小菊恭敬地福了福身子离开。我把头发梳直,从柜子里找了一件样式简单的棉布裙子换上,来到镜子前,还是我那张清秀的脸,记忆中2005年的脸。叹口气,不想多想,还是随遇而安吧。
爸爸和妈妈都在客厅等我,听说是那个十四少爷来看我,人参鹿茸带了一大箱。我下楼,远远地看见一个穿西服头发抹得油光发亮的男人,好象一表人才的样子。他迎上来:“安妮!”我绕过他上前抱住妈妈轻吻她的额头:“早安,妈妈。”妈妈明显愣了一下,眼神里却是愉悦的神色,她说:“十四少爷,安妮失去记忆后连行为都变得很怪异,请不要见笑。”十四少爷的脸色立刻变得尴尬异常他说:“伯母,怎么会,我以后会经常来看安妮的,那样她还能恢复得快一些。”
我说:“把你的礼品带回去,以后不要来找我,记住,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懦弱的安妮了,请你马上滚出我的视线,我不想再见到你这种道貌岸然的恶心的旧社会的把女人当附属品的该死的男人。”
十四少爷的眼睛似乎要喷出火,想必他长这么大听惯了阿谀奉承,人人把他捧得晕头转向,被骂一次还不习惯吧。如果是在2005年被女孩子骂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在现在对他来说根本就是奇耻大辱。十四少爷强压着自己的怒气没有现出原形,他脸上的笑容僵硬得可媲美僵尸家族的祖先,他说:“小婿改天再来拜访!”然后灰头土脸地离开。
我笑得几乎要晕掉,爸爸忽然拿扇子打了我的头,语气里有气急败坏的意味:“你这丫头,这个十四少爷有权有势连将军都让他三分,你这么骂他,恐怕日后他会报复,到时候把将军搬出来要非你不娶,那连爸爸也没办法了。”我忽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这不是在2005年的婚姻自由的法制社会,在这个年代谁有权利有钱,那就是天。
3
果然不出爸爸所料,将军亲自登门来促成婚事,末了还半威胁半暗示地说:“安老爷,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安妮小姐貌美如花的一个大好佳人,你们可别一时糊涂随了她,却断送了她的后半生啊。”爸爸慌忙点头回应着:“是,是,将军说的是啊,十四少爷相貌堂堂家世显赫,真是难得的佳婿啊。只是小女年幼无知,还辨不清楚是非,日后我安家与白公馆结为亲家,到时候一定赏脸来吃喜酒。”
“哈,一定,一定。”
我躲在屏风后面气得牙根痒痒,什么狗屁将军,我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遇见这样的人,还要被逼婚,真是没天理啊。
晚餐的时候,妈妈没有像以前一样卯足劲儿地往我碗里夹菜,她抬眼看爸爸猛抽烟袋的样子,放下饭碗,悲从中来就抹起了眼角:“老爷,早知道十四少爷是这种难惹的主,不如当初就推脱说安妮已经许了人家了。都怪我太贪心,如今可好,我们就这一个女儿,她不想嫁,我们也不能死把她往火坑里推呀!”
爸爸重重地叹口气:“如今这上海可是国民党的天下,这个将军可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咱们把安妮藏起来,他在上海掘地三尺也能找出来啊!”
妈妈说:“不如,把安妮送到我乡下老家的一渔村去,国民党的爪牙暂时应该伸不到那里去。”
我一直喜欢自由自在,今天忽然听爸妈要把我送到渔村去,我自然是双手赞成,在规矩众多的大家族里,出入都有人服侍,真的是受不了。而且像十四少爷的丑恶嘴脸以前只能在历史书上看到,由于背不下来,老师还拿着尺子用力打手心。我说:“好,什么时候送我去?”
爸爸说:“选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安妮,你今天晚上就收拾一下简单的行李,明天我派人偷偷送你去。”
第二节 那个被我遗忘的忧郁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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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渔村的人都很谦和,我住的地方在一个不小的四合院里,一间放杂物的阁楼收拾出来,光线很好,我觉得很满足。妈妈说,以你现在的身份不适合太招摇,况且阁楼也不错,冬暖夏凉。她说这话的时候回过身去抹眼角,我忍不住上前去拥抱她。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她是如此爱我,或者说,她是如此爱她的女儿安妮。
渔村是一片还没有遭受荼毒的净土,这里有懒洋洋的太阳和海滩,我的房东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太太和一对中年夫妇。老太太我叫她姥姥,叫男人爸爸,叫女人妈妈,这是我的新身份,我每天都穿着棉布的裙子穿梭在海边,不用干活。姥姥说:“你哥哥去打仗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放啊。”我能感觉老人心里的牵挂,可是,还有六年呢,战场上子弹可不长眼睛,能活着回来就是命大的。
2
那天我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多了一些人,刚开始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那狗崽子这么快就找到了这里。可是姥姥瘦小的身体缩在院子里的凳子上,肩膀一抽一抽的,我跑过去问:“姥姥,出什么事了。”
“小小,是那个经常帮咱们村子的一个法国籍的军官。他中了枪子儿了,大师正在给他做法事,看样子,看样子是好不了了,阎王爷要收他啊!”第一次,我看到姥姥是如此的悲伤无助,我以为只有失去亲人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表情。
我慌忙地奔回屋子,简陋的床上,一个身材颐长的男子胸前缠了不少白色的纱布,渗出大片的血红,他的头发凌乱地遮住半个白得吓人的脸。那个所谓的法师摇着铃蹦来蹦去,把香灰溶到水里,竟要灌给他喝。闻讯赶来的乡亲们已经完全吓傻了,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阻止阎王爷来取恩人的性命。
我冲上去打翻大师手中的碗,语气里全是气急败坏:“他会死的,他中了枪伤,要取子弹出来啊。有没有医生?不,有没有郎中?”周围看热闹的人,摇摇头:“姑娘,别白费力气了。”说完,纷纷离开,看多了死亡的人都是如此麻木的。我扭头看床上的人,他的手揪着被单,青筋暴起,心就不记后果的疼了。我是学医的,取个子弹而已。我点起了灯,拿了一把锋利的刀子,吩咐妈妈烧了开水,爸爸准备好他喝剩下的酒。
我的手发抖了,他伤口的血已经凝固,在胸口下方三寸处,真是命大。我将刀子在火上烤了,朝他的伤口上切了下去,男子一下子疼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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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厨房里煮鱼汤的时候,姥姥焦急地跑进来说:“军官先生醒了,只是伤口又流血了。”
我走进屋子,他的脸上的灰已经被姥姥擦掉了,我看见他的脸,微微眯着的小眼睛,菱角分明的脸,有一点点的不逊,有一点点的熟悉。天啊,我是不是认识他?在2005年的今天,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可是我忘记了。我竟然忘记了。我捂住嘴巴,他愣住,两个人的眼神像穿越了时空般纠缠。许久,他问:“小姐,我们认识吗?”
我不知道自己遗漏了什么。
我微笑,用自己最美丽的微笑来弥补这一段记忆空白。我说:“我叫凌小。”“谢谢你救了我,你真是个奇妙的女孩,你竟然懂得西洋医术。”他复杂悠远的眼神落在我浅玫瑰色的皮肤上,描画出我心里迸发的喜悦的轮廓。
“我叫苏。凌小,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看着我感恩的说。
“苏,你相信缘分吗?”我低下头。
“我不知道。”苏耸耸肩膀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这种东西只有童话书里才有。”
“可是,我能来到这里,而且救了你,这的却是上天的安排。”
“你太可爱了。”他无所谓的耸耸肩。
是啊,我太天真了,苏怎么会相信?他躺在破旧的床上,这与他的气质是那么的不相符。
苏继续说:“现在国民党和法租界的人都在秘密地寻找我的下落。我现在受了伤,被国民党找到就死定了。”
“那要怎么办?”
“等。”
等生或者等死。我本应该是释然的,因为苏在我的概念里是已经做了古的人。但是,我真的不希望他在我的面前死去,我的心会痛,这太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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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苏在一起的日子是快乐的。而苏这个忧郁男子的快乐也是有忧郁色彩的,苏说:“你看,多么美丽的世界,却被战争糟蹋成了什么样子?”
“等到1949年吧,一切都会结束了。”是的,我庆幸地想,如果我活得好好的,可能还可以赶上听毛主席的天安门致辞呢。
“为什么要等1949年?”苏奇怪地看着我:“49年要发生的事情你怎么会知道?”
对,我应该是不知道,我不能篡改历史,我说:“苏,我们都不想要战争,可是它掉在地上,我们俯首皆是。”我知道自己说了一句很煽情的话,如果我的那一帮损友听见我说这样的话,非吐死不可。但是,在他的眼睛里,煽情代表着才气。他忽然就笑了,眉头舒展,左嘴角轻轻上扬,那样一个坏坏的淡然的笑,几乎要眩晕了我的眼。
我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苏酷酷地刮了我的鼻子,眼神里竟然有隐忍的宠溺。趁我发呆,他拖了我的手,扭头走进回家的夕阳里。我们缓缓经过外滩,夕阳将我们的影子拖得长长的,却无法分开。终于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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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苏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想要躲闪。我躲的是这个错乱的年代里的爱情,而他躲的是战争的年代里无法实现的爱情。
我常常坐在阁楼里,望着外面的天,眼睛里却除了苏的身影,什么都没有。苏却是不会记挂着儿女情长,他趁天黑的时候偷偷地出去打探消息,回来的时候,脚步“咚咚”地响在楼梯上,近了,近了,在我门前停顿数秒,然后回他自己的房间。
我叹着气,一遍一遍,无法入睡。我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
那天,阳光很好,我正在家洗衣服,村子里突然响起来几声枪响,然后狗发疯般地叫起来。我暗叫“不好”,姥姥已经从门外闯进来,她浑浊的眼睛有片刻的清澈,慌张表露无疑:“小小,你和军官先生快躲到壁橱里面去,有一个国民党的军官带着兵进渔村了。”我跑到苏的房间里,顾不得什么旧社会的男女授受不亲。拽着他的手,钻进壁橱里。壁橱很狭窄,有小而圆的洞可以把外面看得清清楚楚。我跑得气喘嘘嘘,窄小的空间里,都是彼此的喘息和身上的体香。我忽然意识到,我和苏靠得那么近,整个人几乎是陷在他的怀里,他的嘴唇就在我的额头上若有若无地扫来扫去。
外面突然乱了起来,如同和谐的音符里面突兀的加入了破声。姥姥说:“军官大人,我们这小老百姓家里,可藏不了多大的人物。”我有点担心,因为姥姥年纪大了,坏蛋都是没有人性的。苏像发觉了我的紧张,用力地把我捂在怀里,这个动作让我我感到安全而温暖。
“听说,你们家来了一个生人?”那么军官懒懒洋洋的,肚子腆出来,像一头吃足食的猪。
“哪有什么生人啊,前一段时间我一个远方的外甥女来住了一阵子,刚走不久。”
“别跟这个老婆子废话,搜!”
我吓得肩膀一抖,然后整个人都紧张地抖起来。苏轻声说:“凌小,不用害怕,有我在。”是的,我害怕,我怕如果他们找到这里,苏就死定了。我闭上眼睛,一阵叮叮咣咣。“报告!没有发现其他的人!”
“报告,没有!”我的头有汗滴下来,浸湿苏的衣襟。
“没有是吗?”那个军官骤然提高了声音,嘴角那抹奸诈残忍的笑看得我心惊胆战:“把这个老婆子给我毙了!”
姥姥!
我抬起头的时候,苏也低头看我,我们同时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了决绝的颜色。我突然就微笑了,在他错愕的空挡拉下他的脖子吻了他的唇。苏的瞳孔骤然放大有片刻的迷乱。我说:“苏,你要记得我很久哦。”然后毅然推开他,出了壁橱之前,我看到了苏眼中的绝望。
我走到院子里,两个士兵抓着瘦小的姥姥,显得那么可怜。姥姥喊:“小小?”我说:“放开我姥姥。”“好漂亮的一个花姑娘啊。”那个军官盯着我来回的打量,我冷冷地重复:“滚开,放了我姥姥!”
“妈的,小妞还挺硬啊,看老子怎么收拾你。”军官的猪蹄一样的手马上就要挥下来,我闭上眼睛,静静等待着这种不平等的侮辱到来。掌风扇动,忽然一个惊喜的声音从门口响起:“安妮!”
第三节 宁愿为你流浪到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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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能遇见十四少爷。
这一切说起来都那么可笑,我还是落到了我辛辛苦苦躲的人手里,而且他还救了我和苏的命。那个军官扬起来的手颤抖着垂下来,一张脸瞬间拥挤上惶恐和求饶的神色,他扑通一声跪下来,一边抽自己耳光一边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十四少爷,小的有眼不识金香玉,您就放过我这一马吧。安妮小姐,小的上有老下有小……”
“撤了他的官吧,垃圾。”我狠狠地瞪他一眼:“放了我姥姥!”
姥姥老泪纵横:“小小,姥姥没把你保护好啊。”我微笑地朝姥姥点头:“没有关系,姥姥,我没事,重要的是你们大家都平安。”
我随十四少爷出了家门,渔村的百姓门都在外滩上站着,有军队拿着枪指着他们的脑袋,有幼小的孩子吓得趴在妈妈的棉衣服里不敢做声。十四少爷喊:“人找到了,撤!”有胆大的狗腿子问:“少爷,不是男的吗?”“废话,撤!”
夕阳渐渐西下,给天边染上一抹血红,就像千万人在枪口下泣血的心情。我说:“十四少爷,你为什么不一枪了结了我,只要有机会,我还是要逃的。”
“因为我喜欢你,安妮。”
“我告诉你,我不是你喜欢的那个安妮了。她柔顺可爱是个大家闺秀,而我却是个疾恶如仇期待和平的平凡人。”
“那我也告诉你,我喜欢的不是原来那个洋娃娃,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十四少爷的食指迷恋般地划过我的头发:“多么有性格的姑娘,我就是要娶你,即使你恨我,我也会这么做。”
“何苦?”我耸耸肩膀,我的苏,他现在怎么样了?
2
爸爸坐在花厅里不停地抽烟袋,妈妈眉眼焦急地绞着那方素白的手绢,十四少爷悠悠得饮着茶,将军皮笑肉不笑地说:“安老爷,我看这十四少爷跟安妮的婚事也是迟早的问题,现在外面兵荒马乱的,安妮如果再不小心走丢了,有个三长两短的可就不好说了。这样吧,我来做个主婚人,选日不如撞日,就下个月初八。”
爸爸连连应和:“好好,就按将军的意思办。”我站在楼梯口,偷偷地看,连楼梯扶手都抠出了浅浅的印子。爸爸说:“小翠,请小姐打扮一下到楼下来。”那个乖巧的婢女福了福身子就往楼上走,我快速回到房间,心里满满的都是气愤。
我自顾自地梳直了及腰的长发,找了一件素色的纺纱长裙就下了楼。将军拍了手哈哈大笑:“好个天生丽质的佳人啊,十四贤侄,怪不得你说非她不可。”我福了福身子:“多谢将军伯伯夸奖,我刚听说了,下个月初八,有您做证婚是安妮的荣幸,但是按照我母亲老家的风俗,新娘出嫁前的一个月都不能与夫君见面,否则就冲了彩头。”
“这个自然……”
十四少爷张了张嘴巴,被将军拦下来:“这个我保证,可是安妮小姐要好好地准备嫁妆,别只顾自己忘了父母哦。”我捏紧了拳头:“将军伯伯放心,安妮不是不知分寸的人。”
十四少爷离开的时候深深的看我一眼,我别过头去,满脑子都是苏的影子。
妈妈抱着我开始哭:“安妮,怪就怪妈当初太贪心……“
“够了。”爸爸烦躁的打断:“安妮,明天你就收拾一下家当离开上海,爸妈老了,活不了多久了。”
“老爷!”
“爸!”
“我已经决定了。”爸爸说:“安妮,这是你选择的路,你不要后悔。”
“我不会后悔的。”我笑:“爸,妈,我决定了,我嫁。”
我嫁。
3
我知道十四少爷绝对不会相信我会像其他新嫁娘一样乖乖地在家,欢喜地等待着出阁。他派了爪牙在白公馆的周围,像影子一样密密地视线:有路边卖烤地瓜的,有拉黄包车的,有卖报的孩子,有衣闪褴褛的乞丐,也有卖花的姑娘。
我隔着雕花的大窗户,看着街上的车如流水马如龙,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金丝雀被囚禁的华丽的笼子,再华丽也是笼子。中饭的时候小菊上来说:“小姐,老爷请您去楼下用饭。”
我束了马尾穿了素白的裙子下楼。我跟每一个人微笑着说早安,然后转向妈妈,微微一笑:“妈,我去公馆对面买些点心,突然想吃甜的东西。”爸爸说:“让小菊陪你去吧。”我说好。
只不过出了一下下门,到对面的点心铺去,就有视线在我的周围交织成网。
小菊说:“小姐,好象有人在监视咱们。”
“随他们去吧。”
话音刚落,街上的满耳繁华突兀地夹进了一声枪响,像半空中的闷雷落在地面上立刻炸开了锅。一时间,人群乱成一团没头脑地惊叫着四处逃窜,小菊突然拽了我的胳膊,我从来不知道这个瘦小的女孩子骨子里有那么大胆的善意,她说:“小姐,趁着混乱,你赶快走,去找你想找的人。”“小菊?”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我不能丢下我的爸妈。”小菊把手中一香囊的银元塞给我,目光里很是焦急:“小姐,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你睡梦里叫的那个男人,你真的不想去找他吗?你放心,我自有办法让老爷和夫人对十四少爷有所交代。”
“小菊,我会回来的。”我咬了咬牙,趁着街上混乱不堪,迅速闪到人流里,被拥挤着向一个方向逃走。
4
我回到渔村,一切成空。
原来安静祥和的小村子和往日一样有着温暖的阳光静静照耀,可是只剩下半个墙壁的大屋,像嘲笑似的残留在我熟悉的地方。
我颤抖地推开了门,满眼的都是残破。姥姥?我发了疯似的往里面闯。大屋被砸得稀巴烂,我用过的椅子,姥姥装豆瓣酱的坛子,有淡淡的豆瓣的味道逼得我要发疯。
“姥姥?姥姥!苏!苏!”我开始哭,我不相信他们就这样凭空不见了。我跑出大屋沿着海滩跑,看看有没有捕渔归来的乡亲。一直等到太阳落了大半边,我终于放弃,四肢因为紧张和饥饿,慢慢地无力。
“谁在那里?”两个影子慢慢地靠近,“谁,你们是谁,是渔村的人吗?”
那两个想要逃窜的影子立刻像被雷劈到一样定在那里。许久,他们喊:“小小?”
我几乎因为惊喜而激动得再次流泪,我记得这两个声音,是刘阿婆家的大年和小年。我几乎是扑过去抓着大年的胳膊问:“大年,我姥姥呢?苏呢?他们在哪?你告诉我啊?”大年别过头,小年忽然就哭了:“小小姐,你被抓走以后,那些官兵四处找苏军官,他们杀光了村子里的人,我和哥哥是因为去城里卖鱼,所以才逃过这一劫的。他们把村里人的尸体都埋在海滩那边的里,我和哥哥要去挖我爹的和奶奶的尸体。”
杀?尸体?杀。尸体。杀!尸体!我的眼前一黑,整个世界陷入一片黑暗。
5
冰冷的水从头顶上淋下来,我疲惫的灵魂顿然从噩梦中惊醒,然后,跌入另一个噩梦。
“三姑娘,她醒了。”光头把木桶“咣当”一声扔进墙角里。闷闷的声音在封闭的石室里回荡。我感觉冰冷疼痛,缩了缩身子,动不了。粗粗的麻绳将我的手脚捆绑在一个木桩子上。
那个被称做三姑娘的女子身材玲珑,穿着一袭黑色的旗袍,戴了面纱,经过自己修饰的眉眼有说不出来的冷艳妩媚。真是一个美人,可惜是个蛇蝎美人。
“你是谁?为什么抓我?”
三姑娘轻轻地冷笑,眼中的恨意四起:“安妮小姐,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此时此刻,曾经在上海滩商界呼风唤雨的白老爷及夫人,连同家丁,上上下下27人都丧命十四少爷的枪口下就行了。”
死了!
我早应该知道的。疼痛在身体的某个角落爆炸开,一直蔓延到四肢百骇,我张大嘴巴想要说什么,可是什么都想不起来,悲伤无孔不入,却没了眼泪。我的父亲和母亲,被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我的男人杀死了。
三姑娘有些得意,我狠狠地瞪着那双千娇百媚的眼,想要把她撕碎,撕碎,鲜血淋漓。她生气了,毫无预警地冲过来,一个巴掌狠狠地甩在我的脸颊上,口中有了腥味。我开始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生气,我倒不怕了,她无非想看我悲伤无助的样子。
我说:“杀了我吧。”
三姑娘恨恨地笑:“没那么容易让你死。你去渔村不是要去找那个叫苏的军官吗?”
“苏?你知道苏?”
“我不光知道他在哪里,我还知道十四少爷已经派了杀手去法租界找他的藏身之处,然后暗杀他。”
我知道我快疯了,我没有办法冷静。麻绳把手腕勒出一道道血印子,我拼命地挣扎:“你到底是谁,十四少爷怎么知道苏在法租界,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慢慢折磨你,让你亲眼看见你爱的男人的尸体,然后让你服下一种西药,人吃了它就会气力全无,别说拿刀,连动都不能动,只能像活死人一样被人伺候着。我再把你献给十四少爷,到时候,你死都没有办法死!”
三姑娘一字一句的话都像刀子一样划在我的心上,满是疼痛。她一定很恨我,或者说恨安妮,所以,最恶毒的方法就是让我生不如死。
5
是夜了。
我感觉到饥渴难当,黑暗的恐惧像潮水一般涌来,我想念苏,我不相信苏会死,我要亲眼看见他活着。我闭上眼睛准备睡一下,我要储存体力想办法逃出去。
突然。
很轻很轻的脚步声响起来,近得就在耳边,越来越近。我的心跳得飞快几乎要从胸膛里蹦出来,恐惧,深深的恐惧撅住我所有的思想,脑海一瞬间无比清晰。在尖叫要爆发的下一秒,我的嘴被一只手捂住,熟悉的声音急急地响起来:“小小姐,是我。”
是小年!我的眼泪在那一句安慰下崩溃。他手忙脚乱地帮我解开绳子,拉起我的手。我才发现我的脚经过两天的捆绑已经完全麻木了,根本就没有办法行走。小年将我背在背上,黑夜的掩饰下逃走,守夜的光头已经鼾声如雷。
在战争年代的人们只有两个结果,连累和被连累。
我和苏的存在连累了姥姥和渔村的人。而我连累了大年和小年被抓,连累了家人惨死,连累了苏遭受危险。假如我还是没病前那个温顺柔弱的安妮,一切都不是现在的样子了,谁也不会遇见,什么也不会发生。都是因为我。
小年说:“小小姐,现在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法租界找苏,小年,你和哥哥已经失散了,你赶快离开上海这个是非之地,找个安生的地方,好好过日子吧。”
“小小姐,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打仗,哪里有我的容身之处啊。我还是跟着你去找苏军官,有机会要给渔村的老老少少报仇。”
这样也好。小年,你要记得,这是血海深仇,我们的血海深仇。
第四节 到底什么是真的
1
夜上海歌舞厅。
“你会干什么?”刘爷穿着干净的大马褂,翘着二郎腿,悠闲地品着蓝色印花茶杯里的碧螺春。他不时地上下打量着我,那眼睛里有太多的赞赏。
“我会唱歌。”我穿着破旧的棉布裙子还维持不馁的自信。
“夜上海的歌女都会唱歌。”
我轻轻地笑:“我唱的歌,其他的人绝对没有听过,而且我相信,用不了一个月,我就会成为整个夜上海的台柱。”
“好!”刘爷微笑着点头,声音里掩饰不住的赞赏:“你有什么条件?”
“只求我和弟弟有吃有住。”
我搬进了刘爷派人找的大房子,就在舞厅不远的地方,而且离法租界也很近。当初去夜上海是有目的的,听小年讲,很多法租界的军官晚上都喜欢来夜上海听歌,应酬,应该有机会见到苏或者和苏认识的人。听说,刘爷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黑白两道关系都非常好,连将军都不敢动他。我只能祈祷自己不要被人认出来,不要给刘爷的地盘添麻烦,否则,还没有找到苏,报不了杀父母之仇,我就死不瞑目了。我改了名字叫樱素,穿了很鲜艳的衣服,浓妆艳抹,像个妓女。
我唱的歌都是自己作词用的古乐的调子,听起来淡雅娴静,清凉如水。夜上海的牡丹总是媚眼纷飞让台下的好色之徒呼声一片。而我的歌则让那些善良的人们喜欢。他们说,樱素小姐的歌就像是仙乐,在临死前的黑暗看到的最美丽的一朵夕阳。
那天,我唱完歌就去后台换衣服,牡丹说,樱素,有几个军官要请你去大厅里喝酒,你是去还是不去?我笑:牡丹姐,你替我去招呼吧,就说我直接回家了。牡丹友善地应下,我刚要答应,刘爷的声音在背后冷冷地响起来:“樱素,这里面有一个军官可是邀请你好几次了,再不给面子就是不给我刘爷面子。”
“我怕……”差点脱口而出,我怕遇见不想见的人。转口念道:“我怕给刘爷添麻烦。”
“刘爷最不怕的就是麻烦。”刘爷哼了一声转身离开。
旗袍无法分辨妻子地位。正房是明媒正娶,小妾则是领进门即可,正房与老爷平起平坐,小妾永远不能与正房平起平坐。
此时的时装流行中心早已由苏、扬移至上海。商埠开放的上海华洋并处,五方杂居,成为十里洋场奢靡繁华之地。上海又是妇女寻求解放的重镇。
传教士、商人、革命党人竞相创办女学,掀起了一股女权运动浪潮,寻求解放的社会大气候荡涤着服饰妆扮上的陈规陋习。服装装饰一扫清朝矫饰之风,趋向于简洁,色调力求淡雅,注重体现女性的自然之美。旗袍最初是以马甲的形式出现,马甲长及足背,加在短袄上。
扩展资料:
论及旗袍风尚的起始时间,通常认为在20世纪民国时期,郑逸梅先生即称 “原来女子在清代穿短衣,不穿旗袍,旗袍在民国后始御之”。至于具体的年份,以往的研究相对比较含糊。周锡保先生和张爱玲女士均以为旗袍的流行在1921年以后,周氏还以1923年的画报等资料推断,所谓旗袍在其时的上海数十人中不过一二。
事实上,以当时上海的新闻界对社会现象敏感程度,一种新式样的风行必然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但是在1925年5月以前的如《申报》等报纸上很难查到有关于旗袍的文字,而大量资料为旗袍在1925年的出现提供了佐证。在作为旧帝都的北京,也有记载表明旗袍时尚始于1925年。
营老爷是很传统的节日,保持统一庄重的服装是对传统的尊重。
各地营老爷都在乎着装搭配,因此各地都会根据传统保留一些传统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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